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鑽空子惡意申請退款 有人動起網路“青少年模式”歪腦筋

2022-09-29 10:33:00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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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動起了網路“青少年模式”歪腦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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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前,“青少年模式”成網路平臺“標配”,但仍有漏洞亟待堵住。一些平臺設置的限制性措施不夠“硬核”,一些人因此鑽制度空子惡意申請退款。與此同時,面對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退款申請”,很多中小型主播因此欠下平臺的“債”,需要很長一段時間依靠直播“還債”。

  今年5月,在一家直播平臺當主播的“冀風”收到平臺退款通知:因為贈送禮物的“榜一大哥”實為未成年人,“冀風”需要與平臺共同承擔6萬元退款。

  按照規定,平臺代替主播返還的3萬元,主播需要以“金幣”的形式償還,根據每筆收益平臺提成一半的規則,“冀風”需要再創造6萬元的收益才能償還此次退款帶來的“欠債”。為此,很長一段時間,“冀風”直播間都挂著“未成年人不要打賞”的提示。

  “青少年模式”“未成年人身份識別”“賬號實名認證”……隨著近幾年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的出臺,不少短視頻平臺紛紛增設了可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打賞等行為的“防火牆”。不過有不少家長“吐槽”:設置頁面過於隱蔽、繞開模式太容易、實名認證流於形式等。這也讓一些像“冀風”這樣的“欠債”主播發出疑問:“未成年人”身份難辨,平臺漏洞怎麼補?

  不夠“硬核”的限制性措施

  今年以來,15歲的王佳(化名)在家上網課期間,迷戀上了某平臺的遊戲直播。因為該賬號為其父親實名認證,王佳累計打賞主播3000余元。父母發現以後,一紙訴狀將該平臺告到法院。法院最終認定王佳打賞行為無效,判決該平臺全額返還。

  近年來,未成年人花費鉅款打賞主播、充值網路遊戲的事件時常發生。據媒體報道,江蘇省消保委2020年一季度受理的未成年人網遊類投訴案件425件,與2019年同期相比增加460%,上海市消保委2021年受理網路遊戲投訴更是多達4670件。

  2020年以來,國家廣電總局、國家網信辦等多個部門先後發佈《關於規範網路直播打賞,加強未成年人保護的意見》等,明確規定要嚴格落實實名制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現金充值、“禮物”購買、線上支付等各類打賞服務,並且要求開啟“青少年模式”,限制未成年人觀看時長、瀏覽內容等。

  明確監管要求之下,平臺均搭建了未成年人保護體系,推出“青少年模式”,或是首次登陸需要實名認證。一經啟用,用戶則無法觀看直播或是充值打賞,甚至陌生人關注、位置功能以及私信等也被限制使用。

  然而,記者發現一些平臺還存在技術“不硬核”,流程“不走心”等現象。

  比如,有的平臺只是提醒是否切換“青少年模式”,有的平臺需要用戶找到設置頁面自行選擇模式,而且並不是所有平臺都有人臉識別模式。以某遊戲平臺為例,只有月充值大於400元或用戶出現異常充值行為時,才會被要求進行人臉識別。

  “這些限制措施太容易繞開了,起不到什麼作用。”山東青島家長王先生告訴記者,很多平臺單憑手機號碼就能實現實名認證和用戶註冊,對於未成年人來説,獲得監護人的手機號或者驗證碼並非難事。

  “只有約束政策不行,一些平臺的執行浮于表面,未成年人打賞、沉迷的現象還在發生。”王先生説。

  有人鑽空子惡意申請退款

  一些平臺的“青少年模式”存漏洞,致使家長維權、主播“填坑”的事件不時上演。

  青島家長陳女士向《工人日報》記者透露,此前兒子觀看某平臺直播時贈送了888元的“禮物”,家長向平臺提起退款申訴以後,則需要遞交各種證明材料,審核等待週期“7個工作日”。

  “雖然最終申訴成功,但煩瑣的過程和等待的週期,與刷禮物時的便捷形成了強烈反差。”陳女士説。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各大平臺均開設了未成年人退款窗口,用戶需要提交未成年人身份證或戶口本、醫學證明、監護人身份證件、監護關係證明、消費記錄等材料才能申請退款。對於申請過未成年人退款的賬號,部分平臺將關閉該賬號消費充值功能。

  “未成年人退款”合情合理,但有人鑽起了制度的空子,惡意申請退款。

  據媒體報道,某視頻網站虛擬主播烏咪和咩栗收到網友“努力的零風”數萬元“未成年人退款”的申請。原來,該網友為兩位主播的忠實“粉絲”,平時觀看直播憑藉刷禮物向主播提出各種表演要求,也因此收穫了主播送出的禮盒、皮膚等豐厚的禮物。最後“努力的零風”卻在成年前一天提出退款申請,讓平臺主播不僅“竹籃打水”,還損失了價值數千元的禮物成本。

  據某視頻網站工作人員介紹,此前還曾出現過成年人衝動打賞,第二天由其侄子提出“未成年人退款”申請的事件。

  利益驅使下,某電商平臺甚至出現專門的店舖,提供未成年人資料代辦充值、打賞退款等服務。“帶動直播間氛圍,享受‘榜一大哥’點播服務,套現禮物、道具……這些成為成年人惡意申請退款的主要原因。”該工作人員説。

  一些主播因此欠了平臺的“債”

  面對越來越多的“未成年人退款申請”,很多中小型主播因此成為“負債一族”。

  某平臺虛擬主播“桃芝夭夭”告訴記者,之前她收到一筆10萬元的未成年人退款申請,由自己和平臺各承擔5萬元,而平臺代為返還的5萬元現金,需要直播間以“金幣”的形式償還。

  “按照規則,平臺會從主播的每筆收入中抽取50%。也就是説,我必須再賺10萬元才能還完欠債。”“桃芝夭夭”説,“像我這樣的小型主播,可能需要兩三個月甚至更久才能還完。”

  主播“藍色的心”告訴記者,簽約公司對於主播的考核十分嚴格,為了留住粉絲、增加直播間流量,很多主播都是自掏腰包完善直播間設備,購買禮品回饋粉絲。“訂制一張壁紙就要幾千元,其他遊戲配套的手辦、禮盒也都價值不菲,平均下來每個月的收入也就1萬元左右”。

  “藍色的心”説:“一旦遇到未成年人申請退款,就相當於提前向平臺預支了幾個月獎金,需要今後很長一段時間依靠直播‘還債’。”

  對此,山東錦海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劉冉認為,如果主播和平臺之間為平等的民事合同關係,應參照雙方簽訂的合同約定處理。如果雙方為勞動關係,主播每月領取的是勞動報酬,對於退款部分對應的績效提成可進行協商處理,平臺不能要求主播承擔過高比例的退款或要求其通過直播賺取“金幣”的方式來補足退款。

  “未成年人網路消費種種事件背後的根本,是龐大經濟利益的驅使。”青島大學副教授孫更新認為,精準識別未成年人身份,技術上並沒有太大障礙,眼下很多平臺企業還存在應付心態,缺少為青少年營造健康安全網路環境的主觀能動性,“除了加強監管和懲戒力度,出臺相應的激勵措施,推動平臺企業在‘青少年模式’上開展良性競爭也能起到正面引導作用。”

  張嬙

[責任編輯:黃曉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