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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産權保護:中國40年走過歐美100年

2018-04-30 13:27: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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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慧財産權保護對於中國的改革開放意味著什麼?前不久舉辦的博鰲亞洲論壇2018年年會給出了答案。在年會開幕式主旨演講中,習近平主席專門論述了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問題,將其作為中國擴大開放的四個重大舉措之一。

  今年是中國改革開放40週年。撫今追昔,中國的智慧財産權制度是伴隨著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建立和發展起來的,一步步從無到有,一年年從粗到精。它既是改革開放的産物,又是改革開放的支撐。鑒往知來,隨著世界經歷新一輪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隨著中國向創新強國邁進,智慧財産權保護的需求不僅外資企業有,中國企業的需求也愈發迫切起來,中國未來的發展必將建立在智慧財産權受到嚴格保護的基礎上。

  “士別三日,當刮目相看。”遺憾的是,時至今日,國際上仍有一些對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誤解和陳見。4月20日至26日,適逢中國2018年全國智慧財産權宣傳周,本報記者結合數場專項活動,向讀者介紹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現狀與未來。

  成績有目共睹

  外媒呼籲放棄對華偏見

  2017年4月13日,全球著名的科技部落格TechCrunch刊登了美國智慧財産權法協會前主席韋恩索邦的文章《中國正成為智慧財産權保護大國》。文章稱,長期以來,中國被認為是抄襲者的樂土,但矽谷和美國新政府並沒有看到中國正在發生的變化。中國不僅強烈支援全球化市場和自由貿易,填補了西方國家退出後留下的真空,還在智慧財産權保護和執行方面成為了全球領先者。

  2018年1月20日,美國外交學者網站刊登題為《中國在智慧財産權保護上的進步——是的,這是真的!》的文章稱,在過去10年裏,中國已經變得日益具有創新能力,並且已經表現出實施得力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的嚴肅決心。

  不僅是媒體,世界智慧財産權領域的權威人士也紛紛表態,讚賞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巨大進步。

  “近年來,中國有關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的一系列文件和國家政策相繼出臺,讓我們看到了中國政府保護智慧財産權的決心,也極大地增強了高通這樣的外資企業在中國持續投資和長期發展的決心。”這是美國高通公司高級副總裁馬克斯奈德的由衷之言。

  在4月20日舉辦的2018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高層論壇上,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WIPO)副總幹事王彬穎表示,WIPO非常讚賞中國政府近年來積極建設和完善的智慧財産權政策體系。同時,也非常讚賞中國政府向WIPO的其他成員國開放相關係統。希望中國能夠在未來進一步作出貢獻,推動國際智慧財産權環境向著更加開放和均衡的方向發展。

  德國博世公司高級副總裁約根寇馳也在發言中説:“中國在智慧財産權協調方面已經作出了很多的努力,比如通過智慧財産權中美歐日韓五局合作這樣的框架來構建起相關體系。最後我想指出的是,中國在智慧財産權的運用和保護方面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對此我要給予高度的讚賞。”

  毋庸置疑,中國智慧財産權的保護環境和保護效果近些年進步巨大,已經得到國際社會的公認。

  二月二十四日,中國西北地區首家智慧財産權審判專門機構西安智慧財産權法庭正式成立。圖為西安智慧財産權法庭的大門。新華社記者 李一博攝

  推進機構改革

  配套法律制度愈加完善

  智慧財産權保護,在從決策到落地的過程中,還少不了執行機構和法律制度的保駕護航。

  習近平主席在博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的演講中指出,今年,我們將重新組建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完善執法力量,加大執法力度,把違法成本顯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懾作用充分發揮出來。

  在行政管理上,長期以來存在著專利、商標、原産地地理標誌分頭管理和重復執法的問題,此次重組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完善了管理體制,一舉解決了這一問題。中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申長雨對本報記者表示,這次重組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是中國智慧財産權事業發展中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目前我們正在按照中央的部署,有計劃、有步驟、有紀律地推進改革的各項工作。”申長雨説。

