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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瀾壯闊的中國法治40年

2018-12-15 10:41:0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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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林(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社會政法學部副主任)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發展和深入推進,中國法治建設走過了波瀾壯闊的40年曆程,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改革開放40年的歷史,是中國法治不斷變革、日趨完善和持續發展的光輝歷史,是黨領導人民走上法治道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光輝歷史。

  1.摒棄人治、厲行法治

  40年來,中國法治與改革開放進程始終緊密結合、相輔相成。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深刻總結歷史教訓,將民主法治建設提到嶄新的高度,在新中國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義。

  新時期法治建設開端最明顯的標誌是1979年的大規模立法。1979年7月,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刑法、刑事訴訟法等七部重要法律。1979年9月,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堅決保證刑法、刑事訴訟法切實實施的指示》,指出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頒布,對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它們能否嚴格執行,是衡量是否實行社會主義法制的重要標誌。這部文件被認為是中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新階段的重要標誌。與此同時,法院、檢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等機構以及律師制度、公證制度、人民調解制度得到恢復和重建。法學研究機構、法學教育機構也迅速得到重建並有所發展。

  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新憲法。“八二憲法”繼承了“五四憲法”的基本原則,並根據新時期社會主義建設的需要,有許多重要改革和發展。例如,憲法序言和總綱第五條確立社會主義法治原則,規定了憲法的根本地位和憲法保障制度,以維護法治的統一和尊嚴。憲法對公民的基本權利作了新的充實和更明確的規定,並加強了保障性措施。八二憲法為新時期法治建設的大廈立起了支柱,對新時期法治建設起到了極大的推動和保障作用。這一時期,為了助推改革開放,保障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進行,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把經濟立法作為立法工作的重點,先後制定了經濟合同法、統計法、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法、商標法和專利法等法律,批准了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條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

  1997年,黨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國確立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實現從人治到法制、從法制到法治的轉變,是一個歷史性的跨越。2007年,黨的十七大對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提出了目標和任務,強調要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進依法行政,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2.全面依法治國邁進新時代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法治建設邁出重大步伐,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制度建設全面加強,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進,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相互促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日益完善,全社會法治觀念明顯增強。

  2012年,黨的十八大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略目標,確認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明確提出法治建設新十六字方針——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明確提出到2020年法治建設階段性目標任務。

  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做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將“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作為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首次提出“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

  2014年,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專題研究全面依法治國重大問題並做出《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了全面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這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專題研究、專門部署全面依法治國的中央全會。

  2017年,黨的十九大作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等重大戰略判斷,不僅為法治中國建設提供了理論指引,而且對深化依法治國實踐提出了一系列新任務新要求,指明瞭全面依法治國的戰略發展方向和實踐發展方略,開啟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新征程。

  3.法治建設的基本經驗

  40年來,中國法治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積累了許多寶貴經驗。

  堅持黨的領導,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道路決定方向,道路決定命運。中國法治40年最根本的一條經驗,就是堅持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40年的實踐充分證明,離開了黨的領導這個根本前提,就無法保證法治建設保持正確方向,離開了黨的領導,依法治國就會流於空談。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保障人權,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是國家的主人,是全面依法治國的主體。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建設法治中國,必須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切實保證和實現人民當家作主,就要推進民主立法和科學立法,使立法切實體現人民意志;推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實現執法司法為民;通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維護人民權益,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

  堅持憲法法律至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推進憲法法律實施。憲法法律強,則法治強、國家強;憲法法律弱,則法治弱、國家弱。在我國,憲法和法律是黨的主張和人民意志相統一併通過法定程式轉化為國家意志的體現,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律化。堅持憲法法律至上,就要反對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

  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法治和德治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這既是歷史經驗的總結,也是對治國理政規律的深刻把握。法治與德治就如車之兩輪、鳥之雙翼,不可偏廢,國家和社會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協同發力,需要法治和德治兩手抓。

  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相結合。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的有機結合,不僅豐富了依法治國的內涵,而且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依據和法治保障。把依法治國與依規治黨緊密結合起來,實現依法治國與制度治黨、依規治黨共同推進、一體建設,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新理念、新實踐和新經驗。

  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學習借鑒人類法治文明經驗。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堅持從實際出發,就要突出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不斷豐富和發展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為依法治國提供理論指導和學理支撐。法治是人類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我們要學習借鑒世界上優秀的法治文明成果。但是,學習借鑒不等於簡單的拿來主義,必須堅持以我為主、為我所用,認真鑒別、合理吸收。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