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艙竣工如何安置建設者?上海:安全有序、原路返回
隨著上海一批防疫應急項目陸續竣工並投入使用,緊急調用的大批務工人員將如何有序撤離安置?
4月9日,上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做好集中救治場所和臨時隔離用房項目竣工後務工人員撤離安置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防疫應急項目務工人員為上海市防疫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各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從“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的高度,妥善做好務工人員撤離安置工作,不得拒絕務工人員正常返回。返回地街鎮要將返回務工人員納入屬地防疫網格化管理,確保防疫覆蓋和物資保障。各區建設管理部門要主動作為、加強協調。
通知指出,務工人員撤離安置遵循“安全、有序和原路返回”原則。原提供務工人員的施工總包單位必須做好返回人員撤離安置的具體實施。必須實施全閉環轉運。對確實無法返回原工地的人員必須做好異地妥善安置,並做好防疫管控和“封閉式”管理。防疫應急項目總包單位負責對臨時從社會招工的零散人員托底解決後續安置問題。安置場所所屬街鎮應予以支援。
原提供務工人員的項目建設單位應加強務工人員返回工作支援。接收務工人員返回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小組應向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確保不發生群體性穩定事件。
務工人員返回應由轉出和接收雙方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小組提前做好對接,務工人員返回前需開展核酸檢測,持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及即時抗原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進行封閉式點對點接送;對於核酸檢測異常人員則由防疫應急項目屬地疾控部門按照疫情防控政策安排。
接收工地應根據務工人員返回時間安排,提前聯繫屬地街鎮、新冠肺炎防控辦,並主動提供返回人員名單,確保返回務工人員在入住的第1、2、4、7天能夠進行核酸檢測,中間間隔每天做抗原檢測。7天內連續4次核酸檢測陰性後,方可安排其進入工地從事施工作業。
務工人員返回工地後,必須安排在與原生活區明顯分割的區域內集中居住並實施7天健康觀察,期間儘量避免與其他人員交叉接觸,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必須提供生活必需品及一日三餐配送等基本後勤服務保障。
自外省市抽調支援建設防疫應急項目的人員,項目竣工後按照原路返回原則組織撤離,所有人員應符合離滬核酸檢測要求,返回原地應嚴格遵守當地防疫政策要求。各有關單位、部門和道口應予以支援和正常放行。
防疫應急項目建設單位應對務工人員撤離返回、工地疫情防控等直接相關費用予以保障,納入建設成本。
各建築工地因疫情事件被集中隔離的務工人員,達到解除隔離條件後,返回安置事項參照上述規定執行。
各區應加強對該項工作的督查檢查,對存在不作為、玩忽職守造成建築工地群體事件等情況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