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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的故事】思考讓叛逆閃閃發光(《卡爾馬克思》漫畫連載 第一集)

2018-05-14 19:17:00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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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集 思考讓叛逆閃閃發光

  卡爾馬克思,出身富裕的律師家庭,小小的心靈裏綻放出啟蒙理性的花朵,並許下“為人類而工作”的宏願;以形容質樸的平民之子,成功“逆襲”高貴美麗的貴族小姐,獲得了他人生中“第一個輝煌的勝利”;度過年少輕狂的大學歲月,華麗轉身為“超級學霸”,在追求真理的道路上一路奔跑,一路輝煌。深邃執著的哲學思考,讓馬克思叛逆的青春閃閃發光。

  少年馬克思:人生為一大事而來

  馬克思是德國人,出生於1818年5月5日。這個生日很好記,1818年5月5日,馬克思一巴掌一巴掌把資本主義呼得嗚嗚地哭。從他的生日看,馬克思註定是資本主義社會的“持不同政見者”。實際上,馬克思從小就天賦異稟、胸懷遠大,後腦勺長著反骨,充滿了叛逆精神。

  馬克思17歲中學畢業,寫了一篇作文,名叫《青年在選擇職業時的考慮》。你想,一個十六七歲還在花季雨季青春期的馬克思,找工作都要考慮些啥呢?現在年輕人找工作,一般考慮的是,工資多少,有沒有編制,有沒有戶口,福利待遇怎麼樣。但是,馬克思不考慮這些。他説他要選擇那些“最能為人類而工作”的職業,他要為人類幸福而工作,這樣的話,他的幸福就屬於千百萬人,他的事業將會永恒發揮作用的存在下去,“面對我們的骨灰,高尚的人們將撒下熱淚”。一個剛要走上人生道路的馬克思,未知生,先知死,可見胸懷遠大,偉人就是偉人。

  也有人説,馬克思一個小屁孩,為賦新詞強説愁,唱點高調也很常見,我小時候寫作文,還信誓旦旦説自己長大要當科學家呢。這種説法只説對了一半,馬克思確實是唱了一個高調,但是他和一般人不一樣的地方在於,他17歲起了這麼高的一個調,然後一直唱上去了,最終把高調唱成了高尚。他一輩子大部分時間,帶著老婆孩子在流亡,全家人忍饑挨餓,病了沒錢治,生了七個孩子夭折了四個,放棄政府招安的機會,拒絕陞官發財的誘惑,堅持寫書,辦報紙,創建政黨,就是為了給全天下挨苦受窮的無産階級一個科學的理論,引導他們推翻吃人的資本主義的制度,實現人類的解放,就是為人類而工作。馬克思用一生的時間,來證明自己17歲的時候許下的諾言,他是問心無愧的,所以,我們説他把高調唱成了高尚。

  馬克思如何取得人生“第一個輝煌的勝利”

  馬克思與燕妮,是革命情侶的典範和榜樣,他們的愛情故事充滿了傳奇色彩。兩個人從小青梅竹馬,但真正能走到一起卻很不容易。

  首先一個,在形象上差別比較大。馬克思呢,中等身材,肯定不算高大威猛。皮膚黝黑,也因為膚色,馬克思有個外號,叫“摩爾”。摩爾人是非洲的一個遊牧民族,人種膚色較深,馬克思家人朋友就叫馬克思“摩爾”。而且,馬克思身材屬於那種“坐著的巨人”。你看他坐著的時候,感覺這人個子挺高的,但是站起來卻發現其實並不高,換句話説,馬克思腿比較短。馬克思就是這麼一個形象。而燕妮呢,七個字來形容,膚白貌美大長腿。現在一般馬克思的傳記,提到燕妮的時候,都會説她是“舞會上的皇后”、“魔法公主”,還有“特裏爾城最美麗的女孩”,反正就是漂亮。

  除了形象差別大,馬克思和燕妮的出身也不一樣,馬克思父親是個律師,家裏有點錢,但是社會身份就是平民。而燕妮就不一樣了,燕妮全名叫燕妮馮威斯特華倫,名字中間帶個“馮”字,是貴族的象徵,雖然不是中世紀那種天命貴族,但血統也是很純正的。在那個時代,貴族和平民之間是不能通婚的。燕妮的哥哥斐迪南,在聽説燕妮和馬克思交往的時候,就強烈反對,認為燕妮這是對家族的背叛。

