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進一步優化稅率結構,調低部分檔次的稅率也在業內形成較高呼聲。財政部內部控制委員會委員、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張連起對《經濟參 考報》記者表示,下一步還需要進一步簡並個稅稅率級次,同時,低級別也就是處於一、二級的稅率要調低,增加高收入人群稅負,讓中等收入階層增加可獲得感。
目前,以工薪所得為例,共有7個級次,其中,應納稅所得額(工資收入金額-各項社會保險費-3500)在1500元、1500至4500元、4500元至9000元的,分別適用3%、10%和20%的稅率。
此外,月應納稅所得額8萬元以上適用最高邊際稅率45%,這是1994年稅制改革時確定下來的,已經過去20多年。目前,美國、巴西、俄羅斯、印度、越南個稅的最高邊際稅率分別為35%、27.5%、13%、30%、35%。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認為,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需要大幅調整,個稅改革應該定位為減稅改革。基於國際人才競爭等因素,世界范 圍內調低個稅最高邊際稅率是大勢所趨,比照發達國家和其他金磚國家,我國個稅的最高邊際稅率應該大幅度下調,同時將適用於最高稅率的月應納稅所得額調高到 20萬元或更多。
具體而言,楊志勇建議可以將相應稅率調整為:月應納稅所得額在5000元以下,適用3%的稅率;5000元至1萬元,適用5%的稅率;1萬至5 萬,適用10%的稅率;5萬至10萬,適用15%的稅率;10萬至20萬,適用20%的稅率;20萬元以上,適用25%的稅率。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研究員蔣震也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工薪所得的最高邊際稅率應該調低,縮減其與勞務報酬的稅率差距。此外,中等 收入的劃分依據,目前還沒有權威説法,在他看來,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的發展情況,制定具有區域特色的中等收入標準,一線城市和省會城市、三線城市、縣城的收 入水準不同,此外,收入標準也要和支出即福利水準相結合,提出一個“中等福利”的概念。
在他看來,本輪財稅改革的背景,已經不同於改革開放之初需要“做大蛋糕”的任務,而是解決伴隨收入水準提高而帶來的“收入差距擴大”這一經濟社會發展中日益突出的問題。
張連起指出,在深化財稅制度改革,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過程中,相對其他稅制改革,個稅改革可以説是風險最小、獲益最大的突破口。個稅的破題,符合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收入翻番的迫切需求,對於保障改善民生具有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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