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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個稅或立法 專家:提高起徵點有劫貧濟富傾向

2016年12月20日 10:43:16  來源:中國經濟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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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種種跡象顯示,個人所得稅改革(下稱“個稅改革”)正在加快推進。

  今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於激活重點群體活力帶動城鄉居民增收的實施意見》,要求進一步減輕中低以下收入者稅收負擔,發揮收入調節功能,適當加大對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力度;11月,財政部單獨設立個人所得稅處;隨後,有媒體披露個稅改革正在提速推進,個稅改革方案有望在2017年上半年出爐。

  據《中國經濟週刊》記者了解獲悉,本輪個稅改革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為大方向,對於綜合所得,未來將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首套房貸款利率、再教育支出或將成為抵扣首選。

  “一刀切”式的費用扣除標準

  有失公平

  個稅作為與老百姓關係最為密切的稅種之一,近年來,改革的呼聲一直不絕於耳。尤其是在每年的全國兩會上,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呼聲更為強烈。而在每一次呼聲過後不久,個稅改革都會朝著提高起徵點的思路向前推進。

  先是在 2006年,個稅工資薪金起徵點由800元提至1600元,並在稅前扣除“三險一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緊接著,在2008年,個稅起徵點進一步提高至2000元;2011年,個稅起徵點提至現行的3500元,同時工資薪金所得九級超額累進稅率縮減至七級。按照這樣的稅制算下來,月薪四五千元的工薪階層基本上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

  從2011年到現在5年的時間,個稅起徵點沒有再進行調整。儘管在此期間,每年的全國兩會上都有人大代表提議提高個稅起徵點,有建議提高至5000元的,還有建議提高到8000元,甚至還有建議將個稅起徵點提高到10000元的。

  這是否可行呢?我們來做一個計算。假設個稅起徵點由3500元提高至5000元和10000元,七級累進稅率不變,北京市民小趙稅前工資9000元,小李稅前工資19000元,他們將少繳多少稅(見上表)?

  計算的結果一目了然。總體看,在提高起徵點至5000元和10000元後,小趙和小李倆人,工資高的人稅負下降得越多。

  分項看,如果將起徵點調整為5000元,對於像小趙等普通薪酬的人群來説,減少了150元的稅負支出,對於像小李這樣高薪酬的人群來説,減少稅負375元。如果起徵點調整為10000元,小李比小趙減少的稅負更多,兩者相差1169元。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收入研究中心主任張學誕接受《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採訪時表示,個稅設計的初衷是調節高收入、緩解因社會收入分配不公造成的矛盾。從貧富分化的角度看,提高起徵點,確實出現看似劫貧濟富的傾向,因為高收入者降稅幅度更高,獲益更大,使財富更加向中高收入人群集中。“費用扣除標準已經提升了三次,到了3500元,如果再去一味地提高費用扣除標準,恐怕不太現實。”

  其實,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時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已經強調簡單地提高個稅起徵點並不公平,也不是個稅改革的方向,並提出未來將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在綜合部分稅目基礎上實行專項扣除。

  這也就意味著,我國一直以來進行的“一刀切”式的上調免征額從整體上進行的減稅模式是否有助於公平,答案已經很清楚了。

  “綜合與分類相結合”

  是個稅改革方向

  在北京工作的李新(化名)每個月的工資單上都會顯示個稅和社保費用的扣除金額,“我每月繳500多元的個稅和社保費用後,拿到手的工資不到7000元,這些錢除了每個月償還銀行5000多元的房貸,2歲多的孩子每個月還得花費1000多元;我老婆的工資不固定,家裏的整體收入滿打滿算只夠日常生活,真的有點不堪重負了。如果今後出臺的個稅改革能夠考慮到住房貸款等因素,扣除的稅能夠少一點,我的家庭負擔也能夠減輕一些。”

  正在推進中的個稅改革或許能夠實現李新的願望。張學誕主任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新一輪個稅改革的方案將以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為目標,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首套住宅按揭貸款利息、子女教育等或將逐漸被納入專項扣除項目。

  其實,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並非今年提出。早在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若干問題的決定》,就已經明確提出我國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方向是“實行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指出,要完善稅收制度,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

