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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數據造假七大“障眼法” 如何對數據造假説“不”

2017年02月06日 15:42:21  來源:半月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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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空氣污染數值時時牽動著人們的目光,乾淨的水、潔凈的空氣成為生活品的一部分。從盼溫飽到盼環保、從求生存到求生態,民眾對綠色發展的呼聲越來越高。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更重要的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環保工作深入推進。特別是新環保法的出臺,讓環保執法長出了“鐵齒鋼牙”。但令人憂心的是,偷排偷放、環保監測數據造假等頑疾久治不愈。一些企業受利益驅動,造假手段無所不用其極;一些地方環保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在各種考核壓力下,行政干預數據的行為屢有發生。環保監測數據弄虛作假,不僅會誤導環境管理決策,貽誤環境治理時機,對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造成損害,而且會嚴重影響政府部門的公信力。

  保證監測數據真實可靠,讓老百姓的實際感受和監測數據“合拍”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讓人欣喜的是,近年來,有關部門對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重拳打擊,同時也在改革環保體制機制,努力剷除滋生造假的土壤。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徹底剷除環保數據造假需要全社會的努力。為此,半月談記者深入基層採訪調研,發現的問題期待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

  環保數據造假七大“障眼法”

  半月談環保調研小分隊

  環境監測數據是環境決策的基礎,然而記者在中西部一些地區調研時了解到,一些地方和不法企業為逃避監管,在利益驅動下破壞環境品質監測系統,干擾監測系統正常運作,導致企業污染源數據問題頻出,造假失真情況時有發生。

  之一:偷梁換柱,企業篡改偽造監控數據

  記者調研發現,企業篡改自動監控數據屢見不鮮。

  今年1月初,四川省瀘州市環境監察執法支隊發現,瀘州天恒熱工技術有限公司的二氧化硫折算濃度為0。通過調閱歷史數據和系統日誌,執法人員分析發現,這家公司于近期先後多次修改了煙氣線上監控設備參數。

  這並非個案。2016年江西發現多起企業線上監控數據造假案例,其中有4起存在篡改數據的行為。2016年7月,萍鄉市環保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發現,中材萍鄉水泥有限公司兩條生産線窯尾分析儀實測氮氧化物濃度值數據與工控機顯示數據存在明顯偏差。

  “現場檢查發現企業篡改了工控機的氮氧化物運作量程數據,執法人員將數據恢復後,實測氮氧化物濃度為522.52毫克/立方米,遠遠超出國家標準。”萍鄉市環保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查,該公司多次通過遠端操控軟體篡改監測數據。

  之二:“陰陽臺賬”避監管,兩本數據哄騙人

  一本是監測原始數據臺賬、一本是虛假數據臺賬,在企業環境監測數據造假案例中,一些企業選擇以“無中生有”的虛假數據臺賬瞞騙環保部門。

  2016年4月23日,環保部華東督查中心、江西省環保廳執法人員對賽得利(九江)纖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除要求水質化驗員根據每天的廢水化驗數據製作一套真實數據臺賬外,還人為編制了一套虛假數據臺賬,用於應付環保部門的檢查。

  事實上,備有兩本數據臺賬的企業不在少數。多年前,四川沱江曾發生一起特大水污染事故。記者採訪發現,除當年沱江因枯水期來水量偏少的“天災”外,還存在企業環保設施發生故障、嚴重超標排放的“人禍”,而後者才是主因。企業明知污染,卻在長達半個月的時間裏隱瞞不報,甚至在檢查組面前拿出一套假數據,稱自己是“達標排放”。

  污染企業環安處時任負責人的一番話令人深思。他説:“長期以來,企業對污染的監測都是‘兩本賬’,一本是監測原始數據,反映真實情況,供企業內部掌握;另一本是經過整理的數據,也就是外報數據,給環保部門看。”

