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談】夯實國有企業這根強國“支柱”
特約專家許正中
“國有企業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國有企業如國之柱石,必須要搞好。黨的十九大報告中,就國有經濟佈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及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等作出了戰略性部署,為發展壯大國有經濟指明瞭方向。
據統計,截至2017年10月,央企整體資産負債率68.1%,地方國企資産負債率63.7%。可以預見,作為杠桿率較高的領域,國企通過加快重組、混改、處置“僵屍企業”等形式進行“降杠桿”將成為常態,這有助於把控風險,達到調整結構、優化佈局的目的。
國企改革要堅持“三個有利於”標準
對於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了三個“有利於”,即“有利於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有利於提高國有經濟競爭力,有利於放大國有資本功能”,為國企改革確立了價值判斷標準,推動著國企改革順利進行。
國有企業改革重在提升國有資本的引導力、控制力和影響力,這是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本質要求。以“三個有利於”標準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將促使建立更完備、更科學、更有效的推動國有經濟科學發展的制度體系,不僅有助於完善和發展我國基本經濟制度,也有助於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産力、激勵和釋放全社會活力。
國企改革要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我國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基於此,國有企業黨組織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通過加強和改進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
發揮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就要堅持把加強和改進國有企業黨的建設作為主抓手,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政治核心作用,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發揮好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不僅有助於國企黨組織更好把握國企改革發展方向、掌管國企發展大局,更有助於推動國有企業實現更高品質、更高效率的科學發展。
深化國企改革重在公司治理制度創新
“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企業治理模式和經營機制,真正確立企業市場主體地位。”國有企業能否增強內在活力、市場競爭力、發展引領力,關鍵就是要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參與市場競爭的經營主體。為此,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方向,必須一以貫之。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創新治理模式既是改革的重要內容、發展方向和重點任務,又是促使國有企業各類人才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的根本途徑;既是提升各類生産要素使用效率的根本保障,又是提升國有企業發展能力和解決國企內部貪腐問題的根本舉措。
完善治理模式關鍵在於支援發展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經濟,以國資的管理規範優勢嫁接非公資本的機制靈活優勢,推進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前提的員工持股計劃,助推國有企業轉化經營機制,推進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在市場競爭中,提高國有資本的配置效率、運作效率和競爭能力,促使國有資産在更加高效的經營過程中實現保值增值,放大國有資本服務於國家發展的價值功能,保障公有制的主體地位。如此,便有利於解決國有企業生産經營效率低下、自身治理能力發展不足、競爭力不強等問題。
以國資經營增強國企控制力、影響力
在新一輪改革中,越來越多的國有資産將發揮“主角”作用。從全口徑國有資産著眼,不論資産大小,都納入改革的大盤子中來,以便於在更大範圍開展資源整合和資本運作,進而助推國資監管從當前以管企業為主的傳統模式轉向以管資本為主的新模式,實現整個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增強國有企業的控制力、影響力。
首先,以資本為紐帶推動國企改革,優化國有股權結構,清晰産權主體,用資本的手段解決單個企業突破不了的難題,集中力量逐個做重點企業的“加減法”。所謂“減”,就是剝離“包袱”集中處理;所謂“加”,就是投入資金支援其開展新業務,既治標又治本。其次,將國企母子公司改制為公司制企業,一方面有助於實現政企分離、規範政企關係;另一方面也有助於國企母公司提升公司治理水準,加快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臺建設,進而優化國有經濟佈局結構,使國有資本更多投向公共服務、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産業等領域。第三,逐步從微觀企業層面跳出來,在國資層面設計、主導改革方向,明晰不同行業領域合理的國有股權比例,用資本化、證券化的辦法提高國有資産的流動性,以資本的力量突破企業之間的壁壘,改變國有經濟在原有領域不斷“滾雪球”的發展局面,使其真正實現佈局優化、戰略轉型,充分發揮基礎性、公共性、先導性作用。(作者許正中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博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