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全面依法治國,習近平的這些論述切中要害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雜誌發表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的重要文章《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領導》,該文是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8月24日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的講話的一部分。在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中央決定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設立這樣的機構。
在談到基於什麼樣的考慮決定成立這一委員會時,習近平總書記提到一系列問題、舉出實例,並點出問題的要害。
習近平在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作報告。
關於黨的領導和法治關係問題,我反覆講過。推進黨的領導制度化、法治化,既是加強黨的領導的應有之義,也是法治建設的重要任務。為什麼我國能保持長期穩定,沒有亂?根本的一條就是我們始終堅持共産黨領導。黨的領導是黨和國家事業不斷發展的“定海神針”。
全面依法治國決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而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不斷提高黨領導依法治國的能力和水準,鞏固黨的執政地位。
依規治黨深入黨心,依法治國才能深入民心。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制定和修訂了14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出臺了一批標誌性、關鍵性、基礎性的法規制度,有規可依的問題基本得到解決,下一步的重點是執規必嚴,使黨內法規真正落地。
絕大多數落馬官員懺悔時都説自己不懂黨紀國法。為什麼黨內這麼多高級幹部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在於理想信念動搖了,但對黨紀國法沒有敬畏之心也是一個重要原因。
貫徹新發展理念,實現經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品質發展,必須堅持以法治為引領。在發展和法治關係上,一些地方還存在“發展要上、法治要讓”的誤區。去年(2017年),黨中央處理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一批黨政幹部受到處分。《甘肅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歷經3次修正,部分規定始終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不一致,立法上“放水”,執法上“放棄”,才導致了祁連山生態系統遭到嚴重破壞的結果。這樣的教訓必須深刻汲取。
一些黑惡勢力長期進行聚眾滋事、壟斷經營、敲詐勒索、開設賭場等違法活動,老百姓敢怒不敢言。黑惡勢力怎麼就能在我們眼皮子底下從小到大發展起來?我看背後就存在執法者聽之任之不作為的情況,一些地方執法部門甚至同黑惡勢力沆瀣一氣,充當保護傘。執法部門代表的是人民利益,決不能成為家族勢力、黑惡勢力的保護傘。
近年來,司法機關依法糾正了呼格吉勒圖案、聶樹斌案、念斌案等一批冤假錯案,受到廣大群眾好評。造成冤案的原因很多,其中有司法人員缺乏基本的司法良知和責任擔當的問題,更深層次的則是司法職權配置和權力運作機制不科學,偵查權、檢察權、審判權、執行權相互制約的體制機制沒有真正形成。
最近發生的長春長生疫苗造假案,背後的原因也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把法律法規當兒戲。
中國走向世界,以負責任大國參與國際事務,必須善於運用法治。在對外鬥爭中,我們要拿起法律武器,佔領法治制高點,敢於向破壞者、攪局者説不。全球治理體系正處於調整變革的關鍵時期,我們要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做全球治理變革進程的參與者、推動者、引領者。
歷史和現實都告訴我們,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從我國古代看,凡屬盛世都是法制相對健全的時期。春秋戰國時期,法家主張“以法而治”,偏在雍州的秦國踐而行之,商鞅“立木建信”,強調“法必明、令必行”,使秦國迅速躋身強國之列,最終促成了秦始皇統一六國。漢高祖劉邦同關中百姓“約法三章”,為其一統天下發揮了重要作用。漢武帝時形成的漢律60篇,兩漢沿用近400年。唐太宗以奉法為治國之重,一部《貞觀律》成就了“貞觀之治”;在《貞觀律》基礎上修訂而成的《唐律疏議》,為大唐盛世奠定了法律基石。
從世界歷史看,國家強盛往往同法治相伴而生。3000多年前,古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即位後,統一全國法令,制定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成文法《漢謨拉比法典》,並將法典條文刻于石柱,由此推動古巴比倫王國進入上古兩河流域的全盛時代。德國著名法學家耶林説,羅馬帝國3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武力,第二次靠宗教,第三次靠法律,武力因羅馬帝國滅亡而消亡,宗教隨民眾思想覺悟的提高、科學的發展而縮小了影響,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為持久的征服。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走適合自己的法治道路,決不能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決不能走西方“憲政”、“三權鼎立”、“司法獨立”的路子。
“改革與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要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要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實現法治和德治相輔相成、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