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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産黨提出“改革開放”概念的由來與發展

2019-04-03 14:44:00
來源:光明網-《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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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史鉤沉】

  作者:韓振峰(北京交通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院長)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召開的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啟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偉大歷程,實現了我們黨和國家歷史上的一次偉大轉折,標誌著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我們黨作出實行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是基於對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深刻把握,是基於對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實踐的深刻總結,是基於對時代潮流的深刻洞察,是基於對人民群眾期盼和需要的深刻體悟。”40年來,改革開放已經成為當代中國最顯著的特徵,成為當代中國的主旋律。那麼,中國共産黨人是如何提出“改革開放”的,這一重要概念又是怎樣發展和演變的?通過對這一問題的探討,有助於深化對改革開放本質和規律的認識、總結改革開放的偉大成就和寶貴經驗,從而動員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繼續把新時代改革開放推向前進。

  

  改革開放作為一種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的提出無疑是從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的,但是中國共産黨人對“改革”“開放”概念的運用其實在此之前就開始了。恩格斯指出,“所謂‘社會主義社會’不是一種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應當和任何其他社會制度一樣,把它看成是經常變化和改革的社會”。社會基本矛盾是社會主義改革的重要依據。改革是實現社會主義發展的直接動力,只有通過改革才能實現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中國共産黨人正是根據馬克思主義社會基本矛盾理論來揭示和闡釋社會主義改革問題的。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建立中國共産黨、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推進改革開放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是五四運動以來我國發生的三大歷史性事件,是近代以來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三大里程碑”。並強調,“我們黨領導的革命、建設、改革偉大實踐,是一個接續奮鬥的歷史過程,是一項救國、興國、強國,進而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完整事業”。在談到改革開放前和改革開放後兩個歷史時期的關係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在改革開放歷史新時期開創的,但也是在新中國已經建立起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並進行了20多年建設的基礎上開創的。雖然這兩個歷史時期在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思想指導、方針政策、實際工作上有很大差別,但兩者決不是彼此割裂的,更不是根本對立的”,“這是兩個相互聯繫又有重大區別的時期,但本質上都是我們黨領導人民進行社會主義建設的實踐探索”。“改革”“開放”概念就是中國共産黨人在對社會主義建設的探索過程中提出並逐步完善、不斷賦予其時代內涵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毛澤東同志多次運用“改革”這一概念,要求共産黨人應該成為“立志改革的人”。毛澤東同志指出:“中國的改革和建設靠我們來領導”,“我們國家要有很多誠心為人民服務,誠心為社會主義事業服務,立志改革的人。我們共産黨員都應該是這樣的人”。他還指出,我們還需要有一批黨外的志士仁人,他們能夠按照社會主義、共産主義的方向,同我們一起來為改革和建設我們的社會而無所畏懼地奮鬥。在探索我國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過程中,毛澤東同志提出了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矛盾理論,他指出:“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産關係和生産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築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毛澤東同志認為,社會主義生産關係已經建立起來,它是和生産力的發展相適應的;但它又還很不完善,這些不完善的方面和生産力的發展又是相矛盾的。為此他強調指出:“上層建築(其中包括思想、輿論)要是保護人民不喜歡的那種生産關係,人民就要改革它。”很顯然,毛澤東同志就是在社會主義基本矛盾基礎上談改革的。除此之外,毛澤東同志在黨的八大前後還多次提出“向國外學習”的口號,強調“一切民族、一切國家的長處都要學,政治、經濟、科學、技術、文學、藝術的一切真正好的東西都要學”,“世界上所有國家的有益的東西,我們都要學”。正是以這一重要思路為基礎,毛澤東同志在同來訪的印度尼西亞客人談話時明確提出了“全部開放,全部交流”的思想。由此可見,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們黨的主要領導人就已經開始運用“改革”“開放”概念,只是如鄧小平同志所説:“毛澤東同志在世的時候,我們也想擴大中外經濟技術交流,包括同一些資本主義國家發展經濟貿易關係,甚至引進外資、合資經營等等。但是那時候沒有這個條件,人家封鎖我們。”

  

  鄧小平同志從根本上賦予了“改革”“開放”更深刻的內涵,並實行了改革開放的歷史性決策。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的,“在鄧小平同志領導下和老一輩革命家支援下,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衝破長期‘左’的錯誤的嚴重束縛”,“從此,我國改革開放拉開了大幕”。

