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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頂尖人才子女入學不受戶籍限制 可自主擇校

2018-05-22 16:07:00
來源:南昌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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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記者從市教育局獲悉,為建立健全高層次人才服務保障機制,為高層次人才子女的入學提供保障,《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實施辦法(試行)》出臺。為確保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開學後原則上不再受理入(轉)學申請,本辦法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據介紹,高層次人才是指根據《南昌市人才分類目錄》認定的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和在昌省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相對應層次人才,地方級領軍人才(C類)、高級人才(D類)(含現有符合上述條件的人才)。我市高層次專業人才子女入學問題將按人才層次不同,通過不同方式給予解決。

  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昌讀書享優惠政策

  學前、義務教育階段。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和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以及在昌省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相對應層次人才子女,不受戶籍限制,可自主擇校。根據其本人意願,其子女安排在市屬、縣(區)所屬公辦幼兒園、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地方級領軍人才(C類)、高級人才(D類)子女入學的,根據其本人意願,在戶籍所在地(戶籍須單獨立戶或挂靠單位集體戶)、無本地戶籍的按家庭常住地(須提供房産證或不動産權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自主選擇戶籍或家庭常住地所處的縣(區)範圍內的市屬、縣(區)屬公辦幼兒園或民辦幼兒園、公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若意向學校學位已滿,徵得其本人同意後,按相對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其他意向學校。

  高中教育階段。高層次人才子女錄取,不受戶籍限制。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和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以及在昌省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相對應層次人才,根據其本人意願,不受分數限制,可自主擇校,安排在市屬、縣(區)屬公辦高中學校就讀。地方級領軍人才(C類)子女入讀市屬、縣(區)屬公辦高中可降20分錄取,高級人才(D類)子女入讀市屬、縣(區)屬公辦高中可降10分錄取,並在同等條件下,不佔學校統招指標優先錄取。

  在外地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轉學的,國內外頂尖人才(A類)和國家級領軍人才(B類)以及在昌省屬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引進的相對應層次人才,其子女可根據其本人意願安排在市屬、縣(區)所屬公辦重點高中學校就讀;地方級領軍人才(C類)和高級人才(D類)子女按與原就讀高中學校等級相當的原則,妥善安排在市屬公辦高中學校或其父母(監護人)居住地所屬縣(區)內公辦高中學校就讀。

  海外高層次人才子女,參照類別劃分,根據其本人意願,或幫助協調進入本市國際學校就讀,或統籌安排在市屬、縣(區)屬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就讀。申請入學、轉學的按需提供《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申請表》(一式三份);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高層次人才和子女監護關係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等相關材料);居住證明(房産證或不動産權證或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租賃合同等);學生學籍證明(外省學生須提供全國中小學生學籍資訊管理系統中的個人基礎資訊表);中考成績證明(網上成績查詢方式、當地中考滿分及當地所能錄取學校檔次説明)。

  申請入學和轉學需填寫申請表

  高層次人才有子女入園或入學需求的,在規定的招生時間節點前(幼兒園于6月15日前,小學、初中、高中統一于7月15日前),轉學的于每學期開學前2周,填寫《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轉)學申請表》,交由市委人才辦認定其高層次人才類別資格。由市委人才辦匯總有關情況,向市教育行政部門出具需辦理入園或入(轉)學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名單和《南昌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入(轉)學申請表》。市教育局依據屬地管理原則,將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名單分發至市教育考試院或相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就讀市屬公辦幼兒園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會同市機管局共同審核其入學材料;就讀縣(區)屬公辦或民辦幼兒園的,由相應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入學材料。新生就讀市直屬公辦小學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新生就讀縣(區)屬公辦小學的,由相應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入學材料。

  新生就讀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經開區、高新區、紅谷灘新區範圍內市屬、區屬公辦中學的,由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其入學材料;新生就讀南昌縣、進賢縣、安義縣、新建區、灣裏區範圍內縣(區)屬公辦中學的,由相應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入學材料。轉入就讀市屬公辦中小學的,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轉入就讀縣(區)屬公辦中小學的,由相應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入學材料。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