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市場主體有了信用“身份證”

2018-07-26 09:48:00
來源:光明日報
字號

  【誠信建設萬里行】

  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實施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是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改革措施,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實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重要配套措施。當前,我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改革進展如何?這項改革對構建信用社會有著怎樣的意義?記者圍繞相關問題進行了採訪。

  “多碼並存”造成“資訊孤島”問題

  長期以來,我國機構代碼不統一,“多頭賦碼”“多碼並存”,缺乏有效協調管理和資訊共用機制,多數代碼僅應用於各部門內部管理,一些部門資訊數據相互割裂封閉,存在“資訊孤島”問題。

  專家表示,多個社會信用代碼共存現象影響了部門間資訊共用和協同監管,增加了社會成本,降低了行政效能。同時,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設立和辦理相關業務時,需到多個部門申請代碼,有的還收取費用,不僅給生産經營帶來不便,也增加了負擔。

  根據國務院部署,2015年,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編辦、民政部、財政部等部門聯合製定印發了《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金融司獲悉,改革方案出臺後,各相關部門對新註冊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等主體均發放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同時,改革前已註冊的存量主體代碼基本轉換到位。截至目前,企業、社會組織、機關事業單位等機構的存量代碼已100%轉換到位,個體工商戶存量代碼轉換率達到99.6%。

  6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近幾年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本實現全覆蓋,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初步顯威。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