  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前,鄧小平同志就在多個場合使用過“改革”這一概念,比如1978年9月17日,他提出“要提倡、要教育所有的幹部獨立思考,不合理的東西可以大膽改革”;同年10月11日,他提出“各個經濟戰線不僅需要進行技術上的重大改革,而且需要進行制度上、組織上的重大改革”;在12月13日召開的中央工作會議上,鄧小平同志提出要“正確地改革同生産力迅速發展不相適應的生産關係和上層建築”的要求。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前後,鄧小平同志還多次從國家對外政策角度運用“開放”這一概念,比如1978年10月10日,鄧小平同志在接見外賓時明確談到我國要“實行開放政策”。1979年3月19日他再次強調指出:“我們將會一步一步地採取更加開放的政策”,“對外開放的政策,我們要繼續貫徹下去”。1980年1月7日,他強調:“開放政策完全符合中國的實際,也符合中國人民的長遠利益,中國人民是贊成的。”

  正是在上述重要論述的基礎上,鄧小平同志在1984年2月9日參觀陳嘉庚創辦的集美學村和陳嘉庚故居時第一次把“改革”和“開放”概念結合起來,提出“改革開放後,僑務工作很重要”的重要論斷。自此之後,“改革開放”作為一個特定概念在黨和國家的重要文件和重大政策中開始被不斷使用。1984年9月13日《人民日報》刊發的《中組部領導集體對照檢查近幾年組織工作問題提出整改意見,抓領導班子調整保證改革開放順利進行》的報道中,“改革開放”概念首次登上黨報報道的標題。也正是從1984年開始,鄧小平同志在談到改革和開放問題時,多數情況下都是把“改革”和“開放”兩個概念連在一起使用,比如他在1986年3月28日指出:“我們的現代化建設要取得成功,決定於兩個條件。一個是國內條件,就是堅持現行的改革開放政策。如果改革成功,會為中國今後幾十年的持續穩定發展奠定基礎。還有一個是國際條件,就是持久的和平環境。”1987年2月6日他再次強調指出,十三大報告要在理論上闡述什麼是社會主義,講清楚我們的改革是不是社會主義。要申明四個堅持的必要,反對資産階級自由化的必要,改革開放的必要,在理論上講得更加明白。1987年10月,黨的十三大正式召開,報告中29次出現“改革開放”這一概念,“改革開放”作為代表我國長期基本國策的科學概念開始被廣泛使用。1992年10月黨的十四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把“改革開放”概念寫入黨章,強調“改革開放是解放和發展生産力的必由之路”。2002年11月召開的黨的十六大通過的《中國共産黨章程》把堅持改革開放確定為“強國之路”。

  

  十三屆三中全會上,我們黨正式提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概念,此後我們黨的一些重要文件和領導人講話除了廣泛運用“改革開放”這一概念之外,也提出了諸如“全面改革”“深化改革”等概念,如黨的十四大報告提及“全面改革”1次,“深化改革”2次;十五大報告提及“全面改革”2次,“深化改革”4次;十六大報告提及“全面改革”2次,“深化改革”2次;十七大報告提及“全面改革”2次,“深化改革”3次。這説明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全面深化改革”任務已越來越被提上重要議事日程。

  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重要論斷並規劃了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目標任務,強調要“不失時機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適應經濟全球化新形勢,必須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完善互利共贏、多元平衡、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2013年11月召開的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對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問題做出了整體部署和頂層設計,強調“必須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同時也要“形成全方位開放新格局”。黨的十九大再次強調要“明確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我們要勇於全面深化改革,自覺通過調整生産關係激發社會生産力發展活力,自覺通過完善上層建築適應經濟基礎發展要求,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更加符合規律地向前發展”。“在新時代,中國人民將繼續自強不息、自我革新,堅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逢山開路,遇水架橋,敢於向頑瘴痼疾開刀,勇於突破利益固化藩籬,將改革進行到底”。在慶祝改革開放40週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既要敢為天下先、敢闖敢試,又要積極穩妥、蹄疾步穩,把改革發展穩定統一起來,堅持方向不變、道路不偏、力度不減,推動新時代改革開放走得更穩、走得更遠。

  總之,我們黨對“改革開放”概念的認識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實踐的不斷推進而日益深化的,同時也是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偉大實踐的深入發展而不斷與時俱進的。從提出“改革”“開放”到“改革開放”,再到“全面深化改革”和“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體現了中國共産黨對改革開放本質和規律認識的不斷深化過程。

  (本文係教育部研究闡釋黨的十九大精神人文社科研究專項項目〔18JF014〕成果)

  《光明日報》( 2019年04月03日 11版)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