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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申請提示音商標被駁 商評委被判重新審查

2018-05-07 10:11: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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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騰訊公司申請將QQ的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註冊為商標被駁,於是將商標評審委員會訴至法院。日前,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宣判,法院認為,QQ提示音整體上已經起到了標識服務來源的功能,具有顯著性,可以作為商標獲准註冊。法院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由被告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決定。

  2014年5月,《商標法》將聲音納入可註冊商標範圍,根據《商標法》規定,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標誌,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誌、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以作為商標申請註冊。

  規定公佈後,騰訊公司提出申請,欲將QQ消息提示音“嘀嘀嘀嘀嘀嘀”註冊為商標,指定該提示音使用在第38類的提供網際網路聊天、電子郵件、資訊傳送等10個服務項目上。但商評委作出審查決定,駁回了騰訊公司的註冊申請。騰訊公司不服提出復審請求,後又被駁回。

  由於不服商評委的決定,騰訊公司向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被訴決定,並責令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決定。

  在法庭上,商評委認為,QQ提示音較為簡單,缺乏獨創性,騰訊公司提交的證據僅能證明QQ軟體有知名度,但不足以證明QQ提示音具有顯著性特徵,QQ提示音難以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因此不能註冊為商標。

  騰訊公司則認為,QQ提示音特點鮮明、簡短突出,具有聲音商標應有的顯著性。QQ提示音經過長期、大量、廣泛使用,用戶聽到“嘀嘀嘀嘀嘀嘀”聲音後就知道是QQ軟體的消息提示音。此外,國外已經獲得註冊的聲音商標的時長都比較短,多數不到3秒,聲音表現簡明、無語音,因此QQ提示音也應該獲准註冊為商標。

  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經審理認為,QQ提示音雖然僅由同一聲音元素“嘀”音構成,但整體在聽覺感知上形成比較明快、連續、短促的效果,具有特定的節奏、音效,不屬於聲音整體較為簡單的情形。

  另外,聲音商標需經長期使用才能取得顯著特徵。QQ軟體自1999年在我國網際網路上開始使用,QQ提示的聲音在使用之初就對相關公眾的聽覺産生強烈的衝擊力,從而使得其極易被相關公眾所感知、記憶。QQ軟體持續使用的時間長、範圍廣泛、市場佔比份額較大、使用群體所涉及領域眾多,隨著知名度的提升,QQ提示音已經與QQ軟體之間形成了可相互指代的關係,QQ提示音已經在即時通訊領域建立了較高的知名度,識別性進一步增強,QQ提示音整體上已經起到了標識服務來源的功能,具有顯著性。

  最終,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判決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由商標評審委員會重新作出審查決定。(記者 李鐵柱)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