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李明博被檢方求刑20年 並處以150億韓元罰款
【環球網綜合報道】據韓國“news1”新聞網站6日報道,韓國前總統李明博當天被檢方求刑20年,並處以15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9100萬元)罰款。
今年3月22日深夜,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批准逮捕李明博,韓國檢方隨後前往李明博私邸實施逮捕。李明博淪為第四個涉腐被捕的韓國前總統。因樸槿惠已于去年3月31日被逮捕,目前在押,繼1995年全鬥煥、盧泰愚被逮捕後,韓國時隔23年重現兩名前總統同時鋃鐺入獄的窘狀。
韓聯社稱,負責逮捕必要性審查的法官樸范錫就逮捕證簽發理由表示,案件事實基本清楚,案情重大,犯罪嫌疑人位高權重,有毀滅證據之虞。檢方指控李明博犯有受賄、侵吞、逃稅、濫用職權等10多項罪名。檢方可在最長達20天的羈押狀態下查辦李明博案,深挖余罪擴大戰果。
李明博涉嫌在總統任內收受情報機構官員以“特別經費”名義提供的7億韓元(約合411萬元人民幣)賄賂。檢方5日逮捕並起訴經手“特別經費”的前青瓦臺幕僚時,將其認定為李明博受賄案件的從犯。此外,李明博還涉嫌收受三星電子以代交DAS案律師費為名提供的585萬美元賄賂,加上金融機構、建築商、商社、前議員、禪院等的賄賂,合計受賄111億韓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