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催生了野生景點旅遊熱
是誰催生了野生景點旅遊熱
記者調查“小眾”風光背後的危險
● 近年來,隨著露營日趨火熱,野山、野水、野地方成了博主的流量密碼,吸引不少遊客為“野趣”前往打卡。但這些地方由於缺乏配套設施,危險重重,一些事故頻頻發生
● 網紅影響力比較大,他們拍攝的技巧和敘述的能力強,對普通民眾比較有吸引力。從法律上講,如果明知道自己推薦的地方有一定危險性,那就得盡到一定義務,首先要做好風險提示,如因其推薦、誘導,他人從事了一些風險性行為,則其需承擔一定責任
● 如果遊客在明知參與特定活動存在一定風險的情況下,仍自願地參與其中,在這種情況下,遊客一般要自己承擔相應的損失。如果有相關組織者,則組織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8月13日15時30分,四川省彭州市小魚洞社區龍漕溝突發山洪。截至當日24時,災害已造成7名遊客死亡。
有網友爆料,龍漕溝一直以來都不屬於旅遊景點,只是近年來經過一些社交平臺及網紅博主的推薦後,才逐漸成為成都周邊的網紅打卡點。除了自駕遊外,一些旅遊公司還將其列入旅遊項目清單對外推薦。
龍漕溝山洪遇險事件發生後,一些網友將矛頭指向將危險之地打造成“網紅打卡地”的博主和平臺,“不出事就朋友圈打卡,出了事,難道博主和平臺就不需要負責嗎?”
近年來,隨著露營日趨火熱,野山、野水、野地方成了博主的流量密碼,吸引不少遊客為“野趣”前往打卡。但這些地方由於缺乏配套設施,危險重重,一些事故頻頻發生。比如野外旅遊探險圈網紅“飛魚”,在獨自翻越西藏昌都的他念他翁山時遇難;不少驢友徒步進入處於封閉管理的蒼山保護區而導致的遇難事件也時有發生。
這些野生景點,究竟是怎麼火起來的?野遊點網紅打卡風何時才能被剎住?
野生景點頗受青睞
未經開發暗藏風險
“超美網紅景點全攻略”“夏日免費踩水好去處”“太出片了,簡直寶藏拍照地”……在一些社交平臺、短視頻平臺以及旅行遊記推薦平臺,這樣的旅行推薦語屢見不鮮。不少人選擇旅行目的地時,也習慣先到網上“考察”一番,參考別人的旅行經驗。
今年7月底,遼寧大連市民劉女士就參加了這樣一場“冒險”。她刷短視頻時刷到一個旅遊隊伍的集結帖,招隊友一同打卡大連的“聖象天門”。由於心儀已久,她決定加入這支隊伍。
大連的“聖象天門”是一座造型奇特的巨型海蝕洞,因其形狀宛若一頭將鼻子伸入大海的大象而得名,是一些網際網路平臺推薦帖中的“大連寶藏打卡地”。
劉女士説,雖然風景神奇別致,但通往“聖象天門”的道路異常艱辛,遊客需要穿過曲折的林間山路,翻越一片碎玻璃、木頭、釘子等廢棄建材散落的礁石堆才能到達,且“聖象天門”所在的海崖高而陡峭,周圍分佈的岩石濕滑嶙峋,有些甚至已經鬆動,有掉落的風險。“去了才知道,那裏不是景點,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爬上去特別費勁,腳下一個打滑就可能摔跤,跌在石頭上,甚至可能掉進海裏,但上去拍照的人特別多。”
據劉女士回憶,礁石堆外側立著“此處危險,請勿入內”的警示牌,但驢友們都視若無睹,直奔打卡地而去。她後來了解到,大多數人都是通過網際網路平臺上的“種草帖”慕名而來。“去的時間非常重要,只有退潮時才能過去,必須要提前看好潮汐時間表。我們是早上去的,下午碰上漲潮就過不去了,就算過去也可能被困住回不來。”
湖北武漢市民馮女士也是一位野遊愛好者,她喜歡在週末短暫逃離城市,打卡那些尚未被太多人發現的“小眾野生景點”。今年6月初,馮女士在社交平臺上刷到不少有關羅田冰臼群的帖子,圖中千姿百態的冰臼群勾起了她的興趣,她決定去看看。
