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新華社北京4月24日電(記者張泉)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申長雨24日在2019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高層論壇上表示,我國將完善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重點完善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為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智慧財産權法律法規建設,加大對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懲處力度。
4月23日公佈的商標法修改決定,明確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五倍以下,並將法定賠償額上限從三百萬元,提高到五百萬元,修改條款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樣的懲罰性賠償額度在國際上都是比較高的。”申長雨説。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申長雨表示,今年將積極配合全國人大做好專利法的修改工作,重點完善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在目前全國人大審議的專利法修正案中,規定了對故意侵犯專利權,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據介紹,圍繞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國家智慧財産權局2019年還將著力抓好制定智慧財産權強國戰略綱要、制定實施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加強智慧財産權源頭保護以及創新智慧財産權保護機制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