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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禁聘中小學在職教師 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

2019-07-16 14:20:00
來源:重慶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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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發文規範校外線上培訓

  禁聘中小學在職教師 收費不得超過3個月

  本報訊 (重慶晨報上游新聞記者 秦健)培訓內容超標超前、培訓費過高、合理退費難。昨日,教育部等六部門發佈《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面向中小學生的學科類校外線上培訓進行規範。

  意見提出將從培訓內容、時長、師資、收費等方面對校外線上培訓進行日常監管,同時將建立黑白名單,對列入黑名單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嚴肅處理。

  實施備案審查制度

  意見提出,將實施備案審查制度。備案審查重點是培訓機構、培訓內容和培訓人員;備案審查流程為: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在取得ICP備案(涉及經營電信業務的,還應當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備案的證明、等級測評報告後,向機構住所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相關材料,申請備案。

  意見明確,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網信、電信、公安、廣電、“掃黃打非”等部門對在本省(區、市)申請備案的校外線上培訓開展排查,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排查,並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排查發現問題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應當按整改意見進行整改,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並重新提交相關材料。對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將視情節暫停或停止培訓平臺運營、下架培訓應用、關閉微信公眾號(小程式)、依法進行經濟處罰等。

  公辦教師告別“外快”

  意見重點針對當前校外線上培訓存在的突出問題,從5個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

  培訓內容方面,要傳播正確價值觀,在思想性、科學性和適宜性等方面符合黨的教育方針和立德樹人要求,體現素質教育導向,不得包含淫穢、暴力、恐怖、賭博以及與學習無關的網路遊戲等內容及連結等。課程設置符合中小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認知能力,學科類課程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

  培訓時長方面,線上培訓應根據學生年齡、年級合理設置課程培訓時長,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注重保護學生的視力;面向境內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直播類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1:00,保障學生足夠的睡眠時間。

  師資方面。線上培訓機構具有完善的招聘、審查、管理培訓人員的辦法,師資隊伍相對穩定,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從事學科知識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資訊安全方面,培訓機構嚴格遵守有關要求,落實三項安全保護制度,具有完善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做好資訊和數據安全防護,防止洩露學生隱私。

  規範經營方面,要求培訓機構在培訓平臺顯著位置公示收費項目、標準及退費辦法,不得收取超過60課時或3個月的費用。提供格式合同,鼓勵建立第三方賬戶監管機制。

  將建立黑白名單

  意見還提出,探索“網際網路+監管”機制,改進監管技術手段,建立日常檢查抽查制度,建設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為各地開展備案和管理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此外,將建立黑白名單。對符合相關規定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列入白名單,對存在違規行為的列入灰名單並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列入黑名單。對列入黑名單的校外線上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黑白名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利用全國校外線上培訓管理服務平臺對外公佈,及時更新。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