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線下網店餐館無證銷售 藥酒可以這麼賣嗎?
人參、鹿鞭、海星、枸杞……76歲的黃德榮退休後對藥酒養生上了癮。他從網路、養生書籍中查詢各種配方,再買來高度白酒自己泡製,廚房裏擺滿了大大小小的藥酒罐,有壯陽補腎的,有祛寒散濕的,還有溫通血脈的,老友都叫他“黃藥師”。4月26日,因“補得太狠”導致血壓飆升,中風住進中國醫科大學附屬盛京醫院,悔不當初。
近幾日,“鴻茅藥酒”事件引人關注。在現實生活中,像黃德榮這樣自製藥酒的人不在少數,而且許多藥店、餐廳裏也有藥酒出售,這些藥酒都打著保健養生的旗號。專家提醒,藥酒如果喝得不科學,反而會傷身。
無證銷售,飲用者多為男性
瀋陽市皇姑區長江北街一家東北菜館內,3個半米高的透明酒缸擺在了門口的收銀臺上,缸中深紅色、金黃色液體裏混搭著人參、海星、枸杞,以及記者叫不上名字的10多種不明藥材。服務員見記者對藥酒感興趣,湊過來説:“從左到右分別是28元、38元、58元一兩,滋陰壯陽、美容養顏。”據服務員介紹,這款以中藥材為主的藥酒配方,是由老闆自己研究出來的,購買的人非常多,還有回頭客。
藥酒是中藥的一種傳統劑型,將中藥飲片和酒按一定比例融合而成,通過內服或者外用以達到防病治病、保健強身的目的。目前市面上的藥酒品種較多,粗略統計有千余種,藥酒的概念也變得更加寬泛,根據其中藥飲片的不同,可細分為中藥酒劑、保健酒、藥食同源酒等不同類型。其中,中藥酒劑具有藥物的基本特徵,有明確的功效主治、用法用量和禁忌症,必須在專業醫生指導下使用。
記者採訪瀋陽市多家小型餐館發現,許多飯店都有自製的藥酒,然而卻沒有藥品經營許可證。記者走訪東北大藥房、維康大藥房、成大方圓藥店等多家藥店,一些滋補的中藥,不拿處方就可購買。
在多個電商平臺上輸入“藥酒”二字,會跳出不少搜索結果。一家知名電商平臺上,某食品專營店銷售杜仲、淫羊藿、黑瑪卡、白術等39味中草藥作為泡酒料,而該商家認證的資質僅是食品經營許可證。該店舖客服人員告訴記者,各味泡酒料月銷售額為500筆左右,有子女給父母買的,妻子給丈夫買的,最終飲用者為中老年人,男性佔8成以上。
瀋陽聚康堂大藥房負責人陳亮告訴記者,由於泡酒的中草藥材購買方便,網路上、廣告中對藥酒功效的宣傳神乎其神,致使許多人泡製或購買後多當保健品來飲用。
藥酒是藥不是酒
店家種種關於藥酒“補身”的方子,真的靠譜嗎?
藥酒是藥不是酒。瀋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明確説:“藥酒是藥,是用來治療疾病的。藥酒包含有酒和藥物的雙重功效,中藥多是補虛扶正、調和氣血、平衡人體陰陽的,酒能行血脈、通經絡,二者融為一體,相得益彰。身體沒病最好不要服用藥酒,確實想飲用藥酒的人最好先諮詢醫生。”
這些線上線下的藥酒商家,可以進行這樣的銷售嗎?據了解,作為保健食品,要按《保健食品註冊管理辦法》向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獲得批准後才能生産和銷售。作為藥品,則要按《藥品註冊管理辦法》向國家藥監局申請,獲得《藥品註冊批件》,取得批准文號才能生産、銷售。
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金海表示,未經許可的自製藥酒銷售涉嫌違法。若商家未取得相應許可而擅自出售自製藥酒,用於治療病患或對外出售,産生盈利,可能影響到一定群體的人身安全。如因其藥酒導致群體性不良反應後果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同樣,不以盈利為目的,但給他人喝了自製藥酒,出了事也要攤責。
64歲的王健聽老鄉説用蜈蚣、蛇、蝎子等珍貴藥材泡酒,對風濕性關節炎有奇效。王健泡酒後感覺見效,便分給了同一小區的老陳,結果老陳喝完臉色發青,心跳加快,家人送到附近的醫院,經過急診科洗胃、催吐、輸液治療,才恢復意識。急診科醫生説,藥酒裏可能含有“草烏”成分。草烏是一種多年生草本植物,能祛風濕 、散寒止痛,但濃度稍高一點就會中毒。老陳女兒將王健告上法庭。王金海表示,無論是有償行為還是好意施惠,都構成民事上的侵權行為,需承擔民事責任。
科普和監管同時跟上
記者隨機採訪了13位家庭泡製藥酒者發現,9位是按著親朋好友的方子來抓藥泡酒,僅有4人是根據病症到醫院諮詢過專業醫師後才泡的藥酒。
瀋陽市食藥監工作人員提醒,通常藥酒分為治療性藥酒和滋補養生性藥酒兩類,前者有特定的醫療作用,主要依據醫生的處方或經驗方配製,有著顯著的治療效果,但服用方法嚴格,只有少數才能在日常生活中飲用。在購買成品藥酒時,除要熟知各種藥酒的功效外,還應根據個人的體質來選擇。
遼寧某三甲醫院中醫科醫生劉楊説,中華醫學會于2011年1月發佈了《中醫養生保健藥酒技術規範》,對中醫藥酒的應用原則、應用範圍、操作方法、禁忌證、注意事項等都作了詳細説明。
王金海呼籲説,相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對沒有資質的飯店、網路銷售商全面審查,發現問題的商家,責令其停業整頓。同時對廣告中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或者保證的,説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含有明示或者暗示該藥品為正常生活和治療病症所必需等內容的進行嚴厲處罰。(本報記者 劉 旭 本報通訊員 何 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