羅田冰臼群位於湖北省羅田縣所轄河鋪鎮與九資河鎮交界處的一段高山峽谷中,是一處尚未被開發的自然秘境。冰臼實則是攜帶冰碎屑、岩屑物質的冰川融水對下覆基岩進行強烈衝擊和研磨後形成的石坑,因其形態酷似古代舂米的石臼而得名。據馮女士回憶,那裏景色很美,但不好找,冰臼在河谷裏,河谷的海拔又低,從位於半山腰的323省道路過根本發現不了,她向當地人反覆打聽後才知道從哪下去。
“下到河谷的那段小路特別危險,坑坑洼洼的,又陡又滑,中間有一個將近90度的斜坡,要手腳並用才能通過,如果不是輕裝上陣,還穿了防滑鞋,我感覺自己真的會摔下去。”馮女士説。
她發現,危險的不只有通往河谷的山路,還有濕滑的冰臼群。人在各種奇形怪狀的石頭上行走絕非易事,稍有不慎就會跌倒磕傷。“這是沒有開發的野景點,所以沒有平整的道路,或者説根本沒有路,大家在凹凸不平的岩石上一邊走一邊爬,多少都會挂點彩。”
返程後,馮女士翻看了不少關於羅田冰臼群的“種草帖”,發現很少有博主在帖子中提及危險性警示,“我懷疑一些博主都沒有去過這個地點,因為不少推薦文中的話語都大同小異”。
網路濾鏡催熱野遊
蒙蔽遊客忽視危險
記者在多個社交平臺與短視頻平臺搜索“野生景點”“野遊”等關鍵詞,發現不少網紅博主在推薦各類野遊地,有的強調“這裡不是景區也沒有門票”,有的強調“人少”“很出片”,但安全問題甚少提及。
比如有博主大力推薦海南萬寧日月灣附近的網紅打卡點仙女潭,稱此處可以徒步、溯溪、玩水、露營,可以探索不為人知的“秘密路線”。也有博主在記錄帖中寫道:“由於池中亂石很多,游泳施展不開(主要我不敢到深水區),被石頭磕碰了好幾次,石頭也很滑,踩不穩,挺危險,在朋友的看護下我遊了幾圈,感覺頗為自豪,後來我倆去上方後山探險,路不好走,一定結伴而行。”然而,此前有報道稱,仙女潭有5米多深,水下礁石鋒利,如果從岸邊的石頭上跳入潭水,容易發生不測,這裡曾在兩年內發生4起溺水死亡事件,而潭邊的警示牌上就寫著“禁止游泳,禁止跳水”。
在網路“濾鏡”的粉飾下,不少網友想一探究竟,在評論區詢問“路好開嗎?”“他們不讓我進,有什麼辦法嗎?”只有少數去過的人會在評論區指出這些景點存在安全風險等問題,“會路過滑坡點,有石頭掉落”“沒人管理、垃圾很多、風浪很大”。
以目前這類話題的“頂流”——“玻璃水”為例,這個詞指的是山中水質清澈如玻璃的溪流、水塘等。不同於常規風景區中的水域,“玻璃水”往往意味著人流量少、生態良好、未被污染,溪水清澈見底,顏色藍綠,在這裡玩水不僅清涼宜人,而且能拍到好看的照片,符合時下以社交平臺為主渠道搜索、規劃旅遊路線的人群喜好。
通過翻閱相關“玻璃水”的分享帖,記者發現這些水域往往沒有明確的名字和地址,需要從某村莊、農家樂或附近的公園徒步進入,要去峽谷、溪流等處還可能需要進行人體漂流、溯溪、溪降等專業戶外運動。一些博主在介紹這些景點時,清一色地以水質清澈、無污染、風景好等為宣傳點,幾乎沒有分析地形地貌,最多只是提到石頭上可能有青苔,要注意防滑。
“現在所謂的野遊景點,只要被博主和平臺推薦,用不了多久就會變成熱門打卡地,人滿為患。”一位資深戶外玩家對記者説,這些野遊景點因未經開發,往往會有一定的風險,不適合缺乏戶外活動經驗的遊客。
北京大學山鷹社資深社員小穆也告訴記者:“這些未經開發的野地和開發成熟的風景區相比,整體安全水準較低。風景區有更便捷的應急處理方式,並且有專業人員提供幫助。”
更重要的是,野遊實際上需要大量專業知識和嚴謹的前期規劃。
小穆結合自己在山鷹社探線和帶隊的經歷分享道:“野外活動最重要的因素是天氣。我們在活動前會準備許多備份路線,在實際行進中根據當天天氣條件調整路線。另外,要了解所去地方的地形,不同類型的地形有不同的危險,必須檢查這些危險是否存在,規劃好行進路線並測量行進的時長,還要想好應急方式,包括當地的預警和救援能力。在山區,還要考慮到路線的陡峭程度和植被的生長情況,最大程度避免受傷,同時還要考慮一旦發生傷害,是否可以以及如何安全快速撤離。”
