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年底公立醫療機構看病藥費佔比降至30%
原標題:公立醫院藥佔比年底降至30% 各醫院建立“重點監控藥品”目錄 非治療必需藥品銷售過多將被停用
本報訊(記者 張小妹)北京青年報記者昨天從市衛計委獲悉,今年年底,本市公立醫療機構藥佔比力爭降到30%左右。同時,將非治療必須、臨床療效證據不充分的藥品列為“重點監控藥品”,各醫療機構要建立相關目錄,連續3個月進入醫療機構銷售前20位的重點監控藥品,將採取限用或停用等措施。
重點監控藥品
每家醫院目錄品種不少於15種
市衛計委官網發佈《關於加強醫療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説,重點監控藥品的主要特徵是:某種疾病非治療必需、臨床療效證據不充分、未獲得權威疾病診療指南推薦或不具備藥物經濟學優勢,且用量大或採購金額高。
對於這類藥品,各醫療機構要制定“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在各機構使用金額排名前100位藥品中,結合本機構各科室性質特點,根據有效、安全、經濟的合理用藥原則,制定出本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目錄,目錄品種數不少於15種(含化學藥品、中成藥和生物藥品)。
非治療必需藥品
連續三月銷售前20位將被停用
對連續3個月進入醫療機構銷售前20位的重點監控藥品,採取措施如約談、限制使用或停止銷售等。各醫療機構應加強對重點監控藥品遴選、採購、處方、調劑、臨床應用、評價等各個環節的監控,進一步完善重點監控藥品目錄超常預警機制。同時,目錄實施動態監測與調整,每年根據藥品使用情況調整更新並進行公示。
市衛計委在《通知》中指出,各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為本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資訊化手段,對醫療機構重點監控藥品目錄和臨床使用等情況進行監測,適時組織現場督導檢查。對重點監控藥品管理工作落實不力的醫療機構,可採取通報、限期整改、對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等措施;對於存在問題嚴重、整改落實仍不到位的醫療機構,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藥佔比
年底公立醫院力爭同比降一成
《通知》中還指出,到2017年底,以行政區為單位,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力爭降到30%左右,且藥品總費用增幅應明顯低於同期門急診量和出院患者的增幅。北青報記者了解到,藥佔比降低意味著告別以藥補醫機制。根據此前市衛計委公佈的數據,2016年本市公立醫院的藥佔比超40%。
4月8日實施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以來,本市公立醫療機構的藥佔比逐步下降。例如醫改兩周時,監測單位藥佔比為36.4%,與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8個百分點。其中三級醫院藥佔比由40.8%下降到34.9%,二級醫院由47.6%下降到41.6%。醫改半年,也就是今年10月份,本市二、三級醫院藥佔比已由去年同期的42.6%下降到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