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名字被搶注 “網際網路+”商標保護別大意
據媒體報道,最近知名短視頻博主敬漢卿遇到了麻煩事,自己使用了22年的名字竟被他人註冊了商標,自己反而可能不能使用了。一家公司告知他,“敬漢卿”三個字已被該公司註冊為商標,敬漢卿本人無法再使用此名字作為平臺賬號名稱,登陸自己的微信公眾號也會收到平臺的侵權投訴通知。
多年前,國內一些知名商標在境外遭惡意搶注事件發生過不少,涉及餐飲、家電、服裝、文化等多個領域。涉事企業要麼花天價購買這些商標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要麼放棄在商標註冊地開展商業活動,對品牌國際化發展造成了影響。
目前國內惡意搶注商標的勢頭正在向明星名字、網紅藝名、知名自媒體名稱等領域蔓延。知名短視頻博主Papi醬就曾在2017年因申請註冊的“Papi醬”系列商標與其他商標構成近似,而被商標評審委員會駁回其註冊申請。現實中知名商標一旦被惡意搶注,多數商標正主都會陷入兩難的境地,要麼自己直接改名,要麼購買已經註冊的商標,但無論是哪一種選擇,背後都面臨著巨大的經濟損失。
我國現行法律規定,商標註冊以在先申請為一般性原則,但是對惡意搶注商標的申請人資格缺少必要的限制,這讓一些人從中看到了商機——相關侵權訴訟之路過於漫長,很多人疲於應付訴訟,最終還是會選擇花錢息事寧人。花很少的錢就能註冊一個熱門商標,然後再高價賣出,低成本高回報的生意何樂而不為?
商標是商戶信譽的重要體現,代表著商品或者服務的品質,對於商戶來説商標是重要的無形資産。對於自身已經形成較高知名度的品牌或者即將投入使用的品牌,品牌所有人應該第一時間為其申請註冊相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商標,避免他人搶注或者山寨品牌可能帶來的麻煩,構建好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首道屏障。
面對職業商標註冊人日漸專業化、規模化的操作模式,也給相關職能部門提了個醒,商標的註冊、審核機制仍有待完善,對典型惡意申請人、申請類型、申請操作,有必要做好備案登記,建立黑名單制度。對認定具有頻繁、主觀惡意的申請人和商標從嚴、從緊給予審查,將可能存在的違法侵權行為扼殺在萌芽階段。(子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