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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説被盜版正常 這家創業公司卻選擇“正面剛”

2019-08-22 08:26:00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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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一家創業公司記錄艱難維權經歷,希望改變原創者的創作環境

  別人説被盜版正常,我卻選擇“正面剛”

  “盜版對我們來説,在某種意義上意味著滅頂之災。”孩子氣likeakid公司(以下簡稱“孩子氣”)創始人方華無奈地説。

  兒童文創産品公司孩子氣團隊研發了一款産品《十歲前和爸爸一起完成的100件事》,于2018年6月在市場上推出後反響良好,成了“網紅”。然而,從今年6月起,他們在阿里巴巴、淘寶、天貓、微商上,發現了價格便宜一半多、品質極差的盜版産品,抖音上也有人在宣傳盜版産品,並引導在淘寶上下單。經過調查發現,有盜版商自稱正在以每天5000套速度生産銷售盜版産品。

  很多原創設計的人都會遇到盜版、抄襲問題。方華沒有選擇忍氣吞聲,而是選擇“正面剛”。孩子氣團隊尋求律師幫助,迄今為止花費1.5萬元。他們記錄下了一家創業公司的艱難維權經歷,希望能給原創者帶來更好的創作環境。

  處理此案件的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律師位艷玲稱,截至目前,已經對3家1688平臺(即阿里巴巴)、兩家淘寶平臺共5家侵權數額較大、性質較為惡劣的店舖,通過公證購買、公證收貨的方式進行了固證,擬通過訴訟方式維權;對3家生産工廠進行實地調查核實、走訪拍照,並向當地工商部門遞交了書面投訴。

  8月15日,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管局稽查大隊執法人員于謙告訴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已經受理了此案的投訴,正在調查過程中,將於近期公示處理結果。”

  研發半年的原創産品在網上發現盜版

  2017年,方華和丈夫劉思羽先後辭職創辦了孩子氣工作室,主打高品質和有趣的兒童産品。

  研發《十歲前和爸爸一起完成的100件事》的靈感,來源於風行一時的“和情侶要做的100件事”。孩子氣工作室有感於社會上對於“喪偶式育兒”的討論,想通過此産品引導爸爸和孩子相處,增添親子相處的儀式感。為此,他們建立了50個人的調研團隊,經過反覆討論和修改,大到100件事情中每一件事情的可行性,小到實現每一件事情後撕掉紙張的流暢感,總共花費了半年多時間,最終推出了卷軸樣式的産品。

  去年6月13日,《十歲前和爸爸一起完成的100件事》在“凱叔講故事”平臺上正式推出,一週內在網上銷售過千套,有不少渠道商主動找到府來尋求合作。

  正當孩子氣沉浸在“研發—銷售—用戶反饋—迭代”的流程中,卻有渠道商告訴方華:“有人在淘寶上銷售你們的産品,抖音上也火得很。但價格只要40多塊錢,遠低於你們規定的最低價,我們沒辦法賣啊。”

  感到驚異的孩子氣團隊在網上一搜,發現在天貓、淘寶、抖音、小紅書等電商平臺上都有人在銷售盜版産品,價格多在10~50元,有淘寶賣家的銷售量在5000套左右,這還不包括無法測算的朋友圈微商銷售額。

  他們在各個電商平臺購買了被抄襲的産品後發現,這些産品使用的材料、工藝與正版差別非常大,抄襲産品品質極為低下。比如,使用的材料劣質,打開後散發著怪味兒;因為紙張不合適和包裝方式錯誤,卷軸捲曲嚴重,無法平展地挂在墻上;完成任務後的撕掉區域刀口設計不合理,一撕就爛。

  這意味著,消費者雖然花錢少,但買到了一個無法使用的廢品。

  這一點讓方華格外詫異。她覺得,自己都把“正確答案”給盜版者抄襲了,使用的材料、設計都是公開的,但盜版的産品依然是不合格産品。很快,她就想通了為什麼,“一個願意花心思的人,怎麼可能去做盜版?不要高估了盜版者”。

  方華理解願意買價格更低的産品的消費者,可她認為這些消費者同樣也是受害者。“消費者的確有意願買更便宜的産品,但前提是,他們買到的是品質靠譜的東西,而不是花錢買一堆廢品回家。”

  盜版工廠自稱每天生産5000件,某盜版商曾購買正品

  孩子氣團隊選擇尋求法律幫助,他們聯繫了擅長處理此類問題的北京嘉善律師事務所。律師位艷玲稱,在盜版問題上,有三方需要承擔法律後果:委託製作盜版的企業或個人、進行盜版生産製作的工廠、銷售盜版的店舖和個人。

  具體步驟為:第一步鎖定銷售盜版的店舖並購買産品,同時鎖定盜版的生産方和銷售方;第二步找到工廠地址,進行到府調查取證;第三步固定證據;第四步向當地的工商部門投訴和檢舉造假工廠,以工商執法的方式勒令停工並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第五步,用證據向侵權方進行控告。

  位艷玲開始了調查工作。

  找到盜版商十分簡單,因為某一家盜版商直接把公司名稱寫在了産品的外包裝上,但使用的還是正版産品的條碼。他們通過天眼查發現,這家公司為蜜芽(上海)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潘江桃。值得注意的是,孩子氣團隊搜索購買正品的早期發貨記錄發現,潘江桃還曾下單購買過正品。

  調查中最困難的是“找到生産製作盜版的工廠”,這個環節最容易撲空。為了找到他們,劉思羽購買每個盜版産品時都要求使用順豐快遞,這樣即可知道盜版的發貨地址,再由律師派調查員去現場實地調查。

