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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力量保障和推動濕地保護高品質發展

2023-10-19 09:48:00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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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

  濕地具有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改善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多種重要生態功能,被稱為“地球之腎”和“物種基因庫”。保護濕地是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濕地保護法是新時代濕地保護工作的一項標誌性成果。該法自2022年6月施行以來,為加強濕地保護和修復提供了法律遵循和法治保障。

  今年6月至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濕地保護法執法檢查組分赴黑龍江、安徽、江西、山東、海南、四川等6省份,對濕地保護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檢查組認為,各地各部門認真實施濕地保護法,堅持保護優先、嚴格管理、系統治理、科學修復、合理利用,維護濕地生態功能及生物多樣性,有效保障了生態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全社會濕地保護意識不斷提升。同時,仍存在依法保護濕地合力有待提升、配套法規制度標準有待健全、濕地保護修復資金和科技保障不足等問題。

  落實保護優先,加大濕地保護修復力度

  6月14日,檢查組來到位於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若爾蓋縣的花湖濕地。鏡面般的湖面倒映著藍天白雲,多種鳥類在此嬉戲,成群的魚兒在水中游蕩,構成一幅美麗和諧的生態畫卷……

  “照片裏這種鳥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黑頸鶴。每到繁殖季節,黑頸鶴遷徙上千里,從越冬地來到花湖濕地安家。”阿壩州副州長陶鋼一邊給檢查組翻看照片一邊介紹,曾經,花湖濕地因為被不合理開發,導致濕地面積縮小、生態環境破壞,黑頸鶴的數量大幅減少。

  檢查組了解到,近年來,若爾蓋縣通過加強巡護、積極普法、強化執法等方式,加強濕地保護。經過多年的強化保護工作,花湖濕地面積已由2010年的3225畝增加至現在的9250畝,地表水位全年保持在52釐米左右,生態環境大為好轉,黑頸鶴數量從1997年的400余只增長到現在的2000隻左右。

  “保護優先”是濕地保護法確立的法律原則。檢查組認為,濕地保護法施行以來,濕地生物多樣性逐漸恢復,全國重要濕地生態狀況得到有效改善。同時,檢查中發現,濕地保護和修復仍面臨一些問題:部分濕地修復過多強調人工修復和景觀功能,忽視自然恢復,人為減損濕地生態系統功能;有的重要濕地修復未編制方案,有的修復方案缺乏科學論證,修復效果不理想。

  對此,檢查組建議,一方面,加強濕地生態系統保護,堅持自然恢復為主、自然恢復和人工修復相結合,因地因時制宜,分區分類施策,增強濕地生態自然修復能力,提升濕地生態系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另一方面,提升濕地保護修復科學性,加強濕地保護修復科學研究,建立重要濕地生態狀況定期評估和預警制度,科學開展重要濕地生態狀況定期評估。

  嚴格執法司法,織密濕地保護的法網

  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地跨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和九江市的永修縣、廬山市。6月8日,檢查組來到鄱陽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一份永修縣林業局不久前出具的《林業行政處罰決定書》引起檢查組注意。決定書中寫道:“責令你公司在項目竣工後,拆除非法佔用濕地上的新建建築物、構築物……處以重要濕地1256平方米每平方米1000元的罰款。”

  “在貫徹落實濕地保護法過程中,我們通過嚴格執法,依法打擊違法違規侵佔濕地資源和破壞濕地生態環境等行為。”永修縣林業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林業局還聯合當地公安、市場監管、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持續開展濕地保護巡護執法。

  山東省在省市縣三個層面建立“林長+檢察長”工作機制,實現行政執法和司法聯動;黑龍江省以林長制、河湖長制為抓手,嚴厲打擊破壞濕地的行為;人民法院加大對涉及濕地的環境資源案件審理力度,2022年以來共審理濕地案件8000余件……檢查組了解到,各地各部門嚴格執法司法,以法為盾守護大美濕地。檢查組建議,強化濕地保護領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檢察公益訴訟的有效銜接,健全案件線索移交、資訊共用等機制,助力濕地綜合治理和系統保護。

  濕地保護法確立了濕地保護管理頂層設計的“四梁八柱”。如何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法規制度,織密濕地保護的法網,成為檢查組的重要關注點。

  檢查發現,雖然目前已出臺國家重要濕地認定和名錄發佈規定、濕地相關保護標準等配套制度標準,但諸如濕地監測預警、生態修復等國家標準尚未制定,國家重要濕地管理辦法、濕地保護約談辦法等配套政策也尚未出臺。檢查組建議,要加快制定監測預警、生態修復等國家標準;相關地方和部門要注重對規範性文件進行清理,推動濕地保護法律制度更加銜接協調、系統完備。

  堅持合理利用,讓生態優勢成為發展優勢

  9月13日,檢查組來到位於黑龍江省大慶市的龍鳳國家濕地公園。在這裡,鬱鬱蔥蔥的碧草,淩空翔集的鳥類,往來如梭的遊人,共同勾勒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圖景。

  龍鳳濕地是一塊大面積的“城中濕地”,距離大慶市中心僅8公里。一面是濕地生態的保護和修復,一面是城市的發展和建設,如何兼顧?

  “我們堅持對濕地合理利用,既算生態賬,也算經濟賬。”龍鳳濕地自然保護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濕地公園以生態環境永續發展為前提,以自然資源利用、環境生態教育、當地文化體驗為依託,對濕地及周邊合理規劃,從而實現人與自然生態、建築與自然景觀、旅遊發展與濕地承載力的統一。不斷建設完善的景觀大道、濕地展覽館等設施,讓群眾感受濕地生態之美。此外,當地依託濕地大力發展生態旅遊,舉辦中國(大慶)濕地旅遊文化節、觀鳥節等活動,以濕地生態的“含綠量”提升發展的“含金量”。

  “合理利用”是濕地保護法確立的另一法律原則。檢查中發現,有的地方簡單將濕地進行圍欄封禁保護,濕地資源合理利用不夠;有的濕地公園規劃不夠科學,生態保育區和合理利用區劃分不盡合理,沒有統籌好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的關係。

  對此,檢查組建議,應保障濕地生態功能和永續利用,實現生態效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相統一。要將濕地生態優勢轉化為當地發展優勢,鼓勵單位和個人開展符合濕地保護要求的生態旅遊、生態農業、生態教育等活動。鼓勵濕地保護地區與生態受益地區通過市場機制進行生態保護補償,在濕地保護中妥善保護好群眾利益,注重生産、生活、生態有機融合,將良好的濕地生態環境轉化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責任編輯:黃曉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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