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高考回歸起點公平
趙婀娜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全面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
這就意味著,按照2014年底,教育部等多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的要求,經過3年的(過渡)實踐,2018年高考考生將成為全面取消全國性高考鼓勵性加分項目的首批考生,全國性高考鼓勵性加分項目將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近些年來,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糾正少數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傾向,引導每一個學生全面而有個性地發展,從而促進高考公平公正,已經在全社會達成廣泛共識。除了保留部分扶持性加分項目,通過取消鼓勵性加分保證高考的起點公平也成為教育界內外的一致認可。
追溯歷史,鼓勵性加分本是對一考定終生、分數一元標準的補充,是鼓勵引導學生注重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助力高校不拘一格選拔人才的探索性舉措,在一定時期內也確實起到了積極效果。但遺憾的是,由於資訊的不夠陽光公開、監督與制約機制的相對缺失、考生和家長的認識還不夠理性科學等原因,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逐漸異化,或滋生招生腐敗,成為權力尋租的工具,破壞了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或導致部分考生和家長追求功利式加分,違背了教育規律,也忽視了孩子本身的興趣愛好。
為加分項目“瘦身”,清理加分項目、整頓加分流程,清除權力尋租的可能,確保高考的起點公平,就成為社會各界的普遍呼籲和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深化的重要體現。
特別是在今天,“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的問題作為教育改革進入“深水區”之後的“頑疾”“痼疾”被正式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成為教育主管部門將下大力氣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從高考“指揮棒”入手,取消奧賽和科技類競賽的鼓勵性加分,釋放尊重教育規律、確保起點公平的信號,無異於為“減負”注入了一劑強心針,將有助於整個教育鏈條,特別是基礎教育階段,理性教育氛圍的營造,有助於各教育階段將育人方向從“單純育分”調整為“全面育人”,從追求學科成績轉向促進學生成長,有助於真正實現起點上的“減負”。
當然,取消鼓勵性加分不等於不鼓勵學生充分發揮學科特長,在高校選拔錄取過程中,如何科學合理地體現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如何在綜合素質評價和高校自主選拔的過程中尊重並鼓勵學生的多元發展,是在取消加分之後高校面臨的重要挑戰和必須回答好的課題。
期待,全國性鼓勵性加分項目全面取消之後的高考,能更好地兼顧起點的公平與選拔人才的不拘一格。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22日 1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