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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底前,一大批證明事項將取消!

2018-06-07 16:11:0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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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更多消除群眾和企業辦事煩惱。

  根據國務院部署,今年年底前,將有一大批證明事項取消。近期,部分地方已經陸續對證明事項進行了清理。

  國務院常務會議: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6月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決定,順應企業和群眾呼聲,全面清理各類證明事項:

  一是對國務院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可直接取消的要立即停止執行,並抓緊修改或廢止規章、文件。年底前先行取消申請施工許可證時需提交的資金到位證明等一批證明事項。

  二是對法律法規有規定,但可通過法定證照、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間核查等涵蓋或替代的證明事項,要提請修法,依託資訊共用和信用體系予以取消。

  三是對各地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除地方性法規規定外,最晚應于年底前取消。

  四是各地區各部門要及時公佈取消和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對確需保留的要逐項列明設定依據、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

  李克強:各種證明和手續能取消的取消、能合併的合併

  2017年3月21日,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上要求,開展“減證便民”專項行動,各種證明和手續能取消的取消、能合併的合併,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你都搞不清楚他要什麼證明,比如説讓一歲小孩開不犯罪證明。”2015年5月12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召開的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職能轉變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如是説。

  聽到現場的笑聲,李克強表示:“這不是笑話,這是真事!”實際上,這種“奇葩”證明還真是不少。據媒體報道,有老人在按規定申請相關補助時,被要求出具一份“自己還活著的證明”。此次李克強提到的一歲孩子被要求開“不犯罪”證明的事,也有網友“吐槽”自己的遭遇:在為一歲的孩子轉戶口時,被要求開具“孩子無犯罪記錄的證明”。

  在2015年5月6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李克強舉例説,一位公民出國旅遊需填寫緊急聯繫人,寫了他母親的名字,結果有關部門要求他提供材料,證明“你媽是你媽”。李克強對此表示,“這些機構到底是出於對老百姓負責的態度,還是在故意給老百姓設置障礙?”

  部分地方取消各類證明事項

  成都:一次性取消298項各類證明事項

  2017年以來,成都市結合地方實際,組織開展了村(社區)證明事項清理規範工作,依法取消了298項不合法、不合理證明事項及為規避部門責任而要求群眾提供的證明材料,最終保留15個證明事項,保留證明佔比不到5%。

  “以前忙的時候,一天要開幾十個證明,我們也很痛苦。”成都市青羊區文殊院社區居委會副主任陳艷説。在她看來,之前的一些證明非常不合理,比如夫妻有結婚證,卻還被要求開夫妻關係證明,對於這類證明,他們也非常頭疼。

  2017年5月1日,《成都市村(社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正式實施,凡未在清單範圍內的證明事項,各級各部門一律不得要求辦事群眾提供,辦事群眾也有權對違規要求證明的行為説“不”了。

  重慶:出臺村(社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 證明事項僅保留10項

  近日,新出臺的《2018重慶市村(社區)證明事項保留清單》對重慶各級行政機關和有關單位要求辦事群眾提供的村(社區)證明事項進行了進一步清理。未來,在重慶市辦事創業只有10項事項需要提供村(社區)證明。

  “保留的10項村(社區)證明事項中包括申請法律援助時需提供家庭經濟狀況證明、辦理城鄉低保證時需提供城鄉低保申請人資訊證明、辦理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資格證時需提供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申請人資訊證明等。”重慶市政府辦公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相關部門要求出示結(離)婚證遺失補辦證明、靈活就業或未就業證明等未納入證明事項,市民則可直接説“不”。

  青海:取消177項涉群眾辦事創業證明事項

  近日,青海省取消了177項需由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基層組織開具的涉及群眾辦事創業證明事項。

  為解決煩擾群眾的各種“奇葩”證明、迴圈證明、重復證明等問題,青海省開展“減證便民”行動。

  此次取消的177項證明事項中,取消了90項沒有設定依據或辦理方式可簡化的證明,如參加高考證明、常住人口居住證明、外傷證明等;5項為社區、居(村)委會無法開具的,如參加社保繳費證明、養老保險參保登記證明,調整為到社保局開具;19項為通過部門內部調查或者資訊共用方式可辦理的,如留守兒童證明、再婚證明、無子女證明等,調整為通過相關部門資訊系統查詢或部門自行調查;63項為依據申請人提交有效證件、憑證可辦理的,如入學證明、貧困家庭證明、學生申請助學金證明等。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