  此外,馬克思和燕妮的結合,還遇到了年齡的阻礙。燕妮比馬克思大四歲,那會可不像現在流行姐弟戀。那時候社會風俗是,男女結合,都得是男的比女的大。像馬克思和燕妮的父母,都是男方比女方大十歲。

  最後,馬克思和燕妮不顧家庭的反對,執著地追求自己的幸福,1836年秘密訂婚,那年馬克思18歲,燕妮22歲。馬克思傳記作家弗蘭茨梅林,這位天生的領袖所獲得的第一個輝煌的勝利。美國學者斯珀伯説,在共産主義理論形成前,卡爾馬克思就用求婚首次反對了19世紀的資産階級社會。

  訂婚以後,馬克思和燕妮又經過七年的愛情長跑,才最終走入婚姻殿堂。

  兩個人走到一起不容易,婚後生活也是非常窮困,我們説“貧賤夫妻百事哀”,但是燕妮卻和馬克思的感情生活非常甜蜜。秘訣就在於,馬克思和燕妮追求的是精神上的契合,其他都是浮雲。

  馬克思並不看重錢財和地位,馬克思一輩子要幹的事情,就是推翻燕妮家族所屬的那個階級。馬克思燕妮結婚後,和燕妮家族也沒有多少往來,燕妮的哥哥斐迪南後來當上普魯士政府的內政部長,更是馬克思直接的敵人。馬克思也不看重美貌,燕妮長的漂亮,馬克思當然開心,燕妮老了長得不好看,馬克思照樣把燕妮當寶貝。我前面説到,馬克思傳記作者都會提到燕妮是“特裏爾城最漂亮的女孩”,這個評價的出處在哪呢?就在馬克思寫給燕妮的信裏,這些信還不是燕妮年輕貌美的時候馬克思寫的,而是在1863年寫的。當時,馬克思回特裏爾老家探親,在寫給燕妮的信裏,稱呼燕妮是“舞會上的皇后”、“魔法公主”,“特裏爾城最美麗的女孩”。1863年,燕妮已經49歲了,而且之前還生過天花,臉上留下了很多傷疤,肯定算不上漂亮了。但是馬克思仍舊這樣稱呼燕妮,還説自己經常去燕妮的故居那裏去轉悠,因為那裏曾經珍藏過自己最珍貴的寶貝。可見馬克思對燕妮用情至深。

  燕妮對馬克思呢,她看重的是馬克思的才華和志向。她以貴族小姐的身份,嫁給馬克思,婚後一直跟著馬克思到處流亡,操心一家人的生活起居,從來沒有為自己當初的選擇後悔過。她在寫給朋友的信裏説,她唯一擔心的事情,就是馬克思為了賺錢養家,而耽誤了寫作研究的時間。燕妮始終無條件的支援馬克思,在馬克思與自己的朋友因為政治原因決裂的時候,燕妮也毅然與這個朋友家的女眷斷絕了一切往來。可以説,燕妮不僅忠於自己的丈夫,也忠於自己丈夫為之奉獻的那個階級——無産階級,她始終把自己看成是無産階級的一份子,而不是什麼貴族小姐。

  最美好、最能保鮮的愛情,就應該長成這幅模樣,兩個人的結合,不是物質上的門當戶對,而是精神上的勢均力敵;不是弱者對強者的依附,而是勢均力敵的美好。

  從“壞小子”到“超級學霸”

  1835年,馬克思遵照父親的安排,進入德國波恩大學法律系讀書,父親希望馬克思畢業之後成為一名律師。但是,馬克思並不是那種聽話的好孩子,從進大學起,他就把學習重心放在了哲學上。他説“沒有哲學,我就不能前進”。由於馬克思自學哲學,學校的課程不免就耽誤了,而且馬克思花錢大手大腳,喝酒打架的事情,也幹過不少,據説還因此鬥毆被學校處分過,這個時候的馬克思怎麼看都像個“壞小子”。