  之三:暗度陳倉,斷污水注清水矇混過關

  記者調研了解到,為應付檢查,一些企業會提前截斷污水,增設管道把合格水注入檢驗水箱,從而使數據達標。

  山西省一家污染治理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在執法人員檢查前,不法企業會拆掉增設的管道,讓一切恢復正常。“數據從提樣到儀錶呈現大約有40分鐘到90分鐘的時間差,執法人員一般不會這麼長時間一直盯著儀錶,所以企業容易矇混過關。”

  該負責人説,這一方法暴露的可能性較小。即使在企業觀察的時間足夠長,儀錶上出現污染高峰值數,企業也能用異常值來搪塞。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表示,部分企業環境監測數據造假,一些基層部門工作人員可能在其中扮演了“説不清道不明”的角色,“檢查前打招呼經常發生,加大了治理難度”。

  之四:為獲好數據,給監測探頭“戴口罩”

  在空氣品質監測站周邊灑水、監測點周圍禁止車輛通行,為監測儀器“戴口罩”……個別地方政府及環保部門執法人員為讓環境監測數據合格,無所不用其極,想出各種荒誕辦法,企圖瞞天過海。

  有民間環保組織在石家莊、邢臺、邯鄲、鄭州等地進行調研發現,這些地區在空氣監測點附近使用霧炮車灑水噴淋。環保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空氣品質監測子站日常主要監測二氧化硫、PM10、PM2.5等數據,灑水噴淋會造成數據失真。

  中部某省原來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省長卸任不久,他告訴記者,有一次他在一個縣污水處理廠看到進水口數值COD(化學需氧量)在40~50之間,出水口監測數值在15~20之間。“這樣的水是可以喝的,處理廠這不是把工業污水搞成飲用水了嗎?”這位副省長疑惑不解。

  為一探究竟,他在污水處理廠附近仔細觀察。後來,看到監測探頭附近飄著塑膠紙,就找了根棍子撥弄,結果竟發現那是個塑膠袋。“原來他們用塑膠袋裝了自來水,把探頭包起來。當時我氣得差點從污水池邊掉下去,怎麼能這樣欺騙國家呢!”這位原副省長痛心疾首地説。

  之五:虛假達標,“污染有多大的腳,就用標準做多大的鞋”

  為接受社會監督,一些地方建立了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測資訊公開平臺,但資訊平臺的排放限值由企業自行填寫、自行監測、自行發佈數據。一些企業根據自己的污染程度,量體裁衣,自設“標準”,“污染有多大的腳,就用標準做多大的鞋”。

  環保部門檢測發現,2015年6月某時,四川某廠尾氣煙囪排放的二氧化硫濃度為14000多毫克/立方米,是四川省環保廳監測排放標準550毫克/立方米的25倍多。然而,在資訊公開平臺上,該廠排放竟然是“達標”。原來,企業自設了一個標準限值——20000毫克/立方米,是環保部門標準的36倍多。據四川一家環保NGO組織——“綠蜀清川”的志願者介紹,四川多地存在上述“虛假達標”情況,企業繞開省環保廳的監督標準,自行“調高”了排放標準。

  之六:不及時公佈數據,該監測的不監測

  為避免暴露污染問題,一些地方和企業不公佈或不及時公佈污染數據,讓公眾無從監督。記者近日隨機查閱山西省多家企業廢氣排放數據,發現不少停留在2016年上半年,有一家企業甚至還停留在2016年3月5日。此外,一些縣級環保部門只公佈空氣品質指數,而對PM2.5、二氧化硫等指標的數值三緘其口。

  2017年1月上旬,山西省臨汾市二氧化硫、PM值曾雙爆表,二氧化硫甚至多次破千,當地政府未及時發佈超標資訊。經媒體曝光成為輿論熱點後,當地也一度保持沉默。在2016年11月,環保部還曾點名批評臨汾市啟動污染預警級別明顯偏低,啟動時間滯後,應急響應措施明顯不足。

