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一些游泳館的水那麼臟?
為何一些游泳館的水那麼臟?
記者調查公共泳池水質問題
● 在熱浪頻頻來襲的夏天,游泳成為很多人的避暑方式之一。然而,公共游泳池水質不合格等問題屢被曝光。近期,全國多地出現兒童在游泳池感染腺病毒,將游泳池的衛生安全問題推上風口浪尖
● 一些游泳場所出現的主要衛生問題包括:水質濁度、尿素等指標超標;水中的余氯濃度過高或過低;水中檢出大腸菌群、細菌總數等微生物的指標不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 一些游泳館一兩個月不進行全換水的現象很常見。尤其到了暑期,一些游泳館開設了游泳班,更不願意因為全換水而影響教學進度。有的游泳館宣稱一週換一次水,但基本都是放掉一部分水再加一部分新水
● 國家層面有必要在節約用水的前提下,規定一個明晰且易操作的換水期限,譬如公共泳池換水期限不應超過7天。公眾也要積極向當地衛健部門舉報,從而凝聚合力保障公共泳池水質安全、可靠
剛遊完泳回到家,不到半個小時的時間,北京市民張琛的脖子上便起了一塊塊紅疹,他懷疑是游泳池內消毒劑過多刺激皮膚所致。今年以來,這種情況在他遊完泳後多次出現。“有時是水質不好,有時是消毒劑超量,這些都容易引發皮膚過敏。”
在這個熱浪頻頻來襲的夏天,游泳成為張琛最喜歡的一項避暑活動,無論是在泳池裏遊上幾圈,還是安安靜靜泡在池子裏,都足以抵禦高溫。但讓張琛煩惱的是,一些看著清澈見底的游泳池其實並不乾淨。
和張琛有著相同感受的人不在少數。《法治日報》記者近日隨機採訪了北京、天津、浙江等地20多名游泳愛好者,有60%的人認為游泳池衛生狀況不佳,建議監管部門加強衛生檢查並對不文明、不安全行為進行處罰。
公共游泳池水質不合格等問題近年來屢被曝光,如入池前不衝淋,在泳池小便、吐痰、搓澡,攜帶傳染性疾病入池等。近期,全國多地出現兒童在游泳池感染腺病毒,再次將游泳池的衛生安全問題推上風口浪尖。
本該清澈透明的游泳池,卻成了藏污納垢之地,不僅降低了公眾游泳體驗的舒適度,還給公共衛生安全埋下隱患。人們該如何選擇一家安全衛生的游泳館?長期以來游泳池水質不達標的難題又該如何破解?
一汪池水問題頗多
尿素超標最為普遍
整片水域呈現清透的淡藍色,池底和標線清晰可見,泳池裏有10余人正在游泳,兩名安全員在池邊巡視。這是8月10日記者走訪北京市朝陽區一家游泳館時看到的場景。
但泳池水的衛生情況究竟怎麼樣?剛上岸的市民劉先生接受記者採訪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池水只是看起來比較清澈。游泳時,大家的口水、汗液和身上的污垢都會流入池子裏,僅憑肉眼無法判斷水質如何,有多少細菌和雜質根本看不見。”
張琛對此深有體會。他通常一週游泳兩三次,經常看到有的人進入泳池前不衝淋,有的人在泳道遊了一半停下歇息時隨口吐唾沫,甚至有人在泳池內小便。
一次游泳時,張琛身邊一名小男孩疾呼自己要小便,沒來得及出泳池,就在裏面解決了。
記者近日走訪北京市朝陽區、東城區多家公共游泳池,在現場看到確實有不少游泳者存在不文明行為,比如有人繞過浸腳池,穿著拖鞋直接進入場館內;有人在泳池吐痰;有人在游泳過程中泳帽脫落後不再佩戴。對於這些不文明行為,一些泳池的管理員發現後會立即上前阻止,但也有管理員視若無睹。
在朝陽區另一家游泳館,記者注意到,入口處設置醒目標誌:凡患有肝炎、皮膚病、重症沙眼、腸道傳染病、急性結膜炎、中耳炎、精神病者或酒後人士均不可進入使用泳池。然而,在記者入水前,並沒有相關人員進行基本檢視。
據北京衛健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歷年對游泳場館水質衛生安全的專項檢查來看,一些游泳場所出現的主要衛生問題有以下幾種:一是游泳場所水質濁度、尿素等指標不符合衛生要求;二是水中余氯濃度過高或過低;三是水中檢出大腸菌群、細菌總數等微生物的指標不符合相關衛生要求。
記者梳理了今年暑假公佈游泳館各項檢測具體數值的廣東深圳、廣東東莞、江蘇蘇州、浙江杭州4個地方,發現尿素和游離性余氯是游泳池最常出問題的兩項指標。
“尿素是游泳場所關乎水質的一個重要指標,其主要反映出游泳場所水質的衛生狀況。”上述負責人説,泳池中的尿素主要來源於三個方面,即人體的汗液、排泄物以及化粧品。
他介紹稱,游泳者在游泳過程中,無法體驗到尿素指標是否超標,必須經過人工採樣,送到實驗室檢測後才能知道該指標是否超過國家標準。
