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質性化解矛盾糾紛,魚臺這樣做
今年以來,山東省魚臺縣人民法院堅持速裁速執快解紛、查明事實真解紛、多方聯動巧解紛“三步走”,要求法官全力查清事實真相,積極從實質上化解矛盾糾紛,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9月30日,該院收案4823件,結案率92.34%,結案率、結收比和平均辦案週期均居全省前列。
速裁速執快解紛
“真沒想到,以前聽説到法院起訴特別麻煩,一年半載出不了結果,沒想到剛立案兩天,這欠款就到賬了……”近日,在魚臺法院速裁團隊調解室,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的原告李某對速裁團隊法官王大魯説。
王大魯承辦該案後,按照該院簡案快辦、繁案精審要求,第一時間電話聯繫雙方,詢問調解意向,固定無爭議事實。得知被告對付款數額無異議,僅是無力償還後,法官遂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引導雙方互諒互讓,很快便達成調解意見。
為進一步提高辦案效率,減輕群眾訴累,魚臺法院健全完善速裁速執機制,組建2個速裁團隊和1個速執團隊,充分發揮“速裁(執)+”優勢,速裁速執團隊優先挑選案件,發現存在疑難複雜情形的,按程式退由其他團隊處理,推動簡易案件高效、快捷辦理。今年1至9月,速裁速執團隊結案1205件,佔同期民商事訴訟、執行案件結案數的30%,平均辦案天數15天,這意味著近三分之一的案件都能在15天內得到實質處理。在速裁速執團隊的帶動下,該院平均辦案天數較去年同期縮短16天。
魚臺法院還推行要素式審理,組織民間借貸糾紛、機動車交通事故糾紛、金融借款糾紛等案件當事人在庭前認真填寫《審判要素表》,固定爭議焦點,簡化庭審程式和文書樣式,促進提升審判質效。今年以來,該院簡易程式適用率為88.53%。
查明事實真解紛
“一些案件案結事不了,當事人不服判而上訴,主要是對案件事實問題查得不夠清晰。”魚臺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周永恒説。
魚臺法院進一步強化庭審中心意識,規範庭審程式,要求法官準確把握爭議焦點,加大證據交換平臺應用力度,注重發揮依職權調查取證和律師調查令作用,最大限度揭示事實真相。今年以來,該院共發出律師調查令9份,依職權調查取證146次。在今年審結的案件中,無因事實不清被二審法院發回重審的案件。
在魚臺法院谷亭人民法庭辦理的一起承攬合同糾紛案件中,因原、被告雙方對U型渠工程施工長度存在爭議,為查證事實,在烈日炎炎的7月,承辦法官夏姍姍與同事奔赴現場進行實地測量。4條水渠都在田間地頭,一會兒塵土飛揚,一會兒滿地泥濘,夏姍姍等人用50米的卷尺,在烈日下逐段測量了近2個小時,測量距離近1000米。最終雙方均認可測量溝渠的長度,法官依法作出判決後雙方均服判息訴。
此外,魚臺法院還不定期召開專業法官會議,開展發改案件評析研討,定期組織員額法官培訓,引導法官正確適用法律,高品質行使釋明權。今年以來,該院對訴訟請求的明確釋明63個案件,舉證責任釋明35個案件。該院重視疑難案件會診,召開審委會,注重以點帶面,對可能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研究,形成審委會決議4條,促進提升辦案質效。今年1至9月,魚臺法院一審案件服判息訴率為87.55%,這意味著大多數案件都能在一審案結事了。
多方聯動巧解紛
“多虧你們把我們這些年的老問題都解決了,以後交物業費我心裏也舒坦了。”一起物業合同糾紛案件的當事人趙某説。近期,魚臺法院受理了某小區物業起訴53戶業主拒交物業管理費的案件,承辦法官趙澤剛通過認真翻閱卷宗、聯繫原、被告雙方後,了解到雙方主要矛盾在於業主對物業的服務感到不滿,他遂積極與住建局、司法局、街道等部門聯繫,並委託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對該批糾紛進行調解,妥善化解了這一群體性糾紛。
魚臺法院注重完善訴非銜接機制,強化對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建立健全類型化糾紛化解機制,壓實法官訴前調解職責,將更多的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今年以來,魚臺法院受理訴前調解糾紛3955件,已結案3631件,調解成功1864件,訴前調解成功率為51.33%,司法確認、出具調解書163件,一審民商事收案增幅同比下降31個百分點。
“訴前調解不了的案件,我們積極做好工作,通過強化訴訟調解,做好答疑工作等方式努力從根本上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魚臺法院審管辦主任蔡艷梅介紹。
據了解,魚臺法院注重將調解貫穿案件審理全過程,加強對當事人的調解指導,今年1至9月,一審民商事案件調解撤訴率為42.94%;積極用好判後答疑利器,共判後答疑165次,解除疑惑或不再堅持上訴158件,化解率達95.75%;建立信訪案件評查、聽證制度和聯調聯解機制,對信訪投訴案件在評查的基礎上,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鎮街村委幹部等進行聽證,多方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推動糾紛實質性化解。
“魚臺法院強化改革創新,盡可能查清案件事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提升了群眾司法獲得感,有力維護了社會和諧穩定。”魚臺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春雷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