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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網評:全球網路生態治理的中國方案

2019-09-19 2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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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出臺的《網路生態治理規定(徵求意見稿)》是中國政府持續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治理體系的重要舉措。有分析指出,這是中國第一部整治網路生態問題的專門性規定,體現了中央在網路生態專項整治行動中積累的豐富經驗。

  從當今世界各國的廣泛實踐來看,打造清朗網路空間,確保網路空間的風清氣正,日趨成為國際社會共同努力的目標,反映了全球網路空間治理從自發走向自覺的總體趨勢。

  20世紀90年代以來,網際網路的高速擴散和發展,催生了作為人類第五空間的全球網路空間。伴隨著全球網路空間與各國政治、經濟、社會結構的深度嵌套和廣泛互動,人們日趨明顯地認識到,必須構建一套完整的治理體系,確保數字世界的健康和規範發展,促使其在良性的軌道上以穩健、健康和可持續的方式穩定地向前發展。

  作為全球唯一的普遍性多邊政府間國際組織,聯合國從21世紀初開始,積極努力地促進對網際網路的有效治理。通過資訊安全政府專家組、打擊網路犯罪政府專家組、資訊社會世界峰會、網際網路治理論壇和國際電信聯盟等規範化的組織和架構,聯合國努力推進各國在網際網路治理領域的有效合作,努力規制仇恨言論在網路空間擴散所帶來的負面影響,積極管控和阻斷恐怖主義組織,跨國有組織犯罪對網路的利用,共同打擊以未成年人色情為代表的不良資訊在全球網路空間的傳播,共同打造健康規範清朗的全球網路空間。

  從國別層面來看,一度因為各國面臨的安全威脅與挑戰存在顯著的差異,不同國家對網路空間內容的治理有比較顯著的態度差異,但因2016 年“英國脫歐事件”和美國總統選舉結果疑似遭遇社交媒體的負面影響等事件的刺激,西方國家對網路內容治理的態度發生了顯著的變化,有關內容治理的立法實踐也陸續取得了較大進展。德國開始實施《社交媒體管理法》,整合併修訂了 2015 年以來德國頒布的相關法令,強化了對網路空間“仇恨、煽動性言論和虛假新聞”等內容的管理,突出了社交媒體平臺的管理責任。法國通過了《反假新聞法》,重點整治以政治謠言為主要類別的虛假資訊。俄羅斯頒布並實施《網際網路誹謗法案》,允許政府對發佈誹謗公眾人物資訊的網站進行有效管制就,馬來西亞通過《反假新聞法》,歐盟發佈新版的《著作權指令》,曾經直接遭遇衝擊和挑戰的埃及也發佈了《打擊假新聞法案》和《反網路及資訊技術犯罪法》等法案;英國則長期通過線上監看基金會等機制化安排,強化對網路色情的打擊和管制。

  從治理的主體來看,因為全球網路空間自身的實踐和發展,催生了具有代表性的巨型媒體平臺;強化平臺責任,規範對個人資訊為代表的戰略性數據資源的管理,成為治理的焦點。臉書等社交媒體從2017年開始,屢屢成為治理的焦點,規範和強化平臺管理責任,保護個人資訊的安全,避免數據洩露帶來的安全風險,規制對個人線上數據的過度採集,規範對個人數據的深度挖掘和應用,避免由於對數據的不良使用誘發的政治、經濟、社會風險,持續成為全球各方提升和完善治理體系的焦點和重點。

  有學者已明確指出,資訊技術革命以及由此催生的網際網路和全球網路空間,都是發生在即存的政治-經濟-社會結構之中的。相應地,要保障全球網路空間的良性發展,必須構建和完善相應的治理體系。網路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同時,全球網路空間的內生屬性與核心特徵,以及由資訊技術革命帶來的巨大的經濟-社會收益,決定既不能採取一關了之的簡單處置方法來應對資訊技術革命背景下的新型數字風險,也不能採取無所作為、完全放任自流的態度來機械地“順應”資訊技術革命的衝擊和挑戰。

  總體看,結合各國的利益訴求與個性化的國情需求,遵循以尊重網路主權平等原則為核心的國際法基本規則,通過自主探索和有效的溝通協調,以負責任的態度和方式,通過對等的多邊合作與有效的多方協調和參與,共同打造一個良性的全球網路空間,正日趨成為利益相關各方的普遍認識。確保全球網路空間的良性發展,確保數據安全有序的跨境流動,以健康有序良性的資訊流動和共用使用保障世界各國人民的福祉,共同努力為建設網路空間命運共同體貢獻各自的力量,有理由成為負責任國家共同努力的方向。而中國政府此次出臺《條例》(徵求意見稿),無疑又一次向全球提供了體現中國智慧的解決方案。

  (沈逸,復旦大學網路空間治理研究中心主任,海外網專欄作者)

[責任編輯: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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