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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會治理如何“先行示範”

2019-08-26 17:03:00
來源:中青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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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支援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深圳“促進社會治理現代化”提出了明確要求。筆者認為,在《意見》精神指導下,深圳需要以“先行示範”的戰略思維,統籌謀劃、系統安排促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政策舉措和實現路徑。

  社會治理“先行示範”的目標定位。筆者以為,圍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深圳社會治理現代化推進可考慮實現四個“先行示範”。一是率先建成黨建引領社會治理創新示範城市。深圳進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建設,必須在黨建引領社會治理創新方面積極探索,率先示範和作出表率。二是率先形成共治與自治結合的社會治理模式。率先打造出一條“共治+自治”的社會治理現代化創新發展之路。三是率先建成現代化安全城市。在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保證城市安全、促進城市持續穩定發展必須率先統籌設計、率先提出具體舉措,為全國城市安全做出示範。四是率先形成包容性社會治理文化。彰顯長期以來凝聚而成的包容性文化特質,率先在全國形成包容性的社會治理文化。

  那麼,深圳社會治理如何“先行示範”?

  一是加強黨建和民主法治建設,共同打造社會治理現代化體系。要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的核心作用,進一步形成嚴密的黨建基層治理組織構架。探索構建以街道黨工委為“龍頭”、社區黨委(黨總支)為主要構成、片區網格黨支部和小區(樓棟)網格黨小組為重要支撐的黨組織體系。積極發揮特區優勢,打造全域“服務型、功能型、智慧型”黨組織,以“黨建+”助推社會治理現代化。不斷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與社會治理創新良性互動。更加尊重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發揮法治在社會治理中的規範和引領作用。同時,加快研究制定符合深圳實際的社會治理體系及法律法規。系統考慮和推進城市綜合治理、社會組織培育與管理等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在全國率先走出一條社會治理法治全覆蓋的路子。

  二是實施適宜的人口調控政策,促進社會治理水準提升。完善人口管理資訊平臺,建立人口服務管理體系和協作機制,強化對人口的精細化管理。

  三是建立現代社會組織體制,探索積極的社會組織發展模式。進一步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全面制定社會治理類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實施方案。加大對社區社會組織的扶持力度。進一步探索社會組織的國際化發展路徑。同時,創新性實施所有社會組織改革。積極推動群團組織改革,夯實群團工作基層基礎。率先開展群團機關機構職能調整和所屬事業單位改革等工作。改進社會組織準入制度,給予社會組織更多組織形式上的選擇。深化各項配套改革工作,繼續深入推進“志願者之城”等工作。不斷創新社會組織監管方式,建立特區聯合監管機制,推進實行資訊公開制度、等級評估制度,完善社會組織退出制度等。

  四是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強化城市社區建設。考慮進行全局層面的基層社會治理統一規劃和部署,以創新思維編制《社會治理行動計劃》,積極探索建立起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相匹配的現代社區治理結構。推動全市各區基層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織網工程”建設,構建立體的基層社會治理網格化體系。全面推進智慧型基層社會治理資訊化,培育數據基層治理文化。

  五是堅持人民主體地位,構建共建共用的社會矛盾糾紛化解機制。重塑多元調解體系,著力構建社會自治型的人民調解機制。促進信訪的法治化,建立健全信訪的第三方參與機制,實現信訪問題的社會共同治理。

  六是建立城市安全和風險控制體系,保障城市安全運轉和發展。建立現代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構建社會治安多元共治格局。逐步建立現代化城市安全和風險防控體系,形成多元共治的城市安全和風險防控格局。強化城市運作安全保障,探索符合深圳城市特質要求的城市運作安全保障體系。著手建立系統性的“城中村”安全和風險防範體系。建立安全生産風險防範和監管機制。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系、網路風險綜合治理體系。注重防範智慧城市建設中的風險。推進城市應急體系現代化建設,推進應急管理體制創新,探索應急管理法治化,促進應急管理全過程標準化。強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統一的社會信用平臺。探索完善數據産權和隱私保護機制,強化網路資訊安全保障。繼續在若干基礎領域和關鍵環節上進行突破,在信用立法上在全國率先突破。

  七是發揮深圳創新優勢,推進社會治理智慧化專業化。率先加快建設智慧城市,支援深圳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大數據中心。建立完善深圳社會治理大數據,形成縱向貫通、橫向整合、共用共用綜合平臺。積極運用現代技術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打造匹配“智慧城市”建設的“智慧社會治理載體”。大力推進“智慧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智慧安居服務”治理體系建設。推進分類治理,打造專業的社會治理隊伍,提升社會治理的專業化水準。

[責任編輯:張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