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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明確救治費用保障政策 疑似患者個人醫療費用財政買單

2020-01-28 15:29:00
來源: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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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日報北京1月27日訊(記者曾金華 吳佳佳) 為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費用保障工作,在前期財政部、醫保局聯合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的緊急通知》(國醫保電〔2020〕5號)基礎上,針對地方反映的最新情況,財政部辦公廳、醫保局辦公室和衛生健康委辦公廳聯合發佈了《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

  《補充通知》要求,一是在按要求做好確診患者醫療費用保障的基礎上,疫情流行期間,對衛生健康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含異地就醫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並安排資金,實施綜合保障,中央財政視情給予適當補助。二是明確異地就醫確診患者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由就醫地對異地就醫確診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等按規定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助。所需資金由就醫地財政先行支付,中央財政對就醫地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的60%予以補助。

[責任編輯:劉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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