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這些待遇全部要提高了!
2、擬為失業人員代繳養老、醫療保險
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提出,繼續延長一年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做好失業保險條例修訂實施工作。
人社部2017年11月就《失業保險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與現行條例相比,意見稿中新增了為失業人員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創業補貼,將醫療補助金調整為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
人社部指出:
代繳基本養老保險費,解決了失業人員養老保險繳費中斷的問題,解除了失業人員“老有所養”的後顧之憂;
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確保失業人員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解決了失業人員領金期間“病有所醫”問題。
3、部分人可能會增加一份退休收入
自2018年2月1日起,《企業年金辦法》將正式施行。企業年金是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通過集體協商自主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組成部分。
根據規定,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職工參加企業年金,有利於在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另外增加一份養老積累,進一步提高退休後的收入水準和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