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
對廣西陸川法院傅明生法官遭報復殺害事件的聲明
2017年1月26日,廣西陸川法院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其住所遭歹徒龍建才持刀殺害。行兇歹徒是傅明生1994年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被告,因離婚糾紛一案對傅明生懷恨在心,産生報復心理。中國法官協會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對傅明生法官的遇害表示深切的哀悼!對受害法官家屬表示誠摯慰問!對這種殘忍、野蠻的行徑表示極大憤慨和強烈譴責,強烈要求對行兇歹徒依法予以嚴懲!
法官權益保障不僅事關司法權的正常行使,更關乎國家法治建設和法律權威。沒有法官的尊嚴,就不會有法律的權威。對法官的暴力傷害,最終傷害的是法治,傷害的是我們共同營造的社會安全感。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法院行使審判權,法官代表國家依法履行審判權。保障法官有效履行職權,是維護國家治理秩序和社會公平正義的內在要求和必要條件。
這起事件再次為我們敲響警鐘——保障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近年來,當事人以及案外人在訴訟或執行中暴力襲擊、侮辱、傷害法官的事件屢見不鮮,有的法官及其近親屬還會遭受不同形式的跟蹤、騷擾、謾罵、威脅、恐嚇,有的當事人在網上利用各種手段造謠中傷及誹謗,對法官及其近親屬的名譽、人身、財産和住所安全進行威脅侵害,甚至發生殘害法官的極端事件,減損了司法權威和司法公信力。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2016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要求,對干擾阻礙司法活動,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傷害司法人員的行為,要依法迅速從嚴懲處。同時,將依法履職保障對象從法官延伸到包括司法輔助人員在內的所有承擔辦案職責的司法人員,將人身、財産權益保護對象從司法人員延伸至司法人員的近親屬,將依法履職保障空間從法庭延伸至法院和工作時間之外。但要將這些規定付諸實施,還需付出更大的努力。我們呼籲,有關部門儘快制定保障司法人員依法履職的實施辦法和配套措施,確保中央要求落實到位。
法治中國的實現,是幾代中國人的夢想。這個夢想不能僅靠國家和司法機關去實現,也要靠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援,靠千千萬萬普通民眾的具體行動來實現。法官依法履職既是對遭受不公一方當事人的權利保護,也是對遭受破壞的社會秩序的法律修復,更是對推進依法治國的全力踐行,法官的尊嚴和安全需要全社會的共同維護。法治之路並不平坦,法治的進步需要點滴累積。但是我們堅信:只要所有法律人和全體民眾共同努力,法治中國的夢想一定能夠實現。
今年是法治中國建設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決戰之年,我們將迎來黨的十九大的勝利召開。廣大法官將按照“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要求,增強憂患意識和政治責任感,加快推進符合司法規律的審判權運作機制建設,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切實提升審判執行工作質效。傅明生法官雖然不幸罹難,但法治不會向暴力屈服。在依法治國方略的指引下,廣大法官將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勇於擔當,忠實履職,切實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
正義不容挑戰,法治必將前行。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