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體現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一論憲法修改的重大意義
有國家根本大法的與時俱進,才有各項事業發展的基業長青。這是憲法發展的基本規律,也是實踐發展的必然要求。
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把黨的十九大確定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方針政策載入國家根本法,把黨和人民在實踐中取得的重大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制度創新成果上升為憲法規定。這是保證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頂層設計和制度安排,體現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新成就、新經驗、新要求,必將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提供有力憲法保障。
法律作為上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必然隨著經濟基礎的變化而變化。我國憲法的發展歷程也體現這樣的特點。從1982年憲法公佈施行後到本次憲法修改前,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和發展,在黨中央領導下,全國人大先後4次對憲法作出修改。這些修改,有力推動和保障了黨和國家事業發展,有力推動和加強了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表明,憲法只有不斷適應新形勢、吸納新經驗、確認新成果、作出新規範,才具有持久生命力。可以説,隨著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踐的發展而不斷與時俱進、完善發展,是我國憲法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也是一條基本規律。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國各族人民毫不動搖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歷史性成就、發生歷史性變革,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黨的十九大確立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全黨的指導地位,提出一系列重大政治論斷,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這次憲法修改,把黨的指導思想轉化為國家指導思想,對於進一步鞏固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共同思想基礎,充分發揮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對國家各項事業、各方面工作的指導作用,確保黨和國家事業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意義重大而深遠。
這次通過的憲法修正案,站在健全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安排,包括堅持黨的領導、人大制度、統一戰線制度、憲法宣誓制度、國家主席任期制度、國務院管理制度、地方立法制度、監察制度等各個方面。這些重大修改,充分體現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充分體現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取得的發展成果,充分體現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勢。在這個意義上,本次全國人大表決通過的憲法修正案,不僅讓我們國家的根本法緊跟新時代步伐,讓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更加完善發展,讓黨和人民意志得到更加集中的體現,更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里程碑。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錶也”。翻開新修訂的憲法,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總目標、總任務、總體佈局、戰略佈局鼓舞人心,未來中國的發展方向、發展方式、發展動力、戰略步驟、政治保證等清晰鮮明。以這次修改憲法為起點,更好發揮憲法的規範、引領、推動、保障作用,我們必將進一步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團結凝聚最廣大人民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13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