平臺如若無序分享
或將共同承擔責任
就這樣,有人推薦,有人關注,有人前往,再加上有的平臺疏于審核,如此一來,一個如“廢棄礦洞”般危險的地點就“升級”成了網紅,甚至被描述為“不二之選”。
受訪專家認為,這樣的一個個“景點”火了,不能忽略背後平臺推波助瀾的作用。當“第一次進廢棄礦洞是種什麼體驗”等詞條出現在平臺首頁,很難説不是其推薦機制在起作用。
某短視頻平臺內容審核員張萊(化名)向記者透露,其工作更多是審查視頻或文字中是否存在違法資訊和不良資訊,而不是檢驗資訊的真實性。
“比如違規違法的資訊、低俗色情或血腥恐怖的資訊、違反公序良俗的資訊,以及洩露他人隱私和侵犯他人版權的資訊等,這些都是我們要及時發現和處理掉的,而像分享龍漕溝這種有安全隱患的野生打卡地的內容,只要其中不存在故意誤導他人的虛假資訊,我們就不會對內容作下架或限流處理。”張萊説,“當然,有些‘種草’內容故意把本不讓進的地方説成景點,把照片上的警示牌修掉,還把危險的地方描繪得特別安全,這個性質就不一樣了,博主不是為了分享美景或記錄生活,而是想要通過虛假宣傳鼓動別人去,這是肯定要處理的。”
“只要發現了問題,我們就不會輕易放過,但內容審核的壓力非常大,每天審幾千條視頻是常態。僅識別違反平臺審核規則的內容就已經忙到吃不上飯,如果再去辨別內容真偽、判斷資訊發佈者的意圖,恐怕連覺都不用睡了。”張萊説,所以平臺也在鼓勵用戶舉報有問題的內容,收到舉報後都會核實並進行處理。
在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看來,平臺的審核權力雖然有限,但可以發揮平臺開放資訊反饋的機制和網民的力量。每一個網民都可以對虛假宣傳、惡意引導的內容進行舉報,舉報之後平臺需儘快受理。此外,平臺可通過大數據分析,對一些內容進行標注,提醒網民存在風險。在社交平臺上傳播虛假內容,吸引更多遊客到此遊玩的網紅博主和通過演算法不斷推薦更多網友看到此帖子的平臺,都應承擔一定的傳播違法資訊的責任。
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産業管理學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主任鄭寧也指出,根據民法典、電子商務法、旅遊法以及《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平臺對於危險的行為應該進行安全提示和內容審核,提醒網友謹慎前往,並通過演算法機制,對這種危險行為不予推薦。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認為,網紅影響力比較大,他們拍攝的技巧和敘述的能力強,對普通民眾比較有吸引力。從法律上講,如果明知道自己推薦的地方有一定危險性,那就得盡到一定義務,首先要做好風險提示,如因其推薦、誘導,他人從事了一些風險性行為,則其需承擔一定責任。
“在某些情況下,相關社交平臺可能也要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説是平臺上流量比較高的帖子或視頻,推薦的地方發生了這類意外傷害,平臺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因為像網紅打卡點這類內容,應該考慮到虛擬世界對現實世界的影響,平臺要對可能産生的問題有一定的預判,採取限流、警示等方式,或者反饋給地方政府以加強管理措施。”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王四新説。
