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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通報批評中國投資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2018-04-20 16:06: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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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民政部通報批評中國投資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

  中新社北京4月20日電(記者 王祖敏)記者20日從中國民政部獲悉,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對中國投資協會違規設立分支機構進行通報批評,要求社會組織切實規範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行為。

  中國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的通報稱:中國投資協會於今年3月13日作出《關於成立中國投資協會外資委國際區塊鏈投資發展中心的批復》,在其外資投資專業委員會下籌備設立國際區塊鏈發展中心。該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民政部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關於“社會團體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定,是十分錯誤的。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發現後,立即責成中國投資協會進行整改。中國投資協會承認對專委會工作審查監管不嚴,對問題的出現負有重要的管理責任,並於3月23日在協會網站發佈《關於撤銷“關於成立中國投資協會外資委國際區塊鏈投資發展中心的批復”的公告》,向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提交了整改報告。

  中國投資協會網站資料顯示:中國投資協會(The Investment Association of China,IAC)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註冊、具有社團法人資格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是中國投資建設領域權威性、綜合性社團組織。其主管部門為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報稱:遵規守紀、嚴格自律是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的應有之義,各社會組織應當引以為戒,切實增強法紀意識,嚴格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開展活動。要切實規範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行為,不得設立地域性分支機構,不得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下再設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不得以各類法人組織的名稱命名,不得在名稱中使用“中國”“中華”“全國”“國家”等字樣,開展活動應當使用冠有所屬社會團體名稱的規範全稱。

  下一步,中國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將加大對社會團體違規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行為的查處力度和公開曝光力度,對那些目無法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屢教不改的,除了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外,還要向社會公開通報,進一步加強對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規範管理,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完)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