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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毒死女兒還掀衣露胸製造性侵假像 二審被判10年

2019-06-30 10:39:00
來源:台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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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婦一審被判12年徒刑,二審改判10年。(圖片來源:臺灣“東森新聞雲”)

  台灣網6月30日訊 據臺灣“東森新聞雲”報道,高雄市62歲婦人王黃寶美用老鼠藥毒死智慧障礙的二女兒,還故意將衣服掀到胸部上方,企圖製造性侵殺人的假像,詐領保險金255萬2027元(新台幣,下同),被保險公司提告索賠。法官近日判王婦賠償保險公司相同金額。

  檢警調查,王婦的丈夫在仁武經營鐵工廠,二女兒自幼便有智慧障礙,她因長期照顧導致身心俱疲,不想再繼續撫養,且因自己還有卡債、房貸,每月需付7000至1萬元保險費,加上廠房租金1.5萬元及其他家庭費用,竟痛下毒手殺掉女兒。

  2013年8月2日晚間,王婦先把老鼠藥、藥酒混入礦泉水瓶中,並於同日深夜11許騎車將二女兒載到仁武八控橋附近,騙她喝下毒藥酒,讓對方當場中毒身亡。不僅如此,王婦還故意將二女兒的衣服掀到胸部上方,隨即騎車逃離返回住處,企圖營造性侵殺人的假像。

  事件曝光後,王婦向警方謊稱二女兒愛喝酒,常有人拿酒引誘她出去。她又于2016年11月間協助丈夫自殺,還將現場偽裝成遭到移工酒後行兇,企圖再次詐保。經檢警重啟調查,她才坦承毒殺二女兒領走255萬2027元保險金的犯罪事實。

  一審法官依殺人等罪判王婦12年徒刑,二審改依家暴殺人等罪判10年,全案可上訴。而保險公司得知後也對王婦求償。橋頭地院判王得賠償255萬2027元,全案可上訴。(台灣網 李寧)

[責任編輯:李寧]