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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自民黨通過修憲論點梳理 黨內分歧仍存

2017-12-21 08:38: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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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12月21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20日,日本自民黨憲法修改推進總部在黨總部召開全體會議,通過了有關力爭修憲的4個項目的論點整理。關於把自衛隊存在寫入和平憲法第九條同時記述了兩種方案,顯示黨內仍然存在分歧。

  自民黨考慮新年開始以後與公明黨、希望之黨、日本維新會等展開磋商。自民黨將在與各黨討論的同時推動制定黨的修憲草案。

  推進總部的總部長細田博之在會後就修憲對媒體稱:“必須是大家都贊同支援的方案。這是最好的捷徑。”論點整理題為《關於修憲的論點總結》,匯總了圍繞《憲法》第九條、教育免費化與充實強化、緊急事態條款、消除參院選區的“合區”的黨內討論。

  關於在《憲法》第九條中寫入自衛隊存在,有兩種方案。論點整理中同時寫入了由首相安倍晉三提倡的方案,即維持現有的放棄戰爭和不保持戰力等內容,在此基礎上補充新的內容;以及基於2012年自民黨修憲草案,刪除有關不保持戰力等內容的方案。

  細田説明稱在保護國民生命和財産等方面自衛隊是“必要且不可或缺的存在”這一觀點沒有異議。

  關於大規模災害發生時的緊急事態條款也展示了兩個方案,包括規定延長國會議員任期和選舉日期的特例;規定包括向政府集中許可權和限制私權的條款。

  據稱,黨內就教育免費化和充實強化、消除參院“合區”的意見基本一致。關於教育提出的方案是不寫明免費化,但為減輕教育費用負擔新設規定中央政府有義務努力的條款。消除“合區”方面提出寫入每次改選時各都道府縣均可選出1人以上的規定。

  細田關於由國會提議修憲呼籲稱:“如果有來自各黨的具體意見及提議,願認真探討等展開具建設性的討論。”

  現行日本國憲法于1946年11月3日公佈,並於1947年5月3日開始實施。其中第九條規定:永遠放棄以國家權力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為達到此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因此,這部憲法被稱為和平憲法。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