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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法學界:高等法院判決不符合香港基本法

2019-11-19 2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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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央視網
  香港法學界人士認為,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依據《緊急情況規例條例》制定《禁止蒙面規例》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香港法院有關司法復核案判決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規定。
  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大律師 吳英鵬:我國憲法第67條規定法律的解釋權歸於全國人大常委會,基本法第158條也規定基本法的解釋權也是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的,那麼香港的法院就應當遵守全國人大的決定,這次的判決已經超越了香港地方自治的範圍。《禁止蒙面規例》實施後,確實有效地減少了社會上的極端暴力犯罪事件,如果沒有《禁止蒙面規例》,那麼現在香港警察的執法難度將會更大。
  香港執業大律師 龔靜儀:“反蒙面法”是有需要存在的,對於止暴制亂是有一個很正面的協助,只有人大常委會可以決定哪一些法律是違反基本法或者是合乎基本法。這一次(高等法院的判決)就打擊了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管治香港的權力,希望法庭在考慮法律時,最重要的是用來建設社會而不是利用法律來摧毀整個香港社會。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秘書長 傅健慈:我也絕對贊同國務院港澳辦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出的相關的表述,它(香港特區高等法院)這個判決我是非常失望和不支援的。它的判決對香港在止暴制亂方面有一個非常負面的影響,那也削弱了香港特區政府在管治方面的權力,同時也挑戰了國家的主權。(央視記者 陶家樂 金東 張怡 蘇子傑 李志強 葉麗麗 魏可楓)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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