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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首次發佈發展人工智慧治理原則:要“負責任”“守規矩”

2019-06-19 11:13:00
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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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治理專業委員會發佈《新一代人工智慧治理原則——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慧》(以下簡稱《治理原則》),提出了人工智慧治理的框架和行動指南。《治理原則》突出了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慧這一主題,強調了和諧友好、公平公正、包容共用、尊重隱私、安全可控、共擔責任、開放協作、敏捷治理等八條原則。

  “這是我國第一次發佈人工智慧治理原則。”科技部戰略規劃司副司長張旭介紹,近年來,人工智慧迅速發展,正在深刻改變人類社會生活、改變世界。為促進新一代人工智慧的健康發展,加強人工智慧法律、倫理、社會問題研究,積極推動人工智慧全球治理,新一代人工智慧發展規劃推進辦公室成立了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治理專業委員會。起草《治理原則》是委員會今年的重點工作,《治理原則》經過網上建議徵集、專家反覆研討、多方徵求意見等環節,凝聚了廣泛共識。

  清華大學蘇世民書院院長、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治理專業委員會主任薛瀾介紹,《治理原則》旨在更好協調人工智慧發展與治理的關係,確保人工智慧安全可控可靠,推動經濟、社會及生態可持續發展,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中國在人工智慧應用領域研究基礎很好,過去幾年中國人工智慧吸引的投資總量世界第一,《治理原則》將促進中國的人工智慧更好地發展。中國制定《治理原則》,強調發展負責任的人工智慧,‘負責任’是指從基礎研究到應用研究到産品和服務的全方面‘負責任’。”薛瀾説。

  “現在世界各國發佈的人工智慧相關準則超過40個。我們的不同點在於,強調推動經濟、社會及生態可持續發展,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而非僅僅推動人類發展。我國強調以國際協作模式而非一國主導模式共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強調包容共用、開放協作。”中科院自動化所研究員、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治理專業委員會委員曾毅介紹。

  “人工智慧技術發展迅速,可預見性比較差,按常規程式治理有困難,比如立法很嚴格、耗時長,可能規則還沒制定完,技術就已經改變了。所以我國提出了敏捷治理原則,人工智慧的治理工作將更多通過《治理原則》和行業自律來開展。出現不利苗頭時要及時推出引導政策,但不能一棒子打死,要促進人工智慧的協調共進發展。”薛瀾表示,未來的立法工作也非常重要,該《治理原則》為下一步的人工智慧立法工作提供了依據和重要基礎。

  “該《治理原則》將推動人工智慧在社會各領域有價值和有序地應用。”上海大學教授、國家新一代人工智慧治理專業委員會委員李仁涵説,“人工智慧是新興事物,一定要在給人工智慧留有足夠發展空間的前提下加強監管。建議各級政府將《治理原則》融入人工智慧發展的政策,人工智慧走到哪,《治理原則》跟到哪;建議人工智慧研究者要履行《治理原則》,將原則嵌入研究源頭;建議各地加強普及工作,讓人工智慧去神秘化,用《治理原則》推動人工智慧在中國的普及發展。”(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佘惠敏)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