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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語文現代化穩步發展

2018-07-01 11:34:00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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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語言論壇】

  作者:蘇培成(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的發展和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語言文字工作同樣有了很大進步,為國家發展提供了良好的語言文字條件。

  1.調整語文工作的方針和任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黨中央制訂了文字改革的方針和任務,明確了當前的任務是簡化漢字、推廣普通話、制訂並推行《中文拼音方案》。

  改革開放以後,形勢有了很大的改變,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和任務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必須加以調整。1986年1月舉行的全國語言文字工作會議,貫徹了黨中央提出的新時期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和任務,即貫徹、執行國家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法令,促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繼續推動文字改革工作,使語言文字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語言文字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做好現代漢語規範化工作,大力推廣和積極普及普通話;研究和整理現行漢字,制定各項有關標準;進一步推行《中文拼音方案》,研究並解決實際使用中的有關問題;研究漢語、漢字資訊處理問題,參與鑒定有關成果;加強語言文字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做好社會調查和社會諮詢、服務工作。

  這次調整的重要內容是不再把“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作為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改為可以探討的學術問題。正如胡喬木同志所説:“這次會議並沒有妨礙我們的研究工作和各種實驗工作的繼續進行,也不影響各方面實際工作的開展。相反,它是要求我們加強研究工作、實驗工作和在人民群眾裏進行更多的宣傳、推廣、實踐工作的。”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下文簡稱《語言文字法》),把語言文字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其中的第三條和第十八條分別是:“國家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以《中文拼音方案》作為拼寫和注音工具。《中文拼音方案》是中國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獻羅馬字母拼寫法的統一規範,並用於漢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領域。初等教育應當進行中文拼音教學。”這就明確了當前我國語言文字工作的重點是推廣普通話、推行規範漢字、推行《中文拼音方案》。

  隨著語言文字工作方針的調整,文字改革這個提法逐漸被語文現代化所取代。語文現代化是個動態的觀念,它隨著社會的發展內容也在調整和更新,但是總目標不變,就是為實現國家現代化提供良好的語文條件。

  2.大力推廣和積極普及普通話

  1956年2月6日,國務院發出了《關於推廣普通話的指示》,開始了推廣普通話的工作。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了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增加推廣普通話的內容。其中第十九條第五款明確寫道:“國家推廣全國通用的普通話。”至此,普通話已由現代漢民族的共同語發展為現代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語。在《憲法》裏增加這一條,説明在全面開創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形勢下,我國迫切地需要推廣普通話。語言的統一,便於國內各民族間的溝通和協調,體現國家的統一、人民的團結和文明的發展。

  推廣普通話的方針也由1955年10月提出的“重點推行,逐步普及”,增補為“大力提倡,重點推行,逐步普及”(1957年6月),到1992年再次調整為“大力推行,積極普及,逐步提高”。此後,國務院于1997年批准每年9月第三周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一直堅持到現在。

  推廣普通話並不是要人為地消滅方言,主要是為了消除方言隔閡,以利社會交際。而且推廣普通話要求只會説方言的公民,也要會説普通話,但並不要求公民在所有場合都説普通話,只是在一些正式場合,如學校、機關、服務場所等講普通話。據統計,普通話普及率已經從2000年的53%提高到了2015年的73%左右。

  3.推行規範漢字取得新進展

  推行規範漢字,是因為有些地方濫用繁體字、亂造簡化字、隨便寫錯別字的現象比較嚴重。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國務院于1986年6月24日發出通知,“1977年12月20日發表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自本通知下達之日起停止使用。今後,對漢字簡化應持謹慎態度,使漢字的形體在一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於社會應用。當前社會上濫用繁體字,亂造簡化字,隨便寫錯別字,這種用字混亂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國務院責成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應儘快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各方面用字管理辦法,逐步消除社會用字混亂的不正常現象。為便利人們正確使用簡化字,請《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以及其他有關報刊重新發表《簡化字總表》”。

  遵照國務院的這個指示,國家語委對《簡化字總表》做了個別調整,並重新予以公佈。《簡化字總表》的重新公佈,鞏固了簡化字的地位,為堅持使用簡化字、消除社會用字的混亂現象創造了條件。同時,國家語委會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著手規範行業語言文字的使用,陸續出臺了一批正確使用語言文字的制度和法規。例如:《關於地名用字的若干規定》《關於廣播、電影、電視正確使用語言文字的若干規定》《關於企業、商店的牌匾、商品包裝、廣告等正確使用漢字和中文拼音的若干規定》《出版物漢字管理規定》等。採取上述這些措施後,社會用字的混亂現象逐步得到扭轉。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公佈後,為了推行規範漢字,教育部、國家語委組織力量制定了《通用規範漢字表》,並於2013年公佈推行。《通用規範漢字表》收字8105個,分為三級。一級字表為常用字集,收字3500個,主要滿足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二級字表收字3000個,使用度僅次於一級字。一、二級字表合計6500字,主要滿足出版印刷、辭書編纂和資訊處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三級字表收字1605個,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學技術術語和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進入一、二級字表的較通用的字,主要滿足資訊化時代與大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專門領域的用字需要。

  根據《中國語言文字事業發展報告(2017)》,到2017年識字人口使用規範漢字比例超過95%。

  4.中文拼音的完善和擴展

  用拼音字母拼寫漢語包括兩個部分:音節拼寫和詞語拼寫。《中文拼音方案》解決的是音節的拼寫,而詞語的拼寫要由正詞法來解決。

  1988年7月1日,國家教委和國家語委聯合發佈了《中文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1996年1月22日,國家技術監督局發佈《中文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GB16159-1996)國家標準,明確説明:“本標準規定了用《中文拼音方案》拼寫現代漢語的規則。內容包括分詞連寫法、成語拼寫法、人名地名拼寫法、標調法、移行規則等。”

  此後,1996年發佈的標準又經修訂,由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12年6月29日發佈,2012年10月1日實施。這是目前正在實施的規範《中文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GB16159-2012)。根據《中國語言文字事業發展報告(2017)》,到2017年,已有68%的國民掌握了中文拼音。

  經過長期努力,中文拼音的應用有了新的擴展。其中有兩件重要的事情:第一件是“注音識字,提前讀寫”小學語文教學改革實驗。1982年秋季起,黑龍江在三個市縣的三所小學六個實驗班實驗取得成功。做法是先學拼音,做到熟練,能直呼音節。然後大量閱讀拼音讀物和注音讀物,在閱讀中學習漢字。同時利用拼音和漢字寫話和作文。讀寫同時起步,開發學生的智力,增長知識,逐步提高讀寫能力。三年時間完成五年制小學語文教學的內容。教育部經過驗收,發文推行實驗。第二件是以中文拼音為基礎的拼音轉換法得到推行,解決了漢字輸入電腦的瓶頸,成為漢字輸入電腦的主要方法。

  1982年,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公佈《文獻工作——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標誌著中文拼音成為用羅馬字母拼寫漢語的國際標準。2015年,經我國代表提議,國際標準化組織對《文獻工作——中文羅馬字母拼寫法》進行了修訂,引入中文拼音按詞連寫的規則,成為ISO7098:2015,使中文拼音在國際文獻工作中發揮更大的作用,進一步推動了中文拼音走向世界。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式英語詞利用中文拼音進入英國牛津詞典,擴大了國際影響。例如:“nihao(你好)”“jiaozi(餃子)”“wanggou(網購)”“hongbao(紅包)”“zhifubao(支付寶)”“renminbi(人民幣)”等。

  《光明日報》( 2018年07月01日 12版)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