“尿素中含有氨的成分,能與水中的含氯消毒劑産生反應,形成氯胺類的物質,對游泳者的身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此外,尿素指標超標也會導致藻類生長增速,且容易消耗水中二氧化碳,使本來比較清澈的水變得相對渾濁。”該負責人説,為了控制尿素指標,游泳場所需要定期補充新水。
泳池消毒水味道重
余氯不達標不安全
除了尿素指標不符標準外,在多地公佈的游泳場所水質抽檢結果中,游離性余氯含量不達標也是普遍存在的問題。
游離性余氯是指游泳場所的池水經過加氯消毒後,接觸一段時間,在水中余留的有效氯。它是泳池水中消毒的“活性物質”,是監測游泳池是否消毒到位的重要指標。
2019年我國頒布的《公共場所衛生指標及限值要求》中,要求人工游泳池游離性余氯含量為0.3毫克/升至1.0毫克/升。在這個範圍內,游離性余氯含量既不會對人體産生危害,又可以保證消毒效果,殺滅池水中的病原微生物,抑制池水中藻類生長。
“余氯保持在一定濃度範圍內,可以保證水質的消毒效果,過低或者過高都會産生一定後果。含量過低可能導致消毒效果不佳,不能殺滅水中病原微生物包括病毒和細菌;含量過高則可能對人體的皮膚、黏膜産生刺激作用,甚至會導致氣道産生過敏性的症狀。余氯還會與水中的一些物質發生反應,産生三氯甲烷等致癌物質。”深圳衛健部門相關負責人説。
今年暑期,四川、湖南、雲南、安徽等多地傳出,有兒童在公共泳池或游泳館游泳後,感染腺病毒患病的消息。
河南省疾控中心環境衛生研究室相關負責人介紹,腺病毒污染的水傳播,一般發生在人群密集區,像醫院、托幼機構、公共泳池。腺病毒對溫度較為敏感,56℃就會失活。游泳池內溫度低,腺病毒會停留一段時間,通過各種渠道的接觸導致感染。泳池須嚴格消毒,保證衛生狀況,中高濃度的含氯消毒劑如二氧化氯、漂白粉、84消毒液等,均可有效殺滅病毒。
記者注意到,為了加強消毒效果,一些泳池大量投入含氯消毒劑,導致游離性余氯含量超標。
採訪中,多位游泳愛好者向記者吐槽稱,泳池的消毒水味道太重。
“游泳時會聞到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皮膚也會感覺不適。”張琛説,他7月中旬在一家游泳館遊完泳後,多次出現皮膚瘙癢的症狀,且多日未見好轉。
記者向業內人士核實得知,這種刺鼻的味道很可能來自三氯化氮。這類化合物之所以形成,是因為池水中的尿素水準超標後與水中的含氯消毒劑發生了反應,會刺激游泳者的眼睛和鼻子。
“目前國家要求游泳場所定期對水質進行自測。低了要補充,高了要稀釋,從而將余氯控制在有效範圍內。”這名業內人士對記者説。
成本偏高影響換水
水質安全標準難控
想要從根源上保持泳池的水質優良,通行的做法是換水。
記者走訪北京市朝陽區一家游泳培訓基地時,對方稱其使用外溢迴圈,24小時一直在換水,每天會有三分之一的池體水量流走作更換。另一家游泳館的工作人員稱,其所在泳池使用溢水迴圈,每兩個小時迴圈一遍,每週日晚換四分之一的水量,基本上3天至1周可實現一次水更新。
然而,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現實中一些游泳館全部換水的概率較低,主要原因在於高額的換水成本。
記者通過多方渠道了解到,一個25 16 2米的半標準泳池,如果蓄滿水,成本至少需要數千元。此外,泳池必備的凈水循環系統、加熱系統、消毒劑、殺藻劑、PH調節劑等都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李翔在北京多家游泳館工作過,他現在所在的半標準泳池,每天撒藥、凈化系統要花費三四百元,此外還要對泳池水質進行酸鹼度測試,使其維持在正常範圍值內。“如果要全換水,從換水、蓄水、加熱到撒藥、凈化等整個流程下來,時間要三四天,而且換水當天泳池一般不能使用,這些都是成本。”
李翔還發現,一些游泳館一兩個月不進行全換水的現象很常見。尤其到了暑期,一些游泳館開設了游泳班,更不願意因為全換水而影響教學進度。“有的游泳館為了招生,會宣稱自己一週換一次水,但基本都是放掉一部分水再加一部分新水。”
而記者梳理髮現,目前各類標準中對於游泳池池水換水的時間並沒有硬性規定。
“這個換水的概念並不是説要把整池水全部換掉,指的是每天定量、定時補充一些新水。”前述深圳衛健部門相關負責人説,“一般而言,對泳池的要求是每天補充新水量達到5%至10%。假如是兒童游泳池,對衛生指標的要求更高,要求每天換水量一般在15%至20%之間。”
