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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職女性被打上標簽 “保護假”能否保護勞動權益

2018-07-13 10:47:0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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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護假”能否真正保護女性勞動權益

  職場女性調侃稱需要在簡歷上註明“我不休假”

  □ 本報記者   趙麗

  □ 本報實習生 陳杭

  兩個孩子,漫長的孕期加産假,前前後後至少五六年無法全身心投入工作;

  最近因為已婚未育,被多家單位明確拒絕,而在未婚時,幾家公司都想高薪挖她;

  另一個朋友結婚沒多久,全面二孩政策開始實施,單位以效益不好為由,間接將她裁掉,當然,同時裁掉的大都是這個年齡段的女性。如今,她34歲,孩子1歲,全家説要不就接著生吧。她看了看新婚姻法,想到自己生完二胎年近40歲,事業基本荒廢,沒有收入。

  上述三個人,都是北京女孩,曾經也是天之驕女,從市重點小學念起,一路凱歌分別進入國內有名的高等學府,然而現在面臨著同樣的問題——職場歧視。上述內容來自她們的微信群,這個群的名字就叫“四旬老母”。

  其中那個被勸説生二胎的女性叫鄭煒,她對記者説,不是怕生孩子,怕的是未來幾年一步走低步步低,一瀉千里。

  “從生理來説,女性最好的生育期就是這10年時間,而人生成長的黃金期,恰恰也是這10年。而現在,真的有保障我們的良策嗎?”鄭煒無奈地説。

  不少女性不敢休假

  “女人當自強。”

  這是一個月前,在北京工作的女性陳如在朋友圈寫下的文字。這5個字背後,則是因為嚴重痛經,陳如向領導請假一天,得到的答覆是——拿假條交給人事部扣全勤。

  對此,鄭煒對記者説,對於此類休假要保持“平常心”,“我雖然目前不上班了,但微信裏至少有四五個群,群裏都是以前的同事、一起玩大的朋友,她們經常吐槽現在給女性的保護假並未真正落到實處,不少假期只是‘畫餅充饑’。比如‘痛經假’,幾乎沒有女性請。畢竟用人單位佔有很大的主導權,特別是民營企業對於女性的工資、獎金、職務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企業可以通過自由裁量的方式,讓女性有假不敢請。不要説是痛經假,就是連全民福利年休假又有幾個人敢請”。

  對於女性的特殊關愛愈來愈多,這應該是一件好事,但也有女性擔心産生另外一個後果——加劇女性就業障礙。這也是很多人的擔憂,甚至有網友調侃,“我以後找工作時是不是還要附注一條,我不休假”。

  這看上去是玩笑,但很多女性卻笑不出來。

  “已婚,已育,一子一女。”面對這樣的求職簡歷,做了7年人力資源工作的錢月忍不住“會意”一笑。

  “以前在外企篩選求職簡歷時,經常看到女性應聘者對子女情況作介紹。近兩年,在國內企業的應聘求職簡歷中,也開始出現這樣的介紹,言下之意很明白——已經有了兩個孩子,肯定不會再生了。”作為女性的錢月,面對這樣的變化,有些無奈。

  對於諸如所謂的痛經假之類的女性專屬福利,在證券行業工作的左菲菲不贊成,在她看來,此類假期福利表面上出發點很好,但實際上會使企業老闆不得不考慮用工成本,使女性就業機會減少。“現在的問題是,休假雖好,但是能不能休也是個大問題。這個假期只是對那些福利待遇好的單位才適用,事實上很多私企連正常的假期都無法提供,更別提這種‘生理假期’了”。

  此前,媒體曾以“你支援休‘痛經假’嗎”對民營企業、事業單位、國企、外企等數十名女職工進行抽樣提問,結果顯示,所有受訪者均對這一假期表示支援。但是,因保護個人隱私、害怕影響工作等諸多原因,過半受訪女職工並不打算享用“痛經假”。

  “內心期盼擁有這份專屬女性的人文關懷,但想想職場工作壓力,哪能隨便給自己放假?”一名受訪女職工如是説。

  求職女性被打上標簽

  “不是不想,而是真的無法隨心所欲。”

