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被羈押一年後交保獲釋 需配戴電子腳鐐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來源:臺媒)
中國臺灣網9月8日訊 據臺媒報道,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侵佔案被羈押一年,臺北地方法院于5日裁定以7000萬元新臺幣交保,限制出境、出海與住居,並須配戴電子腳鐐。今日上午柯文哲與律師見面後,最終點頭同意交保。柯文哲中午12點20分抵達臺北地方法院,並于下午2點30分左右戴好電子腳鐐步出北院。
據了解,柯文哲返抵臺北地方法院後,進行配戴電子腳鐐的作業,其限制住居地點為臺北市,未來須每日回報行蹤。完成程序後,他從臺北地方法院正門出來,短暫發表談話並向現場支持群眾致意,隨後返回新竹探望母親。
法官裁定柯交保,並“三限”及不得與同案被告、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的行為,並配戴電子腳鐐及個案手機進行科技監控,柯到法院後,由廠商配帶及教授電子監控器材。
裁定書指出,柯文哲經裁定準予具保後,法院(含本院及上訴審法院)仍應隨時審酌個案情形,判斷原具保之金額是否足以取代羈押處分。(編輯/白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