在他看來,游泳場所經營者是場所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所以加強對游泳場所水質檢測十分重要。
按照我國相關規定,游泳場所水質檢測有三種方式:由經營者自主定期定時對游泳場所的水質和相關的衛生條件進行檢測和管理;游泳場館的經營者每年聘請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對水質和相關的衛生指標進行一次實驗室的檢測,檢測報告要貼在游泳場館的公示欄;國家衛健委每年會下達相關抽檢任務,各個省、市、地相關衛生監督機構對轄區內游泳場所的水質和相關衛生指標進行監督抽檢,之後依據相關規定和要求,向社會公示監督檢查和處理結果。
然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游泳館通常只會在相關部門要求下,將泳池水樣提供給第三方機構進行檢驗,之後提供質檢報告。
記者以泳池管理者的身份,向北京一家水質檢驗第三方機構了解情況。對方介紹,從寄樣、到樣、安排實驗,一般需要一週時間,“如果水樣是城市自來水,一般都沒有問題”。
這種送檢的方式其實很容易作弊。李翔向記者舉例説,比如接一瓶水樣,倒掉半瓶,再加半瓶清水,再加藥,“一些檢測成了走過場”。
“游泳池水的安全其實很難把控。游泳者的密度和衛生習慣,藥物投放、迴圈過濾等都會因現實情況發生變化,再加上商家要考慮成本,這些因素都給游泳池管理增加了不少難度。”李翔無奈地説。
完善制度加強監管
換水期限不超七天
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説,又該如何甄別泳池水質是否達標?
作為一名常年游泳的資深人士,張琛支出兩大“絕招”:用眼睛看,如果水質優秀,用白瓷磚鋪設的泳池池水將呈現明亮的淺藍色,用淺藍色瓷磚鋪設的泳池池水則會呈現深藍色;如果池水發白,且略帶渾濁,不能清澈見底,則可能是細菌超標。用鼻子聞,如果貼近水面能聞到淡淡的氯氣味道,水質是合格的;如果味道過濃甚至嗆人,則可能是消毒劑超標,會對呼吸道及皮膚造成傷害。
不過,多名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提出,僅靠消費者“眼看”“鼻聞”判斷,是治標之策,更需國家層面的制度持續發力,由各地職能部門實施常態化監管。
早在2007年,我國出臺的《游泳場所衛生規範》就明確要求,人工游泳場所每場開放前、開放時均應進行池水余氯、PH值、溫度等檢測,檢測結果應公示並註明測定時間,且記錄備查,檢測結果應每月上報衛生監督部門。同時還規定,游泳池水應保持游離余氯濃度為0.3毫克/升至0.5毫克/升,浸腳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應保持5毫克/升至10毫克/升,並應每4小時更換一次。
2019年出臺的《公共場所設計衛生規範第3部分:人工游泳場所》要求,游泳池每人平均面積不應小于2.5平方米,游泳場所應設余氯、渾濁度、PH、氧化還原電位等指標的水質線上監控裝置。
“從近年國家職能部門抽查以及各地監督檢查結果來看,國家政策法規並未得到真正落實。一方面,個別制度條款形同虛設,比如相關規範要求游泳場所入口處應有明顯‘嚴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結膜炎、中耳炎、腸道傳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進入’的字樣,但現實中,多數公共泳池要麼不設置標誌,即使設置標誌,也全憑消費者自覺。”財經評論員吳睿鶇説,與此同時,監管疲軟乏力,監管部門公佈公共泳池水質超標後,商家往往不會受到其難以承受的處罰。
在他看來,制度設計方面也應該更加完善,“目前已有的規範都沒有對換水期限作出明確要求,這種迴圈利用方式固然能起到節約用水、減少商家負擔的作用,但從公眾生命健康的角度來考量,國家層面有必要在節約用水的前提下,規定一個明晰且易操作的換水期限,譬如公共泳池換水期限不應超過7天”。
“公共泳池水質安全,更離不開公眾的積極配合,尤其是一些疾病患者,應嚴格遵守禁令提示,自覺地不到游泳池裏‘湊熱鬧’。對於違反國家政策法規者,公眾也要積極向當地衛健部門舉報,從而凝聚合力保障公共泳池水質安全、可靠。”吳睿鶇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