  説話者是喬明敏,此前剛剛經歷先兆流産的孕媽媽,此時她還有一個身份——維權者。

  “我在遭遇先兆流産後,醫生讓我臥床休息一個月,繼續打針吃藥到孕12周。我向公司申請休假一個月,在描述完身體情況和希望請假之後,領導直接説了一句‘建議你回家休息兩年’,注意此時還是‘建議’,我當然積極表達想上班,而且休假期間仍在處理工作,並不是故意請假,而是身體不允許,即使這樣我也會在家裏辦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然而對方的回答依舊很強勢,不批准請假,繼續勸退。我只好表示要跟家人商量。”喬明敏回憶説,經過全家人商量,覺得辛苦工作了幾年,到該享受孕期福利的時候了,絕對不能主動辭職,“但在二次溝通後,直屬領導仍建議我辭職。通話結束後我們就開始整理病歷、請假證明等,快遞給單位負責人及部門負責人,于快遞寄出的第二天早上向直屬領導發出請假短信及快遞單號”。

  此後,喬明敏就經歷了領導打感情牌勸説辭職,打感情牌無效改為威逼的“狗血”情節。“這個領導在逼我的時候,還露出狐狸尾巴説之前走的兩個女孩子也是他勸走的,並且表示我休假回來後單位環境會變得不友好。由此將我全家都激怒,我們決定要維權到底。”喬明敏説。

  而這,算是少許極端的案例,類似的職場事件並不鮮見。

  “我的同事裏,幾名女性領導都是在生完孩子6周後就上班了,因為她的位子不能缺人,一旦她不在崗位上,公司就會找人頂替她,也就是説之前的努力都可能歸零,一切從頭開始。”左菲菲告訴記者,要想在職場保住位子,“就要不把自己當女人”。

  作為人力資源圈裏的老資格,錢月給記者説了一個段子:女性還沒生孩子,已經被打上“以後要請婚假和生兩個孩子産假的特大定時炸彈”的標簽;生育一個孩子的女性,在職場會被貼上“這是個隨時生二孩定時炸彈”的標簽;已經生完二孩的女性,職場上的標簽變成“沒有精力工作”。

  企業為何“刁難”女性

  企業很壞嗎?

  左菲菲是這樣説的:“坦白説,也不能説企業有多壞,畢竟企業不是慈善機構。”

  左菲菲就曾遇到過這樣的員工:入職之後3個月發婚禮請柬;再過兩個月發郵件稱已經懷孕,醫生建議靜養;産假結束後不久發孩子周歲請柬;入職後第三年發郵件説,懷了二孩。

  “很多時候人力資源部門也很無奈。一方面,不應該也不想歧視女性;另一方面,業務部門面對因懷孕、生孩子、休産假導致的人手不足也是真心很煩惱。”錢月説。

  防範風險——錢月告訴記者,這是“企業對人力資源部門的新要求”。

  “在有選擇的情況下,企業確實會傾向於不招女性。因為確實有女性故意佔便宜,比如一過試用期就懷孕,一懷孕就請長期病假等。所以,人力資源部門要確保不會招進這樣的人,否則就是失職。那麼,人力資源部門在有選擇的情況下當然會傾向於對自己比較安全的選擇。”錢月説,“大齡未婚女青年、已婚生一孩女性,人力資源其實很害怕遇到這兩類求職女性。在有選擇的情況下,人力資源部門會避開這兩類求職女性,因為風險級別最高”。

  “諸如保胎假、痛經假等對於女性職工來説,初衷是好的,進一步保護了女性職工,更好地實現優生優育,總體方向沒有問題。問題在於實施方是用人單位,新規會進一步增加用人單位招錄女性職工的成本。現在的企業,特別是一些微小型企業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有人請假一兩個月,就意味著要多招一名職工,這無疑會增加企業運作成本。對於那些在微贏利模式下運作的企業,就可能會遭遇經營困境,顯然這是很多企業不願意做的事情。”錢月説。

  在採訪最後,錢月給記者看了一條微信資訊,來自圈內的人力資源同行——今年我們公司校招近千人,人力資源部門明確説,女生隨便給個面試機會就好,除特別優秀者不予錄用。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