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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出新政規範稅收徵管操作

2019-07-08 10:54: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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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稅務總局出新政規範稅收徵管操作

  □ 本報記者 蔡岩紅

  為更好適應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後的新形勢、新要求,國家稅務總局7月5日對外公佈了《稅收徵管操作規範》(以下簡稱《操作規範》),進一步規範稅費業務辦理,解決納稅人、繳費人和基層稅務人反映最強烈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降低稅費遵從成本,提高稅費徵管效率。

  規範統一全國所有稅收業務

  據了解,2018年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後,稅務系統實現了國稅地稅機構、人員、業務和資訊系統的合二為一,分步接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徵管職能。

  為契合新稅務徵管流程與崗責體系的新變化,滿足稅費管理與優化服務的新要求,《操作規範》對原分國稅、地稅業務編制的稅收徵管規範進行全面修訂,實現稅費和非稅收入徵管操作辦法的統一化、規範化和標準化。首先對所有稅收業務明確全國統一規範;其次對社保費徵繳共性事項明確全國統一規範;此外,對全國統一執行的非稅收入業務事項明確全國統一規範,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和繳費人,最大限度規範稅務人。

  優化業務流程精簡報送資料

  稅務總局徵管和科技發展司司長饒立新認為,《操作規範》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清晰界定徵納權責關係、充分利用資訊共用數據、合理劃分業務類型等,推動業務流程優化、報送資料和表證單書精簡。

  對同質化流程進行整合精簡,比原徵管規範中的業務事項精簡了50%。例如,將“單位納稅人登記、個體經營登記、臨時稅務登記、扣繳稅款登記、變更稅務登記”等5個事項整合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身份資訊報告”事項。

  通過簡政放權,取消一批需納稅人、繳費人報送的資料,比原徵管規範精簡了48%。例如,鋻於各地已開展實名制辦稅,對各類原需要報送的身份證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等資料,一律不再報送。

  通過充分利用現代資訊技術,對現有紙質表證單書進一步精簡,精簡幅度達到26%。比如,取消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年度報表中的部分表單及基礎資訊填報要求等。

  對稅收徵管科學分類精準施策

  與以往按照傳統業務流程順序劃分業務事項不同,《操作規範》按事項辦理主體及性質將稅收徵管事項劃分為自主辦理事項、稅務管理基礎事項、納稅信用與風險防控事項、法律追責與救濟事項等4大類。

  對於自主辦理事項,也就是由納稅人、繳費人依法自行辦理的事項,由於實行納稅人、繳費人自我遵從、自享權利、自負責任的方式,一般均可即時辦結,進一步方便納稅人、繳費人。

  對於稅務管理基礎事項,也就是由納稅人、繳費人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確認的事項以及稅務機關依職權發起的日常基礎性管理事項,稅務機關將依據納稅人、繳費人的信用和風險資訊實行差異化管理,進一步提高徵管效率。 

  對於納稅信用與風險監控事項,也就是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繳費人進行信用和風險畫像,並據此開展的風險預測、監控、防範和應對事項,稅務機關將充分運用大數據,進一步提高徵管智慧化水準。

  對於法律追責與救濟事項,也就是稅務機關處理涉稅違法違規行為,受理稅務行政相對人法律救濟的業務事項,稅務機關將細分為違法處置、稅款追徵、行政救濟、相互協商程式4類,實行精細化管理,進一步維護好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實施“信用+風險”動態管理

  《操作規範》在信用動態監控管理方面,對信用積分高的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多更優的增值服務;對信用積分低的納稅人、繳費人適度加大檢查頻次。在風險動態監控管理方面,重點關注納稅人、繳費人的稅費遵從風險,實現事前服務提醒和提示更正、事中風險監控和業務阻斷、事後快速響應和及時應對,並將風險應對結果計入信用積分,實現信用管理與風險管理的良性互動。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認為,此舉有利於對信用低、風險高的納稅人、繳費人實施精準監管,對信用高、風險低的納稅人、繳費人在少打擾甚至不打擾基礎上提供更便捷的辦稅繳費服務,這是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稅務執法方式、健全稅務監管體系的要求在稅務部門落實落地的生動實踐。

  《操作規範》還及時跟進個稅改革、深化增值稅改革以及各類最新減稅降費政策和“放管服”改革舉措,持續更新修訂相關業務事項,與新政策實現無縫銜接。如,對於分批次取消稅務證明事項、將增值稅扣稅憑證的認證時限由180天改為360天、實行企業所得稅優惠“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減少小微企業40%的所得稅年度申報數據等改革事項均在《操作規範》得到體現。

  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坦陳,作為稅務系統“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成果之一,《操作規範》通篇貫穿了以納稅人和繳費人為中心的理念,積極回應納稅人、繳費人需求和基層稅務幹部期盼,有利於進一步改善稅收營商環境,助推經濟高品質發展。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