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樸槿惠一審被判24年監禁 其沒在宣判現場出現

2018-04-08 09:21:00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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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6日對前總統樸槿惠“親信干政”案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她24年監禁和180億韓元(約合1.06億元人民幣)罰款。

  樸槿惠由此成為韓國歷史上第三名因腐敗被判刑的前總統。此前,韓國前總統全鬥煥、盧泰愚曾于1996年分別被判刑,後來均獲特赦。

  【一審判決】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6日對樸槿惠作出一審判決,整個宣判過程持續將近2小時,全程電視直播。樸槿惠先前多次向法院提交信函,希望不要直播,或者僅直播一部分內容,但是法院方面援引公眾利益等多重因素,拒絕了她的要求。

  法院裁定,樸槿惠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迫企業、洩露公務機密等16項罪名成立,對她處以24年監禁,以及罰款180億韓元。

  法院在判決書中説,樸槿惠“濫用總統職權、嚴重擾亂公共秩序和國家治理”,對彈劾罷免事態負有主要責任。

  韓聯社報道,檢察機關先前對樸槿惠提起18項指控,主張對她判處30年監禁和1185億韓元(7億元人民幣)罰款。不過,法院最終認定16項指控罪名成立。

  法院一審認定,樸槿惠與好友崔順實共謀,強迫三星、樂天、SK集團等多家企業出資或承諾出資,賄金總額達到230億韓元(1.4億元人民幣)。另外,樸槿惠還存在制定“文藝界黑名單”等濫用職權的行為。

  今年2月,崔順實由於濫用權力、收受賄賂、強迫企業捐款、干涉國家事務等罪名成立,被判處20年監禁和180億韓元罰款。不過,她隨即提起上訴。

  【拒絕出庭】

  樸槿惠6日沒有出現在一審宣判現場,招致不少批評。按照韓國執政黨共同民主黨發言人的説法,“這是傲慢之舉,很不妥當,無視公眾”。

  韓國《中央日報》報道,樸槿惠當天早些時候以身體不適為由留在首爾看守所。

  樸槿惠現年66歲,2013年2月成為韓國歷史上首位女總統,2017年3月遭彈劾下臺,是韓國首位遭彈劾罷免的總統。2017年3月31日,樸槿惠被法院批捕,迄今一直關押在首爾看守所。

  2017年4月17日,檢方正式起訴樸槿惠,拘留期限6個月。同年10月13日,法院裁定將她的關押時間延長6個月,以便繼續調查。樸槿惠及其律師團對此強烈不滿,先是律師團集體辭職,後來雖然法院為她指派新的律師團,但是她一直拒絕出庭,以至於案件只能缺席審理。

  《韓國先驅報》報道,樸槿惠是韓國歷史上第三名因腐敗被判刑的前總統,眼下尚不清楚她是否會上訴。韓國前總統全鬥煥、盧泰愚捲入腐敗案,1996年分別被判死刑和22年半監禁,1997年被時任總統金泳三特赦。(楊舒怡)(新華社專特稿)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