  在法律制度上,中國的智慧財産權保護也在逐步完善。1982年商標法、1984年專利法、1990年著作權法相繼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中國的智慧財産權法律制度一步一步實現了從無到有,從引進來到適應國情、植根本土的重要轉變。目前,專利法修訂草案、著作權法修訂草案均已被列入《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將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申長雨表示,截至目前,中國已經建立起了一個符合國際通行規則、門類較為齊全的智慧財産權法律制度,加入了世界幾乎所有主要的智慧財産權國際公約,成為名副其實的智慧財産權大國。

  在司法保護方面,中國專門設立了3個智慧財産權法院和一批智慧財産權法庭,有效提高了智慧財産權審判專業化水準,完善了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體制機制。

  在4月19日舉辦的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宣傳周新聞發佈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産權審判庭庭長宋曉明告訴記者,中國是處理智慧財産權涉外案件審判週期最短的國家之一。他援引外國統計機構的數據稱,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受理的涉外案件平均審理週期在4個月,歐盟主要國家的審判週期在18個月左右,美國就專利案件的前期準備要29個月。

  同時,韋恩索邦也在自己的文章中指出,外國公司正越來越多地在中國發起專利權訴訟,因為它們認為自己可以得到公平對待。索邦援引相關報告指出,2015年,在北京智慧財産權法庭,全部65家外國原告都贏得了對其他外國公司的訴訟。而在外國原告起訴中國公司的案件中,勝訴率達到了81%,這一比例已與中國原告相倣。

  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吳漢東看來,中國在智慧財産權國際規則方面,過去是一個學習者、遵循者、追隨者,如今已成為一個堅定維護者、重要參與者、積極建設者。

  邁向創新強國

  知産保護已成國家利益

  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動力在哪?外界質疑的聲音總以為中國推進智慧財産權保護是源於國際壓力,實則不然。隨著中國日益成為創新大國,邁向創新強國,智慧財産權保護已成為中國的國家利益和理性選擇。

  正如習近平主席在博鰲論壇2018年年會開幕式演講中指出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是提高中國經濟競爭力最大的激勵。對此,外資企業有要求,中國企業更有要求。

  今天的中國創新能力究竟如何?在國家智慧財産權局4月24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申長雨局長介紹了相關情況。

  據介紹,2017年,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38.2萬件,連續7年居世界首位;中國通過《專利合作條約》(PCT)途徑提交的國際專利申請受理量達到5.1萬件,排名躍居全球第二。在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公佈的2017年全球國際專利申請排名中,中國有3家企業成功入圍前10名:華為居首,中興第二,京東方排名第七。

  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總幹事高銳稱,中國已經從主要的技術使用者轉變為技術生産者。這意味著,中國的利益與智慧財産權保護事業的利益站在同一邊。

  美國前商務部副部長米歇爾李説,中國人“不想依靠低工資勞動力的競爭優勢成為其他國家發明創新的低成本製造商,他們想成為創新之國。要做到這一點,你需要尊重智慧財産權。這是國家利益問題。”

  智慧財産權保護是人類共同面對的一個時代命題,不僅需要各國以實際行動推進良法善治,作出自己的回答;也需要各國之間多溝通、多交流,擴大了解,增進互信。

  誠然,中國的智慧財産權保護仍有可改進之處,但我們不應忘記,中國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是一項年輕的事業,僅有短短40年的歷史。根據《衛報》的報道,福德漢姆大學歷史學教授多倫本-安塔爾曾指出,“18和19世紀,美國和所有主要歐洲國家都參與了技術侵權和工業間諜活動”。歐美國家用了100多年時間才逐漸完善了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可中國這樣的轉變卻發生在幾十年的時間裏,而不是幾個世紀。

  我們有理由相信,未來,中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環境會越來越好。

[責任編輯:李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