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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要求公共扶梯裝附加制動器 以防驟停或逆行

2011年08月10日 14:52:35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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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後,新建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通道的自動扶梯,均應採用公共交通型扶梯,並設置附加制動器,以防驟停或逆行等故障事故的發生。

  記者昨日(9日)獲悉,北京市地方標準《人行天橋與人行地下通道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程》將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

  公共扶梯要裝附加制動器

  新標準規定,攜帶重物或乘輪椅出行的人流量較大地區,過街天橋應設置坡道或電梯,而與地面高差大於6米的過街天橋,宜設上行自動扶梯或電梯。而在人流過街交通量密集,單位寬度人流量大於2500人/小時的地區,也宜設置自動扶梯。

  據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專家介紹,按規定,這些自動扶梯,必須採用公共交通型扶梯。

  今年7月4號線地鐵自動扶梯逆行事故後,扶梯安全尤為重視。標準規定,這些公共交通型扶梯還應設置附加制動器,安裝位置應避開建築物變形縫,並採用一級負荷供電,以供故障疏散,防止因故障引起驟停或逆行事故。

  電梯門5秒內應全開啟

  標準規定,繁華地區的電梯,電梯門的全開啟時間不得少於5秒,並應有防夾功能,電梯呼叫按鈕附近應有信號燈和聲音提示,具備停電應急平層功能,保證乘客安全離開。

  為方便乘輪椅者進出電梯時觀察門內外的地平銜接,面對電梯門的內墻應安裝鏡子或採用鏡面不銹鋼,設置低位選層按鈕。

  人行天橋及人行地下通道無障礙設施應優先採用電梯,如果使用升降平臺,需要報批後方可選用,而且應設有安全聯鎖裝置,任何非正常操作時,不能行;應設安全觸板,運作中當安全觸板遇障礙物時,升降平臺立即停止運作。

  新標準還規定,在人行天橋、地下通道設置梯道時,相鄰的兩個平臺間的階梯不得超過16級,特殊情況下不超過18級。

  地鐵應採取噪聲控制

  從即日起到9月5日,北京市地方標準《地鐵噪聲與振動控制措施應用規範》徵求意見稿公開徵集意見,規定當地鐵線路與醫院、學校、住宅等敏感建築物之間的噪聲防護距離太近時,應採取噪聲控制措施。

  市民可將意見通過郵件或傳真反饋給質監局,郵箱為liwenfeng@12365.net.cn。

  在噪聲控制上,當地鐵線路與敏感建築物之間的噪聲防護距離不符合相關規定距離時,應採取噪聲控制措施,而如果他們的防護距離符合相關規定,則應將相關超標區域納入噪聲控制範圍內。這裡的敏感建築物,包括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住宅等具有較高環境振動保護要求、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築物。如果背景噪聲接近或超過相應標準時,宜控制地鐵排放噪聲。(記者廖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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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