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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招季網路招聘亂象調查 “門檻低收入高”絕不能信

2022-03-01 16:21:00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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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驗不限、學歷不限,轉行美容薪資高”“不會外語也可以出國打工,月薪2萬以上”……進入春招季,招聘網站日漸活躍起來,一些宣稱“低門檻、高收入”的職位讓不少求職者動心。

  記者調查發現,由於部分平臺在認證審核環節存在漏洞,招聘亂象依舊頻發,求職者稍有不慎便可能落入圈套,遭受經濟損失,甚至威脅人身安全。

  亂象

  招聘變培訓 求職先交錢

  在招聘網站上簡單填寫個人資訊後,小余開始了自己的求職之旅。“我學歷不高,之前也沒幹過什麼,只想著能找個差不多的工作就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推薦列表中給出的職位一個比一個誘人,“好多都不限制經驗和學歷,月薪能上萬,有的還包吃包住。”

  真有此等好事?記者以求職者身份完成註冊後,很快找到一家美容美發公司發佈的招聘職位,月薪8000元到12000元。公司表示他們專門做美業培訓,主要有化粧、美甲、美容、美發等,可以零基礎學習,沒有門檻要求,並建議加微信細聊。

  “我們有學徒和學員兩種崗位,區別挺大的。”自稱資深規劃師的柒柒告訴記者,學徒是到門店上班,月薪1500元到2000元,主要負責店內宣傳和接待,學習期8至10個月,師傅只能抽空教些基礎內容,而學員是在校區學習,專業老師手把手教,美容就業班學制2個月,收費2700元,學完可以推薦就業。這樣一來,看似頗具吸引力的高薪職位,便成了需要求職者自掏腰包的培訓。

  事實上,求職先交錢的現象並不鮮見。打開中國裁判文書網,記者以“虛假招聘”為關鍵詞進行搜索,共檢索出898篇文書。

  其中,有人在網上獲取求職者資訊後主動聯繫對方,謊稱是知名企業人事直招,並虛構“高薪”“體面”的工作崗位,承諾報銷車旅費,誘導求職者應聘。在面試過程中,所謂的“招聘者”又打著資料費、辦證費、服裝費等收費項目的旗號,向求職者索要錢財。除此之外,還有人在網上發佈招聘模特的虛假資訊,謊稱能為模特提供廣告公司業務,並支付高額報酬,但前提是先交1880元到19800元不等的化粧費、包裝費、拍攝費。最終,“招聘者”因犯詐騙罪被判刑。

  在黑貓投訴平臺,記者搜索“虛假招聘”,顯示結果也超過700條,不少求職者甚至不知不覺陷入套路貸。“在網上找到招聘烘焙學徒的工作,上面寫的新手不收取任何培訓費用,結果面試時,我被一步步洗腦辦理了總額上萬元的貸款。”投訴者稱,培訓機構宣稱學完分配工作,用工資還貸款,但實際學習時間短,根本學不到什麼,找的工作也與學習內容不符,現在還款壓力大。

  暗訪

  公司無資質 審核不嚴格

  部分招聘網站提供“出國勞務”,在待遇方面更加“優厚”。

  “勞務派遣高峰期,挪威、紐西蘭、澳大利亞高薪急招人才,月薪2.8萬元到3.5萬元。”在一則出國勞務招聘資訊中,發佈者列出建築工、農場工、餐廳工、水電工等多個工種,同時打出“誠招全國代理”的廣告。

  添加相關人員微信後,對方直言“您那邊有客戶資源的話,可以做代理商,幫我們在當地發展客戶。”隨後,發來一份代理商政策,“代理商佣金為實收金額的20%,高於定價部分歸代理商。”至於出國務工人員需要繳納的費用,對方表示因國家而異,“比如澳大利亞,交兩萬八,等客戶到崗滿一週後,會退給代理商,至於是否退給客戶、退多少,都由您來定。您的提成就是兩萬八的20%,當然這只是底價,您也可以往上加錢。”

  當問到公司是否具備資質時,對方稱“根據公司規定,不能以圖片形式發微信展示資質,涉及我們的商業機密,需要跟您視頻聊。”取得聯繫後,對方不再掩飾,“開誠佈公地告訴您,我們公司本身是沒有這個資質的,我們是第三方授權,收到客戶資料以後,交給他們來幫我們做。”看記者有些猶豫,對方補充道,“其實重點是一起合作賺到錢。”

  記者了解到,《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明確要求,從事對外勞務合作,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經省級或者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批准,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對外勞務合作企業不得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企業的名義組織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未依法取得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查處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招聘網站上,資質存疑卻業務不斷的情況還有很多。以一家頻繁發佈出國勞務崗位的四川人力資源服務公司為例,記者在天眼查上搜索,發現該公司經營範圍為職業仲介服務(不含境外就業服務)。而在商務部官方網站提供的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名單上,記者發現並無這家公司。

  資質存疑的企業,如何在平臺發佈職位?記者以招聘方的身份進行實測。按照要求,招聘企業需要認證營業執照。記者從網上隨機下載一張成都某公司的營業執照,上傳至平臺,並填寫公司基本資訊。申請提交後不到半小時,平臺顯示“審核通過”。當記者正在為需要“個人認證”犯愁時,平臺工作人員打來電話“支招”,“如果沒有法人的身份證,就認證一下其他人的身份證,只要實名就行。”

  提醒

  平臺應把關 個人須警惕

  “與線下招聘相比,網路招聘的確更加便利,但也存在諸多風險,需要格外謹慎。”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林福明建議,網路招聘平臺不能把資訊“一挂了之”,而應進行嚴格把關。

  根據去年3月1日起施行的《網路招聘服務管理規定》,從事網路招聘服務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對用人單位提供的招聘簡章、營業執照或者有關部門批准設立的文件、招聘資訊發佈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明、用人單位的委託證明進行真實性、合法性審查。

  未依法履行資訊審查義務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無違法所得的,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出臺針對性的法規對於規範網路招聘有著重要意義,但我們也注意到,目前處罰力度還十分有限,由於違法成本過低,警示作用發揮得不夠充分,希望下一步能夠多措並舉,加強綜合整治。”在林福明看來,網路招聘平臺其實不僅有義務,而且有能力做好審查工作,“從技術上來説,平臺除了要求公司在職位資訊發佈前提交營業執照,還可以結合其他方式對法人進行認證,通過交叉互驗,盡可能堵住監管漏洞,減少盜用資訊的風險,確保招聘的真實性和求職者的安全。

  對比各大招聘網站,記者也看出,平臺在審查方面鬆緊不一。部分平臺除了核驗營業執照上的資訊外,還會要求獲取用戶的位置資訊,輔助判斷是否存在位置異常等作弊行為。

  “作為求職者,也應該對網路招聘平臺發佈的職位資訊加以鑒別。比如,在商業查詢平臺上確認應聘公司的經營狀態、經營範圍等。涉及出國勞務的,還要確認是否具備相關資質。否則,等求職者到了國外以後遇到勞務糾紛,往往會很被動。”林福明提醒,求職者要對那些“低門檻、高收入”的職位提高警惕,切忌盲目輕信。一旦上當受騙,及時通過正規渠道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本報記者 宗媛媛

[責任編輯:孫海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