  一些企業存在的監測方案不完善、監測因子不全、公開資訊不完整、公開資訊與監測方案不一致等問題,影響了環境監測數據的真實性。

  江西省環保廳日前通報2016年11月份省重點污染源自行監測資訊公開情況,其中江西晨鳴紙業有限責任公司自行監測方案中鍋爐排口缺少汞及其化合物、林格曼黑度等2項因子;江西煌上煌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自行監測方案中缺少監測因子大腸群菌數;贛州力賽科新技術有限公司自行監測方案中缺少監測因子氟化物、石油類、釷鈾總量等。

  之七:乾坤大挪移,檢測點搬出重污染區

  記者採訪發現,個別地區為降低污染數值,竟把空氣品質監測站點搬離重污染區域。山西省一位環境監測站負責人向記者透露,一些城市以城市規劃變動為由,向環保部門申請變動監測站點的位置。

  “環保部對站點位置有嚴格要求,這樣做難度不小,然而一旦成功,就可以合理合法地降低污染數據。”這位知情人士透露,一些地級市往往只有三四個站點,有一個站點轉移成功就能提升城市的空氣品質等級。

  警惕習慣性造假,防止“公地悲劇”上演

  半月談環保調研小分隊

  記者調查發現,環保數據造假在一些企業已成習慣性行為,甚至一些行政管理執法部門也被各種因素裹挾其中。對於種種造假亂象,必須下重手整治,以防“公地悲劇”上演。

  一顆寄生於環保領域的“毒瘤”

  環保數據造假是寄生在環保領域的一顆“毒瘤”,長期作惡,頑癥難除,在一些企業甚至出現“代際傳遞”、習焉不察的可怕傾向。2004年四川沱江發生特大水污染事故後,記者採訪發現某企業明知污染,卻在長達半個月的時間裏隱瞞不報,甚至在檢查組面前拿出一套假數據,説是“達標排放”。真數據給自己看、假數據給環保部門看在該企業是一個公開的秘密。該企業環安處時任負責人的一番話,更加令人不寒而慄:“這不是我當處長才這麼幹的,而是一直沿襲下來,我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前一任的前一任的前一任……都是這麼幹的。”

  對於這樣的重點排放企業的環監崗位來説,污染數據造假竟然成了一種“慣例”,造假“正常”,不造假反而“不正常”。

  一些執法者成了違法者

  2016年初,西安市幾名環保工作人員用棉紗堵塞實時採集監測空氣品質數據的採樣器,造成環境監測數據失真,涉嫌環境監測造假。

  據當地有關人員介紹,被曝出數據造假的長安區子站是西安13個空氣品質監測子站中直屬環保部管理的兩個子站之一,平時由環保部授權的一家第三方機構負責運營,西安市及長安區不直接參與運營維護。

  涉事的5名當地環保工作人員,不惜觸犯國家相關法律,鋌而走險偷配鑰匙盜取密碼,私自進入子站干擾數據監控。目前,他們已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接受採訪的環保專家認為,這一粗劣行為的背後,是畸形的“政績觀”在作祟。有的地方政府,為了減輕政績考核壓力和公眾輿論的抨擊,對一些污染行為“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同時不惜赤膊上陣編造、篡改監測數據。

  2016年10月,在四川當地的網路社區——“麻辣社區”的“群眾呼聲”欄目中,四川省一家環評機構對一家農藥企業技改項目的環評報告引發質疑之聲,一些村民直指環評報告中的被調查人員不符合要求,涉嫌造假。

  據了解,這家農藥企業存在廢氣、廢水、噪音等污染問題,周邊村民長期投訴無果。村民反映,該項目環評報告中的公眾參與調查表顯示,共有96人參與了公眾調查且表示“支援”,但被調查人員大多是離項目3~5公里的村民,而300米安全防護距離內的他們對此並不知情。

  在一些暴露出來的事件中,有的部門或機構要麼為了利益成了企業的“白手套”,要麼為了地方GDP“假裝看不見”,要麼為了“城市形象”遮羞蔽醜……一些執法者成了違法者,傷害了政府公信力,影響了百姓對環保工作的信心。

  避免上演“公地悲劇”

