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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網路環境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中國之路

2018-09-14 15:47:00
來源:人民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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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際網路的發展給人們的交流方式、生活方式帶來深刻的改革,新的商業形態、商業模式、商業方法不斷涌現,給智慧財産權保護帶來了空前的挑戰,也為網路環境下智慧財産權保護創新提供了條件和機遇。9月3日至7日,全國政協社法委和民革中央聯合調研組就“網路環境下的智慧財産權法律保護”一題赴安徽、浙江兩地調研。

  這是一個網際網路大時代,也是一個社會虛實大融合的時代。任何一個人,只要上網,便可以將資訊“一網打盡”。網際網路的發展給人們的交流方式、生活方式帶來深刻的改革,新的商業形態、商業模式、商業方法不斷涌現,給智慧財産權保護帶來了空前的挑戰,也為網路環境下智慧財産權保護創新提供了條件和機遇。

  在這樣一個網際網路時代背景下,保護智慧財産權的路該如何走?

  9月3日至7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汪永清率全國政協社法委和民革中央聯合調研組,就“網路環境下的智慧財産權法律保護”一題赴安徽、浙江兩地調研。調研過程中記者看到,伴隨著法律法規的實施、機制體制改革、人工智慧等高科技的運用,全社會智慧財産權保護意識不斷提高,機制日益完善,成效日益顯現。

  ■綜合治理成效明顯

  “經過多年治理,中國的網路版權環境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8月30日,騰訊研究院副秘書長張欽坤向調研組介紹:過去中國網路産業長期“盜版+廣告”的網路運營時代已經成為歷史,正版運營已成為網際網路行業主導模式。

  “盜版率顯著下降,用戶付費意識顯著提升,付費規模持續增長。”張欽坤舉例説,2017年,用戶付費規模達3184億元,在整體市場規模佔比已經超過50%,網路版權産業迎來了付費時代。根據艾瑞諮詢的數據,中國線上音樂市場規模從2015年的40.2億元,迅速增長到2017年的175億元。

  自2008年頒布實施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至今,10年間,中國變得越發具有創新能力,得益於實施得力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的堅定決心。

  2016年11月,國務院《關於完善産權保護制度依法保護産權的意見》提倡加大智慧財産權侵權行為懲治力度,提高智慧財産權侵權法定賠償上限,探索建立著作權等智慧財産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

  與此同時發生深刻變革的不乏阿里巴巴等大型電商平臺。

  2013年,淘寶網與國際反假聯盟(IACC)簽訂諒解備忘錄。阿里巴巴集團宣佈在全球範圍內積極謀求與多家權利人及智慧財産權保護組織的合作,由此開啟了阿里巴巴國際化智慧財産權保護機制探索。2016年底,阿里巴巴集團發起成立打假聯盟,並與權利人共建項目上線,形成大數據線下打假模式。

  “對於網路環境下的智慧財産權治理,我們需要科技賦能。”9月5日,阿里巴巴集團合夥人邵曉鋒介紹,截至目前,阿里巴巴集團在圖像技術領域的創新已申請專利量超過500件。阿里巴巴不僅擁有專門治理結構、專門治理規則,還採取主動防控和智慧財産權侵權投訴系統相結合方式,從科技維度解決電商智慧財産權保護問題。

  阿里巴巴的報告顯示,2017全年,淘寶共有24萬個疑似侵權店舖被關閉;主動刪除的疑似侵權連結中,97%一上線即被封殺;在與阿裏合作權利人數目增長17%的背景下,整體智慧財産權投訴量下降42%。

  網際網路企業通過加強審核監管、內部整頓等措施,建構企業自律自查體系,構建了網路環境下的智慧財産權保護的良好生態。與此同時,網路環境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行政執法工作,也在深入開展。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條法司副司長何越峰介紹,近年來智慧財産權局不斷加大網路環境下智慧財産權保護力度,2017年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辦案量達到19800余件,同比增長51.1%,一般案件的處理時限縮短至1—2個工作日,複雜案件也不超過10個工作日。

  公安機關資料顯示,黨的十八大以來,公安機關始終把打擊和防範侵犯智慧財産權犯罪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先後發起“網上打假行動”“雲端2017”等專項行動,5年來共破獲侵權假冒犯罪案件近14萬起,抓獲犯罪嫌疑人近15萬名,保持了打擊侵權假冒犯罪的強大聲勢。

  公安機關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也已經走出國門,與35個國際組織、國家和地區執法機構建立了智慧財産權刑事執法合作渠道,2015年以來與境外執法機構開展聯合調查的線索達到40余起,會同國際刑警組織等開展了15期國際執法行動和一系列聯合破案行動。全球反假冒機構、國際刑警組織、美國商會等先後授予中國警方“最高貢獻獎”“最佳地區案例獎”“智慧財産權捍衛者獎”等榮譽。

  “延伸智慧財産權保護範圍,加強智慧財産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等部門在網路空間的配合與銜接是關鍵。”9月6日,公安部經偵局第二直屬總隊政委張宏偉建議,在深入融合“網際網路+司法執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展、深化行政執法部門協作機制,構建智慧財産權保護有關部門乃至跨國機構共同參與的全方位保護大格局。

  ■“杭州經驗”探索破解頑疾

  作為一種形成或者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資訊,電子證據與書證、物證等傳統證據類型有著巨大差別,呈現出“虛擬性、脆弱性、技術性”等新特徵。

