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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銳評:美國“假新聞”還能蒙世界多久?

2018-07-01 09:20:00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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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政府日前發佈2018年版《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推出一系列擴大開放重大措施,“取消外資限制”是關鍵詞,這其中包括取消銀行業外資股比限制,證券、基金、期貨、壽險公司外資股比放寬至51%並在2021年全部取消,取消專用車和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限制,取消除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種子生産外資限制,取消特殊稀缺煤類開採外資限制,等等。

  這份新版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是對中國最高領導人習近平今年4月宣佈新一輪對外開放舉措的具體落實,也是外資在中國經濟進入高品質發展轉型期拿到的政策紅利。

  然而,這個世界總有那麼一些人心理很陰暗,見不得外資青睞中國龐大的市場,故意從中挑事。比如,在美國公佈的301調查報告中,就有大量篇幅指責中國“利用合資合作要求、外資股比限制和行政審批程式來強制美國公司進行技術轉讓”,並生生造出了“強制性技術轉讓”一詞。分析人士指出,美方這一指控根本就是條“假新聞”。

  首先,它空口無憑。翻遍中國法律條文,沒有一條關於外資進入中國必須接受“強制性技術轉讓”的規定,倒是不斷有更新的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以及積極利用外資的多個通知等。過去40年,中國沒有簽署過一份強制性技術轉讓的協議,政府也沒有接到一例被強制性轉讓技術的外商投訴。

  反觀美方301調查報告,它指責中國“強制性技術轉讓”,採信的是美國政府部門或美國公司的單方面認定,使用的是“據報道”“利益相關方認為”等模糊説法,沒有舉證一個具體案例。這種缺乏法律文件與實例的“莫須有”指控,估計是美國政府打壓對手的一貫做法。

  其次,它偷換概念。美國指責中國“合資合作要求、外資股比限制和行政審批程式”等,本是市場準入制度的範疇,與強制性技術轉讓無關。根據世貿組織規則,世貿成員有權對市場準入做出保留。這一點在中國入世談判時已與各方達成共識,包括美國在內的多數成員本身也這麼做。而行政審批程式是各國通行做法,中國在審批中從未將“技術轉讓”作為外資進入的條件。

  因此,美國對中國市場準入制度挑不出毛病,只能玩個偷換概念、指鹿為馬的把戲,把合乎世貿規則的“合資要求、股比限制、行政審批”統統與“強制技術轉讓”劃上等號,蒙蔽不了解情況的人,給中國扣上一個不守規則的罪名。

  第三,它創新罪名。因為沒有直接證據,美國還在“強制性技術轉讓”一詞前加了“變相”,意思是,這在中國是條潛規則,在外資與中國國企或政府主導的企業合作時,中國政府都會在背後“施壓”。

  “變相強制性技術轉讓”出自以自由、平等為價值觀的美國政府,令人難以置信。因為,市場經濟本質就是契約經濟,講究的是你情我願。企業之間進行技術轉讓,是在等價交換、契約自願原則上的交易行為,何來“強制”一説?事實是,包括美國企業在內,有相當一些外企出於佔領中國市場的考慮,主動提出將一般性技術本地化,向中國合作企業收取專利費和技術轉讓費。

  如果這些企業一方面通過一般性技術轉讓從中國獲取高額利潤,一方面又指控説是被中國合作夥伴“強制轉讓技術”了,這豈不是得了便宜還要賣乖?美國在高科技領域對中國始終緊閉出口大門,中國倒很希望美國開放這些領域、甚至技術轉讓給中國,以縮小美方一直抱怨的貿易逆差。為什麼美國企業不能賣高科技産品給中國?因為它們早就被美國政府強制性禁止出口到中國了。美國政府對企業這種強制性禁止出口和投資等一系列違反市場經濟的行為和法律,其核心就是為了打壓中國和其他國家的發展,通過單邊主義、保護主義實現所謂的“美國第一”。

  美國前財長拉裏薩默斯日前在接受美媒採訪時表示,中國公司在某些技術上的領導地位並不是竊取美國技術的結果,而是來自於“那些從政府對基礎科學的鉅額投資中受益的優秀企業家,來自於推崇卓越、注重科學和技術的教育制度。”他還告誡美國政府,“維持技術領導地位的真正方法是通過技術領先,而不是試圖壓制中國。”

  有意思的是,特朗普入主白宮以來一直深受假新聞的困擾,並稱“假新聞是美國最大的敵人”。如今,為打壓中國,特朗普政府不惜顛倒黑白,用“變相強制性技術轉讓”這一“假新聞”來攻擊中國、給中國潑臟水、編造罪名。這種零和博弈的思維、唯我獨尊的霸權行為、以鄰為壑的舉措,才是美國最大的敵人。(國際銳評評論員)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