  儘管10多年來,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先後對費用扣除數額和稅率制度做了調整,但其課稅模式一直採用分類所得制,即以個人為納稅申報單位,納稅人僅就個人的所得申報納稅項目。稅務機關一般採取源泉控制的辦法,請支付款項單位代為扣繳個稅。

  尤其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分類所得稅制也逐漸暴露出了一些問題,比如,分類制是分項考量納稅人的所得,無法綜合考量納稅人的實際納稅能力,不能體現稅收量能負擔的原則;再比如,分類制僅就個人的單項所得規定稅前扣除額,無法顧及不同納稅人的家庭負擔,不能體現稅收公平的原則等等。

  因此,在個稅改革方案出臺以前,適當歸併徵稅所得分類、完善規範稅前扣除兩方面將成為改革重點。張學誕向《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表示,歸併徵稅所得分類,是將現行11項分類所得進行適當歸併,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稿酬所得等經常性勞動所得歸併確定為綜合所得;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産租賃所得等資本性所得仍作為分類所得,可考慮仍按照現行的分類方式計徵。

  這就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稅制度。對於綜合所得,張學誕説,未來將逐步建立“基本扣除+專項扣除”的稅前扣除制度,這也是新一輪個稅改革中降低中低收入者稅負的關鍵環節。

  很多人都對“首套住宅按揭貸款利息”“子女教育”等或將逐漸被納入專項扣除項目甚為關注,尤其是“房貸利息抵個稅”,可以説是“房奴”期待的一大利好消息。

  所謂房貸利息抵稅,是指在計徵個人所得稅時,先將房貸産生的利息作為稅前減除項扣除,對扣除後的收入部分課以個人所得稅。也就是説,在計算個稅繳多少時,將房貸的利息部分先從收入中扣除。

  但是,專項扣除在操作的時候存在一定的難度,比如是按家庭計徵還是按個人計徵等都面臨一些問題。“為了使這項改革能夠順利推進,一開始可以考慮不實行家庭扣除,還是按照個人來徵收,這樣實施起來相對容易一些。子女教育實施起來問題不是特別大,難的是‘房貸利息抵個稅’,因為住房涉及的金額相對高一些,額度到底怎麼確定,要經過詳細的測算。”張學誕建議。

  財政部新設“個稅處”,

  個稅改革提速

  為適應稅制改革的推進,財政部的內部機構也在做相應的調整。

  近期有報道稱,財政部稅政司所得稅處已經分拆為個人所得稅處和企業所得稅處,記者從財政部相關部門人士處證實了這個消息。但是截至記者發稿,財政部的網站上並未更新,稅政司下屬機構設置顯示的依然是“所得稅處”。

  按照所得稅處公佈的工作職責範圍,主要是負責擬定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制改革方案;負責提出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立法計劃等。

  一位內部人士告訴《中國經濟週刊》記者,財政部稅政司的所得稅處分拆為個人所得稅處和企業所得稅處,體現了個稅和企業所得稅的重要性,尤其是單獨設立個人所得稅處,意味著個人所得稅改革將提速,未來改革方向是轉向綜合稅制。

  由於個稅改革異常複雜,前期的準備工作必不可少。據記者了解,在個人所得稅處沒有成立之前,從2014年開始,財政部稅政司已經成立了個稅改革小組,專門研究個稅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徵管辦法。2015年,財政部又組織了多名專家進行討論,並成立了包括經濟、法律、徵管、稅制等方面人士的個稅改革專家組,主要針對個人所得稅的稅基、稅率,以及綜合徵收範圍、徵管技術等方面的內容進行研究,為個稅出臺方案做準備。兩年多來,包括專家和各方人士在內的多名人士對個稅改革方案進行討論,按照當初的改革進度安排,2017年個稅將立法。

  時任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曾公開表示,個稅改革方案已經提交國務院,計劃將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法的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審議。

  最新的消息是,媒體報道稱個稅改革方案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爐,這意味著個稅改革作為這一輪財稅改革的重頭戲,已經箭在弦上。“具體時間不好説,但肯定要比房地産稅出臺的時間靠前。”張學誕説。

  《中國經濟週刊》 記者 王紅茹 | 北京報道

  (本文刊發于《中國經濟週刊》2016年第49期)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