  創立於2008年的杭州安存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國電子數據存證和保全行業的開創者。10年來,安存科技只堅持做了一件事,就是將電子數據變成電子證據和可信數據,得到司法機關的認可。

  在電子證據應用與審查領域,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是先行者。作為全國首個網際網路法院,杭州網際網路法院自去年8月18日掛牌,至今已運作一年有餘。2018年6月28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試點集中審理杭州地區網路著作權權屬、侵權案件等五類涉網民商事案件,並推出全國首個電子證據平臺,存證總量超過195萬條,包括公證和鑒定證據、第三方平臺證據、保全和勘驗證據、公文及生效裁判證據。該平臺接入多個數據介面,法院可通過平臺快速傳輸、核驗、存儲涉案電子數據,運用大數據等現代資訊技術探索破解涉網智慧財産權案件取證難、舉證難等頑疾。

  利用電子證據平臺,法院可以直接調取電商平臺上的涉網交易資訊。據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介紹,淘寶等電商平臺、理財平臺等為當事人提供服務的第三方數據持有者、第三方數據服務提供商(如運營商平臺、電子簽約平臺、存證機構平臺)都可能成為電子證據平臺上電子數據的提供者。這意味著,當事人若想將電商平臺上的交易資訊舉證,只需在訴訟平臺或電子證據平臺輸入該電商平臺上的訂單號,電子證據平臺便可調取相關交易資訊。

  該法院還出臺了全世界首個電子證據平臺規範———《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電子證據平臺規範》,制定了統一的數據格式數據接入標準,加上第三方存證工具的專業性和可信度,有效解決了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問題。

  “電子證據平臺的上線,明確電子數據證據的存證、接入、傳輸、存取標準和格式,讓電子證據可信、可用、可保存,架起了電子證據和網際網路審判之間的橋梁。”杭州市網際網路法院院長杜前向調研組介紹,若涉案數據存證于其他已接入的第三方平臺,當事人只需提交該數據的哈希值存證編號,法院即可通過電子證據平臺完成哈希值的智慧比對及數據調取。

  截至今年9月,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共受理網際網路案件12203件,審結10747件,線上庭審平均用時28分鐘,平均審理期限41天,比傳統審理模式節約時間3/5以上,一審服判息訴率98%。

  值得注意的是,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審判工作不僅是運用網路技術將“線下”訴訟程式搬至“線上”的過程,而且涉及對原有審判體系和審判流程的全面再造,開創了適合涉網案件審理的新型訴訟規則。如,2018年4月創新採用“異步審理模式”,對涉《金陵十三釵》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案件進行審理,突破時間、空間限制,使法官和當事人可以利用空閒時間,不同時、不同地、不同步參與訴訟,為當事人訴訟提供便利的同時提高庭審效率。

  對此,全國政協委員朱新力表示,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興技術的應用,將從根本上改變網路環境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方法和模式,是網際網路時代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必由之路。中國已在這方面開始了新的探索。

  ■法律制度不斷完善

  如果創新築起了智慧財産權大廈,那麼不斷完善的法律制度體系則為這座大廈建起了“護城河”。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先後實施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將智慧財産權保護作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創新型國家的基本保障和重要支撐。

  “要加快新興領域和業態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建設,調動擁有智慧財産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産權意識,自覺運用法律武器依法維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智慧財産權保護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為做好“網路環境下的智慧財産權法律保護”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出臺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北京、上海、廣州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的決定》,明確規定智慧財産權法院管轄有關專利、植物新品種、整合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等專業技術性較強的第一審智慧財産權民事和行政案件。

  ———2015年底出臺的《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智慧財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和2016年底印發的《“十三五”國家智慧財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中均提出,加強新領域新業態智慧財産權保護,研究完善商業模式和實用藝術品等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研究“網際網路+”、電子商務、大數據等新業態、新領域智慧財産權保護規則。

  ———2018年8月,我國電商領域第一部綜合性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誕生。至此,我國電子商務的發展進入了“有法可依”的階段,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了網路環境下的智慧財産權保護。

  “經過多年努力,我國現已形成以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為核心,多方位多層次,較為系統完備,符合國際規則的智慧財産權法律規範體系。”司法部教科文衛司副司長張耀明説。

  中國智慧財産權的保護環境和保護效果得到國際社會的公認。美國智慧財産權法協會前主席韋恩索邦撰文稱,中國在智慧財産權保護和執行方面成為了全球領先者。

  2016年12月,耐克體育(中國)有限公司以蚌埠市威勝體育用品有限公司、蚌埠市鼎盛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産假冒耐克體育用品為由,一紙訴狀送至蚌埠人民法院。蚌埠市禹會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方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的許可,已經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一審法院分別判處公司法人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年後,新任美國駐上海總領事館譚森總領事攜領事、智慧財産權官員及耐克、斯伯丁、NBA等企業代表團到訪安徽法院時説:“假冒註冊商標等罪一案,案件雖小,但國際影響大,不僅有力保護了美國國際知名企業的智慧財産權,而且打消了眾多美國企業來華投資的顧慮,堅定了在華投資的信心。”

  而支撐著這一系列改革新舉措落地生效的,是中國作為世界智慧財産權大國的自信。2017年,中國智慧財産權使用費出口額為47.86億美元,同比增長超過300%,增速位居國內服務貿易之首。

  智慧財産權引領未來。中國在實施國家智慧財産權戰略過程中,正在把制度優勢和科技優勢結合起來,加快探索智慧財産權保護新方法、新模式,努力為世界網路環境下智慧財産權保護貢獻中國智慧。(王泳)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