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網移動版

    台灣網移動版

近20名中管幹部被立案審查、“百名紅通”人員過半歸案……聚焦2017年中國反腐“成績單”

2017-12-14 09:27:00
來源:新華網
字號

  新華社北京12月13日電 題:近20名中管幹部被立案審查、“百名紅通”人員過半歸案……聚焦2017年中國反腐“成績單”

  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 烏夢達、朱基釵、傑文津

  據公開通報,近20名中管幹部被立案審查,審判超過30名省部級幹部,“百名紅通”人員歸案過半……2017年,是全面從嚴治黨和懲治腐敗的關鍵一年,一串串數據背後是一系列歷史性變革正在發生。

  看點一:近20名中管幹部被立案審查——奪取壓倒性勝利目標堅定

  十九大報告提出,當前,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鞏固壓倒性態勢、奪取壓倒性勝利的決心必須堅如磐石。

  今年前9個月,全國紀檢監察機關立案38.3萬件,處分33.8萬人,其中省部級及以上幹部56人,廳局級幹部2300余人,縣處級幹部1.4萬人,鄉科級幹部5.1萬人,一般幹部6.3萬人,農村、企業等其他人員20.8萬人。十九大後,魯煒、劉強、張陽等高官落馬,顯示全面從嚴治黨不會鬆口氣、歇歇腳。今年以來,孫政才、王三運、項俊波等近20名中管幹部被中央紀委立案審查。

  中央紀委駐社科院紀檢組副組長高波表示,踏上新征程、擔當新使命,黨中央用實際行動向全社會釋放反腐敗力度不減、節奏不變的強烈信號。

  他説,十九大上中央紀委負責人透露,今後的懲治重點,明確是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等三類領導幹部。

  看點二: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問題37824起——新時代改進作風持之以恒

  近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製作推出一則“你不必,你可以”的短視頻,引發公眾對八項規定帶來的黨風政風巨變的熱議。

  新時代改進作風持之以恒。這是10月底十九屆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共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時釋放的明確信號。

  2017年前10個月,全國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7824起,處理人數53195人,給予黨紀處分人數達37289人。

  根據修訂後的實施細則,將集中針對這幾年中央八項規定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著重對改進調查研究、精簡會議活動、精簡文件簡報、規範出訪活動、改進新聞報道、厲行勤儉節約等方面進一步規範、細化和完善。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旭認為,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要發揚釘釘子精神,密切關注新動向,著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決不讓“四風”反彈回潮。

  看點三:“百名紅通”過半歸案——海外追逃追贓成效顯著

  12月7日,隨著原雲南昆明盤龍區國稅局工作人員李文革歸案,“百名紅通”人員歸案過半。這是今年第14名歸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也是黨的十九大後的第3名。截至2017年10月,我國已從90多個國家與地區追回外逃人員3587人,追回贓款95.41億元人民幣。

  目前,追逃“布網”隨著反腐國際合作深入擴展。通過設置防逃程式,定期開展“裸官”清理,核查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情況,嚴格執行出入境證件管理和審批報備制度,開展打擊利用地下錢莊和離岸公司轉移贓款專項行動等,實現新增外逃人員大幅下降。

  十八屆中央紀委工作報告指出,新增外逃人員從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2016年的19人,2017年1月至9月為4人。

  北京師範大學國際刑法研究所所長黃風認為,下一步應繼續發揮勸返工作的作用,強化國際合作形成有效壓力,追逃同時強化追贓。

  看點四:完成第12輪中央巡視——巡視制度更趨完善

  新修訂的黨章明確了一屆任期內實現巡視全覆蓋的要求,並將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巡視、市縣巡察寫入黨章,為依紀依規開展巡視、推動巡視工作向縱深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8月份,隨著第十二輪巡視整改情況全部公佈,十八屆中央巡視圓滿收官。12輪中央巡視對277個地方、單位黨組織進行“政治體檢”,一屆任期內中央巡視全覆蓋在黨的歷史上首次實現。在中央巡視的帶動下,各省區市黨委也完成8362個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全面巡視任務。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説,來自中央紀委的統計數據顯示,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執紀審查的中管幹部中,60%以上的線索來自巡視。未來在進一步加強巡視制度化的同時,要強化巡視和巡察的無縫對接,形成上下聯動的監督網。

  看點五:3省市試點基礎上推向全國——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

  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將試點工作在全國推開;制定國家監察法,依法賦予監察委員會職責許可權和調查手段,用留置取代“兩規”措施。

  11月7日,備受關注的監察法草案首次公佈,並向社會徵求意見。草案規定了國家監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問題,包括明確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委員會是最高國家監察機關,由全國人大産生並對其負責,將對6大類公職人員進行監察,並明確監察委可採取留置等12項措施。

  在北京、山西、浙江3省市前期試點基礎之上,全國各地正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隨著今年底明年初的地方人大換屆,各地的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將陸續成立。按計劃,明年3月全國兩會期間,將通過國家監察法並成立國家監察委員會。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表示,作為黨統一領導的反腐敗工作機構,成立監察委是借鑒古今中外經驗,並根據中國實際與時俱進的制度創新,對國家權力配置進行新的調整,將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形成有效的反腐敗體制機制。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