  經過統計發現,發貨地址比較集中在義烏市,調查員立即趕往當地調查。根據線下調查發現,在義烏市捷瑞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現了大量侵權産品;在義烏市桐創電子商務商行發現了少量侵權産品,其他的店麵店員表示有現貨2000余個,價格為18元;在義烏市微濟貿易有限公司銷售人員處得知該公司存在銷售侵權産品行為,銷售價格為20元一個,可大量供貨。

  順利的是,調查員直接找到了一家盜版生産工廠。盜版工廠的人説,他們正在以每天5000套的速度生産盜版産品。並且通過電商平臺、微商等線上銷售,線下通過全國各地的經銷商發往二三四線城市。

  其實,劉思羽最初曾想到自己去義烏等工廠可能所在地探訪,但被身邊的朋友勸説:“你的口音一聽就不是本地人,大概率會一無所獲,小概率還會有危險。”後來他們選擇和北京律所有合作的當地律所去探訪。

  得知工廠地址後,律師聯繫了浙江省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稽查大隊進行投訴。

  另一方面,孩子氣團隊也嘗試和售假方溝通。方華曾在淘寶上和售假店家“睿軒電子商務商行”溝通,店家稱自己的品牌是“搗蛋童年”,當方華指出他銷售的是假貨時,店家回復“呵,我們自己的品牌無關真假貨”。

  為了保護自己的産品不被侵害,孩子氣團隊曾以美術作品為《十歲前和爸爸一起完成的100件事》申請版權著作權保護,並於去年9月19日獲得證書。發現被盜版後,孩子氣團隊也在阿里巴巴申請了智慧財産權保護,上傳了智慧財産權註冊號,顯示審核通過,阿里巴巴平臺將在旗下所有平臺進行保護。

  然而,孩子氣團隊發現,一位名為“沈冰”的人以《十歲前和爸爸一起完成的100件事》産品在重慶市版權局申請了專利,並授權淘寶店舖“晨軒優品”銷售。沈冰還于7月2日在阿里巴巴平臺上投訴孩子氣團隊銷售假貨,因為版權獲取時間更晚而投訴不成功。

  此外,大概有上百家相關售假店舖得到了阿里巴巴的通知。8月12日至15日,有一些店舖主動下架了相關産品,方華接到過四五個店舖的道歉電話,表示“之前並不知道這是盜版産品,會下架産品”,也有一些店舖置之不理仍然在銷售。

  多家電商平臺仍在銷售 盜版價格低但內容相似

  對於沒有見過正版和並不熟悉製作工藝的普通消費者來説,盜版《十歲前和爸爸一起完成的100件事》産品的一大特徵是便宜,最便宜的只需要正版十分之一的價格。方華介紹,除了價格,盜版産品和正品的商標、製作工藝等也有顯著差異,但普通消費者一般難以辨別。

  中國青年報中國青年網記者分別在阿里巴巴、淘寶、天貓、京東、小紅書、抖音等主流電商平臺上搜索該産品發現,仍然有多個電商平臺在銷售盜版産品。

  記者在阿里巴巴上搜索該産品發現多個賣家。以“義烏市正德彩印有限公司”為例,兩件批發價為19.81元,500件以上批發價為12.38元,成交額為1.1萬元。客服回應稱“沒牌子”。

  記者在淘寶上搜索該産品發現多個店舖在銷售。以店舖“100件小事”為例,價格為45.8元,已經銷售5500件(包括多個版本),使用了正版的介紹資訊圖片,客服回復稱“是正版,品牌是正德”。“書博玩具書店”店舖的售價為99元,在資訊介紹中詳細區分了正版和盜版的差別。

  記者在天貓上搜索該産品,有少量店舖在銷售。以“迪毯辦公用品專營店”為例,其中樣式類似的綠色親子版價格為29.8元,銷售額為10件,客服回復稱“是正品”,但沒有告知相應品牌。

  記者在京東上搜索該産品,發現多家店舖在銷售。以“佳乾禮品專營店”為例,價格為68元,在産品介紹中直接寫上了“孩子氣”的商標,但在用戶收貨後曬的圖中,發現産品上有錯別字,製作工藝和正品也不同。

  記者在小紅書和抖音上搜索該産品,發現有多個賬號在推薦此産品,其中有正版也有盜版。此外,有抖音賬戶直接引流到淘寶銷售盜版的店舖。

  盜版者將會受到什麼處罰?位艷玲根據經驗判斷,對於工商投訴方式維權,根據法律規定工商部門應在收到投訴材料後90日內做出書面決定;對於訴訟方式維權,一般要在6個月以上甚至更長。關於判賠金額,法院一般會綜合考慮作品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侵權持續時間、主觀惡意、侵權銷售量等予以認定。至於賠償額,“法院會在實際銷售額的基礎上考慮被告的實際收益,再根據實際收益進行賠償”。

  “我是震驚的,賠付是根據可追溯的銷售額決定的。”方華稱,銷售額本身就很難取證,而且朋友圈微商、線下門店的銷售額更難取證。她甚至擔心,假設這樣的維權經歷被一些人知道後,會加入盜版銷售的行列中去。

  但方華從沒後悔過維權,他們希望改變原創者的創作環境,“雖然獲得的賠償並不能衝抵或彌補損失,但若是不抗爭不進步,事情是不會改變的”。(記者 陳璐 實習生 金文漢)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