他還認為,網際網路平臺實際上會影響資訊的聚合、散發以及傳播後的社會互動,所以其應當具有審核和監管義務,參與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系的建設中來。
而在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王輝看來,司法實踐中,平臺如果能夠在接到相關通知時及時把相應資訊下架,一般認為其盡到了應盡的義務,不會判令其承擔相應責任。
“平臺守土有責,可以通過大數據分析技術對用戶發佈的內容審核分析,及時發現‘野景區’背後隱藏的巨大風險和消費者安全隱患。要在明顯的區域提示,此地未經旅遊主管部門批准,沒有安全保障設施,屬於未開發地帶,平臺不建議前往,並提醒用戶其他發佈者的意見不代表平臺觀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説,平臺不能以網友分享為由,規避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
薛軍則認為,平臺對網路上發佈的資訊具有一定審查義務,但不能把平臺責任無限擴大。平臺要有開放資訊反饋的機制,比如“廢棄的礦坑”充滿危險,接到投訴舉報後,平臺要對發佈者進行相應約束,對誘導性的視頻進行打標或者下架處理。
明知風險仍要參與
遊客自行承擔損失
也有受訪專家提出,如果遊客在明知參與特定活動存在一定風險的情況下,仍自願參與其中,在這種情況下,遊客一般要自己承擔相應的損失。如果有相關組織者,則組織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玩家或組織會在自己的社交賬號中發佈一些自行發現的、未經商業開發的路線中的“奇觀”,如“玻璃水”溪流、溶洞、峽谷等;考慮到所去地點處於深山之中,這些路線往往包含溪降、溶洞探險、溯溪等專業戶外運動。有的玩家詢問後表示可以一同前往或支付一定費用“求帶玩”,費用包括交通、教練報酬等。
記者在某社交平臺上看到一位專攻探洞、溯溪的博主,探險地點包括貴州地區的溶洞、湖南省內未開發的峽谷等。該博主在評論區對網友回復稱,他從事水利專業,具有救援資質,這些溶洞和峽谷有不少是自己依據地圖找到的,因為所探之地往往處於深山之中,行進路線中會包含溶洞探險、溯溪、人體漂流等專業戶外運動。
在他的評論區,經常可以看到詢問參加方式和價格的網友。這位博主表示,只要是天氣允許、湊夠一定量人數,就可以帶團前去;但他也強調,沒有專業人士的情況下不建議去,未開發的天然溶洞具有危險性。
對此,小穆根據經驗給出的意見是“這類帖子多半是由具有一定經驗和專業知識的人撰寫的”,但這些地方也只適合這類專業人士,“新手或者缺乏經驗的人最好遠離這些地方。同時,在參加此類活動之前一定要仔細了解帶隊人的相關資訊”。
“根據民法典規定,自願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但是,其他參加者對損害的發生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除外。”鄭寧説。
中國未來研究會旅遊分會副會長劉思敏認為,規避一些危險行為,個體加強“自律”是非常重要的。比如,個人應該對網際網路資訊有自己的基本判斷,對自然充滿敬畏,在公共場所對他人有同理心,自覺遵守相應法律法規等。
“遊客自身也要樹立理性安全文明消費理念,不要追風趕熱點,儘量選擇正規旅遊景點,保證安全。”劉俊海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