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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專項附加 三步即可扣除(在國務院政策吹風會上)

2018-12-25 10:43:00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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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國務院正式發佈了《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新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和《辦法》將自明年1月1日起實施。

  12月24日,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就《辦法》和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相關內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進行了詳細解讀,並回答了記者提問。

  專項附加扣除,為納稅人實實在在減負

  “專項附加扣除,是這次個稅改革的主要內容之一。為了讓人民群眾切實享受到改革的紅利,我們在設計具體制度時,統籌兼顧各方面的情況,力求體現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表示,《辦法》公佈後,社會各界的評價是積極的、正面的,普遍認為專項附加扣除力度之大超出預期,是一項實實在在的減負政策。

  根據《辦法》,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

  在子女教育方面,納稅人子女從年滿3歲開始一直到整個全日制學歷教育階段的支出,按照每孩每月1000元標準扣除。

  在繼續教育方面,納稅人接受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的,按每月400元的標準扣除,接受技能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繼續教育的,在取得證書的當年按3600元的標準扣除。

  在大病醫療方面,納稅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醫保目錄範圍內自付的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在每年8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在住房貸款利息方面,納稅人或其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的標準扣除。

  在住房租金方面,按所在城市不同,分別按每月800元、1100元、1500元的標準扣除。

  在贍養老人方面,獨生子女按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其兄弟姐妹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分攤扣除,但每個人的分攤額度不能超過1000元。

  “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多措並舉,通過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設立專項附加扣除、調整優化稅率結構等,使納稅人的稅負普遍得到降低。”程麗華介紹,10月1日起提高“起徵點”,月工薪收入2萬元以下的納稅人,稅負降幅超過50%,有相當多的納稅人因此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明年1月1日起專項附加扣除實施後,將在納稅人已經享受到普惠性減稅紅利的基礎上,再送給納稅人一個更精準的減稅紅包,進一步減輕稅收負擔。

  “這些減掉的稅收都實實在在地進了老百姓的腰包,增加了居民的實際收入。收入多了,大家的消費意願、消費能力自然就會增強,這對於提振市場信心、推動經濟高品質發展將會發揮積極作用。”程麗華説。

  吸納公眾意見,扣除力度進一步加大

  “在公開徵求意見期間,一共收到了16527條公眾意見。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連續召開了多場座談會聽取各方意見。”程麗華説,徵求到的意見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提高扣除標準,二是擴大扣除範圍。

  比如,建議提高大病醫療、住房租金等方面的扣除標準;建議按照實際贍養老人人數來確定扣除標準;建議將技工教育明確納入子女教育扣除範圍;建議將大病醫療扣除範圍由本人擴大到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

  “對於社會各界提出的意見,我們高度重視,並進行了認真的梳理歸納。”程麗華介紹,對一些既有利於體現公平合理性又具備可操作性的意見,進行了合理吸收。主要體現在以下五個方面:

  一是將技工教育納入子女教育扣除範圍。

  二是將大病醫療支出的扣除範圍,由納稅人本人擴大到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並將扣除限額由6萬元提高到8萬元。

  三是對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住房,由購房方按月扣除1000元,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分別扣除500元。

  四是適當提高住房租金扣除標準,將第一檔城市的扣除標準由每月1200元提高到1500元;將第二檔城市扣除標準由原來的1000元提高到1100元;第三檔城市維持800元的標準不變。

  五是對《辦法》進行了文字性修改。

  “考慮到目前徵管配套條件等因素,還有一些意見沒有吸收進來。”程麗華解釋,專項附加扣除是一項全新的制度安排,我們先建立起基本制度框架,再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對《辦法》進行適時調整和完善。

  1月份沒趕上可在以後月份申報,晚報可以補扣

  距離明年1月1日起《辦法》實施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很多人關心,要享受6項專項附加扣除,自己該如何辦理?

  “歸納起來,納稅人的辦理申報就是三步:一是對條件,二是報資訊,三是留資料。”國家稅務總局總審計師劉麗堅説。

  對條件,就是將個人情況與6項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對照一下,看看自己有哪幾項符合扣除的條件。比如,子女是否處於受教育階段,老人是否已經達到60歲,在自己工作的城市有沒有貸款買房或者租房等。

  報資訊,就是填寫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相關資訊。具體填報方式有四種,供任意選擇:一是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稅”填寫,二是登錄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三是填寫電子資訊表,四是填寫紙質資訊表。電子和紙質資訊表都可以在稅務局網站上下載。

  “納稅人選擇在扣繳單位辦理扣除的,可以直接將資訊報給扣繳單位,也可以通過手機APP或網頁填寫後推送給扣繳單位。這樣單位在每月發工資時,就可以辦理扣除。”劉麗堅介紹,如果納稅人想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可以在第二年匯算清繳時將有關資訊提供給稅務機關後辦理退稅。

  “提醒大家注意,首次填報資訊要填寫完整和準確,以後如果沒有變化就不需要再填報。還有就是大病醫療支出,要到年底才能算出一年支付的醫藥費,所以要在第二年匯算清繳時才能扣除。”

  留資料,根據《辦法》規定,部分扣除項目需要納稅人留存必備資料。“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在我國還是首次實施,各方資訊共用還需要一個逐步健全完善的過程。我相信隨著時間的推移,需要大家留存的資料會越來越少。”劉麗堅説。

  “需要特別説明的是,留存資料不需要報送扣繳單位和稅務機關,也不是所有項目都需要留存資料。像繼續教育的資格證書、住房貸款合同等,納稅人自己留存備查即可,不用報送;教育部門的資訊比較全面,子女在境內接受教育的資料也不用留存。”劉麗堅説,稅務部門事後核驗時,凡是能通過部門之間資訊共用核對的,不需要找納稅人查閱留存資料。但是如果部門資訊核對不上,就會找納稅人核對,希望大家能夠支援和配合。

  “專項附加扣除政策,是此次個稅改革的最大亮點之一。剛剛結束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進一步要求落實好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目前,稅務機關正在全力以赴做好各項準備工作,確保讓納稅人及時享受到政策紅利。”劉麗堅表示,明年如果有的納稅人申報晚了,1月份沒趕上抵扣也沒關係,晚報可以補扣。納稅人可以在2月或者以後月份申報,在下個月發工資時進行補扣,該享受的減稅紅利一點都不會少。

  《 人民日報 》( 2018年12月25日 02 版)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