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決定成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
中新網5月25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成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通知提出,為加強對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國務院決定成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和實施,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
全文如下: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成立
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的通知
國辦發〔2018〕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領導,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和《國務院關於開展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7〕53號),國務院決定成立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責
負責第四次全國經濟普查組織和實施,協調解決普查中的重大問題。
二、組成人員
組 長:韓 正 國務院副總理
副組長:丁學東 國務院副秘書長
寧吉喆 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統計局局長
孫志軍 中央宣傳部副部長
成 員:牛佔華 中央編辦副主任
雷東生 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
唐承沛 民政部副部長
余蔚平 財政部副部長
任榮發 稅務總局副局長
唐 軍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副局長
賈 楠 統計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統計局,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領導小組決策的建議方案,督促落實領導小組議定事項,加強與有關地區和部門的溝通協調,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辦公室主任由統計局副局長賈楠兼任。
領導小組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領導小組不作為國務院議事協調機構,任務完成後自動撤銷。
國務院辦公廳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