  馬克思在大學期間開銷很大,根據他和父親的書信往來,馬克思大學一年能花掉700塔勒。700塔勒是什麼概念呢?當時的富二代一年也不過花掉500塔勒。按照購買力平價計算,1塔勒相當於200人民幣,700塔勒就是14萬,一個大學生一年花掉14萬,想想是夠多的了。這些錢花哪去了呢?根據記載,馬克思在波恩大學期間,加入特裏爾同鄉會的組織,而且成為會長,這些錢很多就用來請客吃飯,聚會喝酒了。馬克思一個學生,沒有收入來源,這些錢還得靠父親掏腰包,馬克思就把那些帳單寄給父親,父親很生氣,就在信裏數落自己的兒子,説這些帳單是“未結算的卡爾式帳單”。有趣的是,2012年的時候,英國廣播公司(BBC)製作了一套紀錄片,名叫《貨幣大師》,介紹了對20世紀影響最大的三位貨幣理論家,馬克思就是其中一位。但馬克思這位貨幣理論大師一輩子都在和自己支付不起的帳單打交道,也從來沒有算清過這些帳單。

  父親看馬克思這麼胡鬧也不是辦法,於是在馬克思大學一年級結束後,也就是1836年,就安排馬克思轉學去了柏林大學。轉學是馬克思生活中的一個重大變動。轉學之後,馬克思的精神面貌的確得到了改變,從熱血的哲學憤青變成了靠譜的學術宅男。

  在這個階段馬克思大量讀書,並且自學英語和義大利語,翻譯了那個提出著名“塔西佗陷阱”的古羅馬歷史學家塔西佗的《日耳曼尼亞志》和奧維狄烏斯的《哀歌》等名著,甚至還想建立一個法哲學體系。為此他寫了300多頁的書稿。此刻的馬克思,小宇宙完全爆發。這個“壞小子”來了一次華麗的轉身。

  從外因來説,柏林大學嚴謹的學風讓馬克思一改從前的浮誇,開始專心於學術研究。柏林大學又名洪堡大學,自從 1810年建校開始就一直是德國的最高學府,可謂是大師輩出,群星璀璨。黑格爾甚至曾經説過,沒有洪堡大學,就沒有光輝燦爛的德意志文明。和馬克思同時代的哲學家費爾巴哈,也曾經在柏林大學讀書。他説,柏林大學學風太好了, 這裡的學生沒有不認真讀書的,也從不考慮什麼喝酒打架的事情,和柏林大學比起來,德國其他大學簡直就是酒館。顯然這次轉學對馬克思影響較大。馬克思自從解鎖了柏林大學這個新地點,就像玩遊戲開了外挂一樣,開始拼命讀書。

  從內因來説,馬克思本身就是一個非常重視精神追求的人。他從小博覽群書,而且志存高遠,十七歲的時候語出驚人,説自己要“為人類幸福而工作”,這是何等抱負和胸懷! 馬克思剛上大學的時候,是康得和費希特的鐵桿粉絲,甚至曾經想自創一個抽象的哲學體系。後來馬克思覺得這兩個偶像太務虛了,他們總是像在做數學題目,用一個原理來證明另外一個原理,那麼抽象的原理和具體的事實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呢?他們沒有回答這個問題。馬克思自己也想不出解決的辦法,一時鬱悶得竟然病倒了。在養病期間,馬克思又讀了一遍黑格爾的著作,發現黑格爾的辯證法恰恰可以解釋抽象的原理是怎樣一步步轉化為具體的現實的,這就克服了康得哲學中抽象和具體的對立,馬克思一下子腦洞大開,病都好了一半。

  這種思想上的昇華帶給馬克思強烈的精神快感,他在給父親的一封信中描述了自己那種癲狂的狀態——腦袋上是亂蓬蓬的頭髮,穿著邋遢的外衣,就像瘋子一樣在施普雷河邊亂跑,碰到一個人上去就是擁抱,邀請人家和自己一起慶祝。一般大思想家,都有點馬克思這樣的狂熱勁頭。畢竟對他來説,追求知識和真理,才是人生的頭等大事。

  馬克思的求學經歷説明,年輕人的“壞”有兩種:一種是面對現實的冷酷,放棄青春理想後的自我放逐和墮落:另一種是懷揣理想,但面對理想和現實的落差,理想一時難以實現,又想不通而形成的叛逆與發泄。青春期的馬克思就是探索中的叛逆。馬克思看似是個“壞小子”,看似離經叛道,但是他從未丟棄過他的青春理想,從未放逐對人類幸福和世界未來的思考和探索。他一旦尋找到探索知識的正確道路,就開始在追夢的道路上奔跑,散發出人生燦爛的光芒。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