  每個人都生活在這片藍天下,霧霾來襲時都要戴上口罩。然而,在面對可能産生的污染時,許多人卻為了利益而毫不介意地成為“幫兇”,破壞公共環境,“公地悲劇”不斷上演。

  2010年7月,成都全面啟用全國統一的機動車國家環保標誌,對排放不達標機動車發放黃色標誌,並基於其尾氣排放對城市的影響,出臺了限行措施。然而,就是在這樣一項為公眾謀利的環保措施上,也有人動起了“歪腦筋”:通過拆卸發動機關鍵部件,搞排放數據造假,實現檢測達標。

  記者曾暗訪成都一家車管所附近的車輛修理廠。走進一家小店,記者問老闆:“尾氣檢測過不了,有辦法沒?”正在忙的老闆頭也不抬地回問:“啥子車?”“04年大眾波羅。”“200!”老闆回答得非常乾脆。在記者交了200元後,老闆打開了車輛引擎蓋,將連接在發動機上的一個氣管拆卸下來後,説:“沒問題了,去上線檢測嘛。”記者開著已經拆卸了一根氣管的車輛到檢測處進行尾氣檢測,果然過關。記者了解到,僅這家小店每天前來搞尾氣造假的車輛就有七八輛,而當時周圍還有不少這樣的汽修小店。

  環保人士指出,要防止“公地悲劇”上演,防止環保數據造假行為在局部地區和行業蔓延。對於庇祐著每個生命的蒼穹和大地,我們每個人都要去珍惜和保護,而不能抱著“及時撈一把”的心態過度濫用。

  對數據造假説“不”

  半月談環保調研小分隊

  近年來,我國採取多種措施打擊環境資訊失真,環境資訊品質有了明顯提升。然而,環保數據造假問題並未完全消失,有的變得更加隱蔽。業內人士建議,我國應該從理順環保管理體制、提高企業違法成本、加強環境資訊公開等方面著手,構建“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環境監測資訊新生態。

  提高違法成本實現“不敢造假”

  山西省一家污水處理公司的負責人認為,只要違法成本低於守法成本,企業就有數據造假的動力。成本包括經濟成本、法律成本、投機成本等。

  首先要降低企業環保設備運作的經濟成本。一些企業家説,運作環保設施,自然會增加企業成本,削弱價格上的競爭力,在技術不改進的情況下,一些人就想通過縮短環保設備運作時間來控製成本。山西省一位環境監察支隊負責人給企業偷排算過一筆賬,“電廠超低排放改造前,一台30萬千瓦的發電機組停用脫硫脫硝除塵設施一天,能省20萬元,一年就是七八千萬元,這可不是小數目。”

  四川大學建築與環境學院教授、煙氣脫硫脫硝技術專家李建軍認為,通過技術手段降低環保設備運作成本可提升企業的環保自覺性。這幾年,四川大學國家煙氣脫硫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新研發的鈉法技術,成本低、投入少,改造成本每千瓦不過百元,可減輕企業運作負擔。

  其次要提高違法的法律成本。2015年開始實施的新環保法新增“按日計罰”的制度,極大提高了企業違法成本。日前,最高法、最高檢聯合發佈《關於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進一步明確污染環境罪的定罪量刑具體標準,從2017年1月1日起實施。《解釋》明確指出,重點排污單位篡改、偽造自動監測數據或者干擾自動監測設施,排放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

  記者走訪山西、江西、四川等省的企業發現,這些法律規定極大地提高了震懾力。“只要法律得到嚴格執行,以後數據造假應該會大為收斂。”山西那家污水處理公司的負責人説。

  第三,提高企業違法的投機成本。記者了解到,由於以前長期“表現不夠強勢”,環保部門在執法時往往需要其他部門配合。為此,不少地方採取聯合執法的方式,但效果並不明顯。“説是聯合執法,其實只有環保一家著急。”山西一位縣環保局局長抱怨説,查實的環境違法案件交到其他配合部門手裏後,常常被一拖再拖,不了了之。

  法律威懾力不在於刑罰的嚴酷性,而在於其不可避免性。環保專家建議改進多部門聯動機制,違法必懲,打擊企業投機心理。江西省環境監察局副局長胡予秋表示,該省環保部門與公安部門建立案件移交機制,對造假人員實施行政拘留,從罰企業到罰個人,追究造假人員責任,對造假行為起到巨大震懾作用。

  加強資訊公開實現“不能造假”

  業內人士認為,近年來新環保法等法律法規明確提出環境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的要求,然而環境資訊公開狀況並不理想。一些環保專家認為,打擊環境資訊失真,僅靠環保部門力量有限,還需加大企業環境監測資訊公開和公眾參與監督的力度,讓環境監測在“陽光”下進行。

  自2009年以來,環保組織公眾環境研究中心連續7年對全國環保重點城市的污染源監測資訊公開狀況進行評價。在最近一期評價報告中,該環保組織認為,不同地區資訊公開水準差距較大,總體情況並不樂觀。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工作人員阮清鴛建議,規範線上監測數據傳輸模式,嚴格把控數據品質。環保部門公佈涉及造假的企業和第三方服務機構黑名單,加強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她認為,重點污染源線上監測數據發佈滯後的省份,需要統一自行監測平臺和自動監控系統,實現自動監測數據的自動傳輸和實時發佈,堅決堵住修改污染源監測數據的便利之門。

  同時,規範重點污染物數據披露制度,全面完整公佈重點污染物年度産排資訊。污染物排放和轉移登記制度,是國際上普遍採用並被證明行之有效的環境資訊公開制度。我國目前雖然有相關要求,但實施狀況有待改進,建議各級環保部門切實行動,確保重點企業真實完整地公開其污染物排放和轉移資訊。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建議,建立全國統一的資訊公開平臺。“資訊公開的力量在於公眾可以方便地查尋身邊的污染源,隨時進行監督。而目前,各地自建資訊公開平臺,數據公開水準參差不齊,不利於社會機構對污染源的監督。”

  理順管理體制實現“不想造假”

  2016年,西安市幾名環保工作人員被曝用棉紗堵塞空氣採樣器,給儀器“戴上口罩”,一時輿論譁然。環保工作人員本該是向污染宣戰的“先鋒隊”,結果卻去搞數據造假。

  類似的事例也出現在企業污染源線上監測領域。記者在某省了解到,自2006年起,該省對全省重點污染源進行統一自動監控。然而,近年來,該省為調動地市積極性,將500多家企業環保監控的現場端儀錶全部交由地市負責運營。知情人透露,市一級隨即下放到縣一級,甚至一度讓被監管的企業自己管理。“此後,作假行為都是人為調整儀錶,報送的假數據,幾乎都來自已經下放的儀錶。”這位知情人説。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需要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並把“考核誰、誰監測”變為“誰考核、誰監測”。“中央考核省裏就要中央來監測,省裏考核市裏就要省裏來監測,以此類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説,誰考核誰監測可以有效防止數據造假。

  環保部國家環保污染源監控工程技術中心主任李瑋説,要明確數據共用和責任分割是兩回事。“不是説誰掌握了數據和資訊就是誰的責任,正確的做法是數據屬於誰才是誰的責任。”他建議,在大數據時代,用雲計算技術打造“環保數據中心”資訊資源池,在統一的數據“倉庫”裏設立不同“房間”,明確省市縣各級的管理許可權和責任,調動打擊數據造假的積極性。

  在此基礎上,地方政府須擺正政績觀。國家行政學院生態文明研究中心主任張孝德表示,遏制企業環保數據造假現象,需要地方政府擺正政績觀,以抓GDP的勁頭去解決環保問題,將環保提升為“一把手”工程。

  近日,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在月度例行宏觀數據發佈會上表示,近期印發的多個涉及生態文明指標的考核,對生態環境品質等體現人民獲得感的指標賦予了很高的分值和權重。這有助於重塑地方官員政績觀。

  (參與采寫記者:李興文、叢峰、陳忠華、鄔慧穎、劉海、王井懷)

  (“本期焦點”策劃:孫愛東 編輯:孫愛東 張曦)

[責任編輯:韓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